顶点小说 > 我当召唤兽的那些事儿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云州城
    “那我能不能把别的东西装进这本书里?”张森问道。.biquge

    “不能。你不是法师,学不会相应的法术,你这个皮搋子是神器,同时又与你存在契约上的联系,所以你才能把它给放进这本书里。”

    不愧是邪典哪。了不起。

    他背着包袱,脖子上挂着这本书,挎着宝剑,向西走。戴蒙虽然有各种了不起的神力,但是很多事情不能自己做。这就是它的局限性。

    这个春季如此的荒凉,实在是令他难过。

    绝收的秋季加上一个严酷的冬季,使得大部分人都逃荒去了。每走一段路都能遇到饿死的人的遗体。

    各个村落中人都很少,遇到的镇子也挺萧条,买卖的东西少,也没有多少人流。春天并未带来喜气,而只是带来了忧虑。

    戴蒙要求他寡言少语,还有就是不要搭理那些乞丐以及饥民,否则就会降灾给那些人。

    “我讨厌你的伪善和软弱。不要做那些让我恶心的事情。”这是戴蒙的说法。

    张森非常的无奈。

    他身上有不少零钱,加上打猎能力非常出色,从来不用担心缺少食物。走着走着偶尔会有乞丐来求他施舍。

    他倒是想施舍,只是被戴蒙明令禁止了,只好冷着脸拒绝,并想把乞丐给吓走。有个乞丐赖着他不走,然后戴蒙便生气了,那个乞丐在他面前突然就癫痫发作,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又是几秒忽然就死了。

    他心里是非常难受的。

    他不与人说话,但是会仔细的看周围发生的事情。

    一些人家依然很富裕,不受天气影响。尤其是法师,武士等非凡职业者。

    他尽量躲避着这些人,不但是因为戴蒙,还因为他自己也不想惹麻烦。他挎着剑,是把魔法宝剑,容易引起注意。

    每天依然在练剑。左臂依然有脓疮,只是他开始能够忍得住那种疼痒。

    这段时间每天心里都充满煎熬,因为自己惹的祸,良心受到很大的折磨。他觉得自己在发生某种变化,不知道是好是坏。现在他有点畏惧别人,不想跟任何人亲近,更不想遇到认识的人,万一谁问起月亮谷和戴蒙的事,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的剑术更好了。他在那座楼里呆了三个多月,又出来走了一周,已经是四个月过去了。

    因为心里一直在受折磨,为了缓解这种折磨,他不得不每天刻苦练剑,与各种怪物厮杀,学习各种知识,他的实力进步飞速。

    他觉得自己的战斗力在同龄人中可能算是很不错了。他认为自己的努力是少有人可比了,来到这个世界的前四个多月他一直在为生存挣扎,后面四个月他又受到邪神戴蒙的折磨,为了脱身不得不拼命学习战斗机巧。正常情况人不会这么努力。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剑手。一个废柴真的凭借努力成为了剑手,这件事说出去既辛酸,又可笑。

    本事的提高并不能使他快乐,他现在希望自己当初并没有到月亮谷,也没有接受《金花密语》这本书。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主动把这个责任揽到自己头上么?

    他不想揽。

    可是,这本书如果落到别人手中,可能结果会更惨,戴蒙凶名在外,别的主人无法与它沟通,于是它便会向无辜人身上发泄怒火。然后会遭殃的可能比月亮谷还要多。

    张森很想安慰自己,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去月亮谷,月亮谷可能就会发生一场灾祸,所有人都会遭殃。所以月亮谷的惨案不能怪他。

    可是他接受不了这个理由。

    现在张森只想摆脱这本书,送走戴蒙这个邪神,然后去过自己的快活日子。

    他觉得这件事毫无希望。

    路上依然会抽空练剑,与书中召唤出来的怪物搏斗。他现在还是不能稳胜骷髅将军,不过他并不是很着急,以后有的是时间练习。

    终于到了云州城。他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想多呆几天,解解闷。最近实在是闷坏了。即使不能与别人说话也比呆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要好。

    客栈老板很想来套近乎,被他冷着脸赶走了,老板似乎对他有怨气。还有别的一些商贩想介绍他一些东西,他也是冷漠的对待,导致这些人都嫌他臭脾气。

    他不能进行解释。

    他觉得戴蒙讨厌这些人,如果这些人多说几句话可能就会引起戴蒙的怒火,然后可能就会在他面前挂掉。

    张森并不想解释。

    云州城聚集了大量的灾民,这里有粮。作为云州首府,这里聚集了很多法术职业者和各种人才,周边地区有能力在大旱的情况正常生产粮食。另外,救灾物资都是发到这里,这里的官员相对来说比较有能力,所以城中还算是太平和兴旺。

    张森住的店在一个非常混乱的街区,很便宜,附近聚集着各色人种,鱼龙混杂。他在街上走,有两次遇到小偷尝试偷他的钱包,都被他拨开了手。第二个小偷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相当的利索,被吓了一跳。

    他尾随张森走了一段路,到了僻静处,上前来,问道:“这位大哥怎么称呼?刚才那手好俊。”

    张森不想跟小偷拉拢关系,便说道:”外乡人,姓张名森,只是路过此地。“

    然后扭头便走。

    小偷尾随上前说道:“张大哥,你也算是难得的人才,我家祝老爷喜欢结交各种英雄好汉,你要不要跟我走一趟,去见见他?”

    张森说道:“抱歉,我没有兴趣。”

    小偷非常的惋惜,说道:“我姓查,我们祝老爷住在西城帽子大街祝府之中,你要是有事可以去那里找他,我保证他会很欢迎你。”

    张森说道:“谢谢,我只是路过的。”

    然后转身走了。

    那小偷似乎很是遗憾。

    他一点都不怕在晚上行走,他的夜视能力现在相当的强,剑术也算是小有所成了,比在安京城的时候强了不少。

    很遗憾他还是比不上常青蒋华这种了不起的天才,但是也足以自保了。

    第一天半夜就见到有一伙人入室行凶,他只是在远处看了一会,没有干涉。因为戴蒙禁止他干涉。

    第二天晚上在城中闲逛,居然遇到一刀客试刀。这人刚获得一把宝刀,要拿人的性命祭刀,所以在没人的地方守着过路人。

    张森有点惊讶,自己被当做了祭品。

    他只是在散心。虽然很少有人在这种时刻出来散心。可是他前段时间实在是闷坏了,加上心情特别差,所以现在需要在人多的地方调整情绪。

    戴蒙大人不好伺候,现在只有他能够伺候,他必须坚持下去。

    云州城挺热闹,房子密密麻麻,一个棚屋连着一个棚屋。有的十几平米的小房子能住八个人。相对来说,这里也算是比较富庶,比上青县城那里壮观多了。

    即使是晚上,那些鸡鸣狗叫,小孩哭泣,大人打鼾的声音也听起来很有人间烟火味。不同于他隐居的那个地方。

    他寂寞坏了。

    走着走着他发现两边有点荒凉,他也没在意。

    到了一堵倒塌的墙壁旁边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侧面的风声,‘呛’的一声就拔出剑来,转移身形,躲过一刀,剑摆好了架势。

    他的宝剑在晚上微微发光。

    对面那人蒙着面,穿着软甲,手中一把一米多长的弯刀,刀刃泛着淡淡的红光。

    那人有点惊讶,说道:“好剑,好身手。”

    张森保持警戒,向周围瞄了一眼,想知道这人是否有同党。

    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