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秦淮楚洵 >第224章 收敛锋芒
    这么现实的问题,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备受关注,即便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但是家里不同意,这段感情都很难再继续下去,就算反抗着强行在一起,婚后也不会有多幸福,就更别提杨樱这样的单相思了。

    听秦淮这么一说,杨樱好不容易控制下去的情绪顿时又涌了上来,在这之前,她知道这条路很艰难,但是从未想过要放弃,因为他想只要自己足够真心,总有一天能够感动他的,可是现在,他不顾她的颜面,当着众人的面把她扔了出来,这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不是吗

    “可是”

    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掉落,说话都有些不利索:“我就是很喜欢他喜欢的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给他可他他不喜欢我我我能怎么办呜呜呜”

    她身为苗疆少主,本应该高高在上,受人敬仰,却不顾一切的跟着他来到了京城,一路上被多少人瞧不起,又被多少人议论纷纷,可这些她都可以不在乎,最在乎的还是他对她的态度。

    “好了好了,别哭了。”

    秦淮主动凑过去搂住她,把肩膀借给她靠,在这个时候每个女生都是最脆弱的,能给一点安慰是一点。

    “在这里,也就只有你对我好了。”

    也确实是这样的,一路从南走到北,也就只有秦淮给过她温暖,不然这一路走来,那些人大多都有些瞧不起她,觉得女子就不该如此抛头露面,更别提跟在一个男人背后跑了。

    但秦淮就不跟他们一样,她似乎特别能够理解这种女追男的痛苦,一直以来都在鼓励她,而且还送了她那么贵重的琉璃瓶和养颜露。

    又让她哭了一阵,终于安静下来,鼻涕眼泪都抹在了,秦淮肩膀上,秦淮并不介意,随便拿帕子擦了擦,又主动帮杨樱擦眼泪。

    “那今后你打算怎么办还要回去吗”

    杨樱直摇头,就算她比一般的女子要开放许多,也是受不了这样的对待的,起码短时间内她不可能再出现在谢景轩面前。

    “那就在医馆住下好了,我看你最近皮肤状态特别好,正好帮我推销一下新品怎么样”

    说起这个,杨樱都忘了伤心,眼睛瞪的很大,惊讶道:“又出新品了”

    这才分开没多久呢,居然又研究出了新品,秦淮也太有才了吧

    “嗯,”秦淮笑了笑,接着说道,“闲来无事又研究了一种,我去拿来给你看看”

    杨樱抹了一把眼泪,呆萌萌的点点头:“好。”

    杨樱这年纪顶多也就比她这个身体小一两岁,但是秦淮毕竟是活过两辈子的人,心态自然就有些年长,看着杨樱这样子就有点可爱,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腮帮,这才起身离开。

    看着秦淮为自己忙出忙进的,杨樱其实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秦淮毕竟是怀了身孕,要是为了照顾她出了什么意外,她可真负不起这个责任。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对秦淮拿的东西很感兴趣,这一次不再是琉璃瓶装着,而是换成了白色的瓷瓶,尽管是瓷瓶,但依旧是做工非常精细的,拿到市面上同样能卖一个好价钱,忍不住再一次感叹秦淮有钱。

    “这一次又是什么东西”

    她拿着小瓷瓶研究,粉红色的质地,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味,不怎么好闻,但是也不难闻。

    不过,她左看右看,总觉得这次的量比以往的小了许多,让她之前用润肤膏的数量,这么一丁点儿还不够她一次性的量呢。

    “这是眼霜,专门针对眼部肌肤的。像你刚刚哭了这么久,眼睛肿的跟个熊猫似的,要是年纪再大一些,眼睛周围会出现一些细纹,如果不提前保养的话,就会变成皱纹。”

    秦淮尽量用杨樱能够听得懂的话语跟她解释,杨樱听得一愣一愣的,就眼睛而已,竟然还有这么多事情,突然觉得做女人真的很麻烦。

    “我现在给你示范一遍。”

    秦淮说着,自己挖了一小团敷到眼睛上,然后再配合上专业的按摩手法,轻轻按摩至吸收,杨樱看了一遍,然后照做。

    敷在眼睛上清清凉凉的挺舒服,缓解了因为哭泣而引起的灼烧感,很快就觉得眼睛似乎没那么难受了。

    “这东西还真是个宝贝”

