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秦淮楚洵 >第186章 随心蛊
    “少夫人不知道”

    之灵有些惊讶,秦淮摇摇头:“不知道,我跟她是刚刚在街上才认识的。”

    “原来如此。”

    之灵本来也是随口一问,所以也没有深究,安静的跟在秦淮身边。

    倒是秦淮,因为她的一句话,对杨樱起了兴趣。

    “原来她是苗族人,难怪衣服会这么有民族特色,哦,对了,他们苗族人是不是都擅长用蛊”

    以前从一些书本里看到过,苗族人最擅长用蛊,可以控制任何他们想要控制的人或事物,方法极其邪门,所以一直为世人所不齿。

    “苗疆人确实人人都懂得用蛊,但普通人的蛊虫一般没有什么杀伤力,能力也不强,活不了太久,但像刚才这位杨姑娘,她养蛊的技术不亚于她的父亲,不出意外的话,将来她会继承苗疆大统,成为苗疆的主人。”

    “这么厉害”

    秦淮忍不住咂嘴,杨樱也才十五六岁的年纪,养蛊技术竟然这么厉害,跟人家一比,自己真是太逊了。

    她十五六岁还在上高中,虽然从小学医,但那个时候还是以学习为重,尽管来到这里之后年轻了几岁,但她其实还是多活了好几年。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古人不仅结婚早,实力凸显的也早,很多地方,现代人根本比不了。

    不止杨樱,之灵也是如此,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秦淮突然有些自卑。

    “确实,像这么危险的人物,少夫人如果能与她做朋友,那是再好不过了。”

    之灵也算是实话实说,蛊虫是他们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不管能力多么强的人,遇到苗疆人,都有可能会被控制,所以能够结交上这么一个人物,是一件大好事。

    秦淮:“”

    不知怎么的,突然有一种攀高枝的感觉。

    “交朋友这种事还是随缘吧。”

    说完,加快了脚步,去把刚才没吃到就掉了的东西又买了一些,这才回了那叫寻欢阁的青楼后院。

    而另一边,半身瘫痪的唐得志坐在椅子上,看着跪了满地的小厮,气得鼻孔都快冒烟了。

    这么大一群人手里,还抄着家伙,竟然拿两个姑娘没办法,最重要的是还被人家打得鼻青脸肿,他们唐家的脸面都被这群人丢光了

    “你们平时不是很厉害吗不是很嚣张吗怎么现在连两个女人都对付不了”

    那些小厮低着头不敢说话,准确的说他们不是对付两个,而是一个,从头到尾就没有还手的机会,一直被完虐。

    当然,这话他们是不敢说的,否则估计能被唐得志打死。

    “如今我被那个贱人害成这个样子,要是我爹回来知道了,你们让我怎么交代”

    跟唐得志不一样的是,他爹为人非常正直,最不允许他仗势欺人,每次发现,都会一顿好打,所以他很害怕他爹。

    “少少爷,要不然趁老爷没回来之前,求那姑娘为你解了此毒吧”

    “求你竟然让本少爷去求人”

    唐得志气的脸红脖子粗,用能动的那只手,把手边的茶盏拿起来朝那个人扔了出去。

    只可惜,因为只有一边能动,完全使不上力,茶盏根本没扔到那个人身上。

    越是这样,他就越着急,难不成他一辈子就只能当个废物了吗

    “少爷,这是现在唯一的办法了”

    小厮们也很是无奈,这说到底还是怪唐得志管不住自己,看到漂亮的姑娘就往前凑,而且这次还碰到了厉害的。

    “就就算要求人,那也得知道人家在哪吧”

    说这话的时候,唐得志眼神飘忽,明显是担心下人笑话自己。

    “那二位姑娘说,要找她们就去罗刹阁。”

    “罗刹阁她们是罗刹阁的人”

    唐得志吓得差点跳起来,他要是真的惹了罗刹阁的人,这件事只怕没那么容易解决了。

    罗刹阁是远近闻名的天下第一杀手楼,没人知道他们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却人人都知道联系罗刹阁的方式,罗刹阁的杀手遍布全天下,只要他们发出信号,就会有人接收到,从而亲自上门。

    可唐得志现在是欺负了人家罗刹阁的人,还要请求帮助,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人家不杀他就是好的了,又怎么可能给他解毒

    这样一想,唐得志觉得自己还是死了算了

    “她们确实是这么说的,不过小人觉得有些不可信,她们若真是罗刹阁的人,少爷少爷你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其中一人大着胆子说了句实话,说完立刻低下头,恨不得把头埋进地缝里,这话真的太让唐得志掉尊严了,可却又是事实。

