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重返2006年 >第264章:第一次是
    回到别墅,袁华先是打开袋子看了一下,里面是一把还没有组装的狙击枪和十发子弹。

    袁华在网上查了一下,这把狙击枪叫德拉贡诺夫,是俄国的狙击枪,全长1225mm,射程800米,口径7.62mm,子弹出膛速度为830m/s。也就是说只要瞄准了袁华,哪怕他反应再快都是躲不开的,因为子弹的速度是超音速的,他根本没反应时间。而且以狙击枪的威力,只要打在躯干上,那袁华必死无疑,哪怕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也是一样。

    把枪藏起来后,袁华便上冰山去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把俄罗斯杀手的照片发了上去,没说什么,只留下一个单词,‘one’。

    这是袁华的策略,他要让在这些杀手心中埋下一颗恐惧的种子,让他们以后不敢来杀自己,不然他宁静的生活总有一天会被打破的。当然,仅仅杀一个人是不可能让其他人退缩的,所以这只是一颗种子而已,还需要慢慢生根发芽。

    第二天袁华本来打算把钱给黑炮,可黑炮却说他们还是少见面好,等这事过去再一起给他。看来黑炮对袁华还是很有信心的,觉得他肯定能活到给自己付款的时候。

    因为杀手的事,袁华星期六都没出门,一直在别墅里看各种语言的字典,还一边关注新闻。

    按理说,一辆没人的车停在高速上很快就会引起注意的,而桥洞下的尸体也不算隐秘,应该很快就会被发现。但是新闻一直没说这事,可能是当局也查出了俄罗斯人杀手的身份,所以把这事压了下去,也没对凶手进行追查。对此,袁华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下午的时候,黑炮又来短信了,有个杀手偷渡来了中国,从大理入境,一路来到锦城,这会正在郊区的一个小旅馆里。这种旅馆不需要身份证,一路走过不会留下任何信息,但是会有一些本地的势力在这些地方留下眼线,比如黑炮。

    袁华没立刻出门,因为白天去一个旅馆杀人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杀手之所以让人恐惧,那是因为他们隐藏在暗处,就如同毒蛇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给你来一口。如果这些杀手都到明处来了,以袁华现在的实力完全不会怕他们,哪怕他们有枪也是一样。

    应急反应达到12以后,袁华完全可以在对方开枪的同时做出闪避,怕就怕对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放冷枪。

    思考了很久,袁华决定主动将这些杀手引出来,不过这并不容易,因为杀手没有一个是蠢的,蠢的都死了,活下来的全部都是优秀的猎手,所以袁华需要好好计划一下。

    虽然这不容易,可袁华也有个天然的优势,那就是作为他们的目标,只要他们还想杀袁华,那就必然会出现的,只是这个过程对于袁华来说有些危险。

    麦克是个无国籍杀手,经历过海湾战争,从事杀手活动也快十年了,是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猎手了。十年间,他暗杀过三十七个目标,除了一个他自己放弃之外其余三十六个目标全部死亡。所以这虽然是他第一次来中国,可他一点都不慌,对自己很有信心。

    麦克来了锦城后没有与任何人联络,也没有试图去获取袁华的情报,因为他知道这样做会暴露他自己。接这个悬赏的时候他自然了解过袁华,虽然关于袁华的资料不多,可他通过渠道弄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很清晰,近距离拍摄了袁华在机场前大战后留下的现场。看着一片狼藉的场面,麦克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人对一群人的战斗,而且对方手中还有枪。特别是那两辆被掀翻的小车让麦克明白了悬赏里的‘力大无穷’是个什么意思。

    虽然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但是麦克知道自己的猜测就是真相。所以他认定袁华是一个神奇的中国武者,就如同电影里演的李小龙一样,是个怪物。

    明知袁华是个怪物,麦克还来中国了,是因为悬赏实在太高了,一千万美元足够他后半辈子潇洒的了。还有他不觉得袁华能挡住子弹,如果那样的话这个悬赏应该就不存在了。

    在一个小旅馆的外面,麦克随时关注着一扇窗户,因为那里面有一个他的同行,他打算跟踪他,从而找到袁华。

    十一点的时候,一个亚洲人从旅馆里出来,骑着一辆摩托离开了。麦克看着摩托离开的方向笑了笑,因为这辆摩托早就被他放上了一个追踪器。

    这个亚洲杀手在暗网上的代号叫夜鹰,也是个经验丰富的杀手。他之前收到消息,说目标人物去了一家夜总会,于是赶了过去。不过他没带枪,全身上下似乎没有任何武器,也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要去杀袁华。

    金豪是古县的一家夜总会,招牌装修得金碧辉煌,一看就让人明白这里的消费不低。

    此时这条不算当道的街道上停着不少好车,大多都是五十万以上,百万级别的也有几辆。这些有钱人之所以跑这里来主要还是因为金豪的一个特色,那就是选美。

    这个选美不是电视节目里的那种选美,而是类似古代青楼里选花魁的选美。选美每周一次,刚好就在星期六这天晚上。

    夜总会的大厅里有一个t台,t台中间竖着

    一根钢管。此时t台上有十个美女在上面搔首弄姿,她们全身上下一丝不挂,只有腰间贴这一个号码。而台下卡座里的客人不断给她们送花或者是皇冠什么的,最后谁得到的礼物加起来最值钱那就是花魁了。

    袁华坐在t台斜边的一个卡座里,他是一个人来的,身边只有夜总会的服务员在给他倒酒。也难怪这个夜总会如此偏僻还能吸引这么多有钱客人,连负责倒酒的服务员都只穿着三点式,其他桌的男人们基本上是一人搂着一个上下其手,那些服务员也不拒绝,只是把小费勒在内裤边或者塞进胸罩里。

    袁华没有动手,只是看着台上走秀的美女们独自喝着酒。他也没送东西,因为这十人虽说都算是美女,可一个90分以上的都没有。当然,就算有90分以上的袁华也不会送东西的,他来这里之前根本不知道这里是这种场所,还以为是酒吧什么的。

    并不是说袁华就多正经,而是他要女人用得着来这种地方吗?他今天晚上出来是想引那些杀手动手的,所以让黑炮帮他找个偏僻一点的地方。而这里正是黑炮给他推荐的,不但位置偏僻,不远处还有一栋烂尾楼,是完美的狙击地点,而且也只有这么一个高点适合狙击。

    至于那些杀手知不知道他今天晚上来了这里袁华并不担心,如果一个杀手连目标都找不到那还做什么杀手?距离悬赏已经过去好几天了,那些杀手自然有渠道打听袁华的消息,甚至有几个人还找到了黑炮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