    杨樱顿时爱不释手,甚至都已经笑了出来,已经完全把那件伤心事抛诸脑后。

    这个时候饭菜也上来了,没见到食物之前,她确实是没胃口,可是见到食物之后,光看着就开始咽口水,拿起筷子就开始大卸朵颐。

    这些菜是她吩咐厨房特意给杨樱做的,特别丰富,大多以肉食为主,这段时间她依旧孕吐得有些厉害,自然是不能沾这些东西,只能看着她吃。

    好在厨房也考虑到她怀着孩子,尽管她没说自己要吃,厨房还是精心给她准备了她爱吃的一些小菜,虽然清淡,但也不缺乏营养,口感刚刚好。

    吃完东西,杨樱就彻底在这里住下来了,洗了一个澡,秦淮让人在她房间的熏香里放了一些安神香,让她好好睡了一觉,而自己却又去空间帮楚洵准备那些东西。

    即便知道他不用上战场,但秦淮依旧很担心他,平时操练也是很累的。再者,他毕竟是去那里寻找记忆的,去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有没有想起些什么。

    越想越觉得古代没有个电话,真的是太不方便了,要是在现代的话,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可是现在,她都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了。

    边疆生活艰苦,又天天晒大太阳,他肯定都晒黑了,也不知道操练会不会受伤,反正就是再多给他准备一些金疮药。

    忙碌了几天,终于做好了,派人快马加鞭的给楚洵送去。

    楚洵在战场上受了伤,只在床上躺了两天,恢复一些之后,又再次上了战场,兵营里所有人都觉得他太拼了,为了升官,简直连命都不要了。

    他是在战场上突然想起了一些记忆碎片,导致他一时出神被敌军偷袭,在右手手臂上砍了一刀,那一刀深可见骨,其他人看着都触目惊心,可他却觉得没什么。用了秦淮给他的金疮药已经好了不少,更何况就算右手的手臂不能动弹,他还可以用左手。

    第一次上战场,他就觉得那种场景莫名的熟悉,一些很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翻涌,但都是一闪而过,什么都抓不到,也正因为如此,他一定要趁热打铁,再去探个究竟。

    不过,他现在并不是罗刹阁的少主,而是军营里的一个新兵蛋子,要是表现的太厉害,肯定会被人怀疑,所以即便是到了战场上,他也必须要收敛自己的锋芒,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不那么利索,甚至还有些青涩。

    也正因为如此,他杀了人却没有把人头取回来。在军营里,没有取到人头,就说明他没有杀过人,也就没有升官的机会,这一切在其他人眼里,就成了不理解。

    他天天这么拼,所有人都看着他努力,但到了战场上就是立不了军功,你说奇怪不奇怪

    “楚云,你小子怎么回事吵着闹着要上战场,结果一个军功都没有拿回来。”

    李二蛋揽着他的肩膀实在是不解,前段时间丞相遇刺的时候,他明明还杀了几个刺客的,怎么到了战场上,反而一个人都没有杀。

    楚洵不想过多的解释,把受伤的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我受伤了。”

    李二蛋一愣,这家伙不说他都快忘了这件事,明明伤的这么严重,却每天像没事人一样照样上战场,这点毅力还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既然都受伤了,就好好在军营里养着,你这是逞什么强小心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无妨。”

    李二蛋:“”

    他明明是在关心他好吗为什么这么冷漠

    又过了一段日子,手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他偶尔也会带三四个人头回来,不多,但也不能算少,毕竟除了他手臂受伤那一次,他几乎每次回来,身上沾的都是别人的血。

    能够杀这么些人,而且自己毫发无伤,也是很厉害了,不过也就这么几个人头,想要升官也是不够格的,还得再攒攒。

    “楚云,有你的家书”

    信使把信送到军营里,再由军营里负责帮将士们书写家书的人,给每一个人一一送来,楚洵自己识字,就不必经他人之手,只是麻烦他帮自己寄或者是收一下。

    在军营里,写信和收信都是有固定时间的,很多人都是基本一个月才能写一次,除非自己添钱,才可以多写。

    对于楚洵而言,这么点钱也不算什么,所以只要一收到秦淮的回信,他都会立刻回过去。

    这一次不只有书信,还有一包东西,不出意料的话,又是她那些瓶瓶罐罐。

    从那人手里接过包裹,楚洵自己都没发现自己的嘴角一直是向上弯着的,李二蛋在营帐里,看到他上扬的嘴角,就知道肯定是与他妻子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