    罗刹阁的人做事向来心狠手辣,遇到这样的情况,绝不可能有人生还,而唐得志已经第二次去找人家麻烦了,可知道现在还活得好好的,与罗刹阁以往的风格完全不同。

    所以,那俩姑娘八成是说出来吓唬他们的,不可信。

    唐得志听得想打人,说的这么直白,他不要面子的吗

    “既然不是罗刹阁的,那你说她们会在哪里”

    那小厮一阵为难:“这这个小的也不知道。”

    “不知道那还不快去找这件事要是被我爹知道了,绝不会放过你们”

    “是。”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急忙出去找人。

    秦淮已经让之灵找人去拆房子,拆房子还是需要些时间,到时候她的图也应该画好了。

    只不过她终究不是学美术的,画出来的跟想象中的差别太大,回来之后就开始画,画到吃晚饭的时候又是一大堆废纸。

    楚洵回来就看到她一直在扔纸团,桌上摆着的饭菜全都凉了。

    “怎么又不吃饭”

    “在忙着呢”

    秦淮头发都挠乱了,反正在街上吃的东西多,她现在也不饿。

    楚洵捡起地上的纸团看了一眼,问道:“还在画图”

    “是啊,我都快愁死了可我画画的功底实在是不行。”

    刚开始她还觉得肯定是拿着毛笔画不好的原因,所以自己做了专门绘图的笔,结果,事实证明,并不是笔的原因,而是因为人蠢。

    “我来吧。”

    秦淮顿时就高兴了,把笔递给他,自己站在一旁指挥着,她说画成什么样子,楚洵就画成什么样。

    有的时候觉得有一个全能的老公真的不要太爽,秦淮忍不住心里偷着乐。

    “一楼售卖各种药膏,二楼才是看诊的地方,不过这么大的空间,用来看着未免有些浪费,所以要把它们做成隔间,有些病人的病情需要长期观察,必须住在医馆里,哦对了,至少还要隔出两间给医馆的大夫住,有病人住在医馆里,也必须要有大夫和小厮看守才行。”

    秦淮这是想把二楼做成一个住院部,这样的话,她就可以一次性给很多病人看诊,效率会高很多,劳力值上升得也快。

    “大夫对了,我还要招大夫,明天我就和之灵上街贴招聘的告示,我要亲自面试,不能让有些不懂装懂的人滥竽充数。”

    很多时候楚洵都不懂她话里蹦出来的那些新词,但把她整句话连起来一想,也还是大概能够理解意思,只宠溺的笑笑,什么话也没说。

    “好怀念当初我们两人一起去阳城贴医馆的广告啊。”

    秦淮轻轻的把脑袋搁在他肩膀上,心中有些惆怅,自从离开了桐镇,她跟楚洵相处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

    楚洵每天早出晚归,就连晚上回来也不能闲着,等待他的有大堆大堆的文件,他不在的这三年,真的积累了很多事情。

    她不是不懂事,反而还很体谅他,所以基本不给他添麻烦,有什么事情都是叫着之灵一起去的,可就因为这样,她总是在心里空落落的。

    听到她说这种话,楚洵也有些动容,来到这里之后,真的很长时间没有好好陪过她了,之前答应跟她一起去看医馆,结果一直拖到了现在。

    “等忙完这几天,我一定抽空陪你。”

    秦淮瞬间嘟起嘴巴,堆积了三年的事情,又怎么是这几天就能处理完的

    “没事,你忙你的吧,有之灵陪我就好了,哦,对了,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姑娘,之灵说她是苗疆少主,她送了我一个小礼物,我拿给你看看。”

    那两条长得十分丑陋的虫子,回来之后她就专门用一个器皿把它们装起来,反正她是不可能像杨樱那样,把这么丑陋的东西随身带着。

    她抱着那个盒子,像献宝一样送到楚洵面前。

    楚洵看着里面两条丑陋的虫子,目光闪了闪,说出了蛊虫的名字:“随心蛊”

    “什么”

    秦淮一脸懵,杨樱只是把这两条虫子送给她,并没有告诉她叫什么名字,还有楚洵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还会知道这种蛊虫

    “你恢复记忆啦”

    “没有,潜意识的就知道。”

    秦淮顿时无语,这潜意识还真是厉害。

    “那你说,这蛊虫为什么叫随心蛊”

    “只要母蛊在你手中,子蛊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受你随心所欲的控制,故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