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上神她每天都在努力还钱 >第77章 苏醒
    [滴!信任值上升一成,共计十成。神识收集成功,脱离该世界中。]

    “云洛,云洛,云洛……”

    焦急的呼声于耳畔响起,云洛缓缓睁开眼,面前是漫无边际的一片白光,复望去,人影轮廓逐渐显现出来。

    “云洛,云洛你还好吗?”

    青缇失去了往日的气度与从容,弯腰伏在少女床前,见她终于苏醒,面上划过淡淡的喜色。

    “青……青缇。”

    诸多记忆杂糅在一起,云洛感到头痛欲裂,拧眉看向对方,目露疑惑。

    为什么,这么难受?

    青缇将云洛的反应看在眼里,面色凝重,分出一抹神识探入其识海深处。

    越往里探去,越是心惊。

    一个不过将将三万岁的小仙,怎会有如此荒芜的心境?

    “噗——”鲜血从喉间呕了出来。

    青缇还未来得及往更深处探去,就被一股奇怪的力量震了出去。

    心肺皆震,疼痛难忍。一时不察,竟落得个负伤的结果。

    “青缇!你……”云洛琥珀色的瞳孔骤然收缩,震惊大过慌张。

    自从她来到上虚境的那一天起,虽日日于青缇作对,但从未见他受伤流血过。毕竟是战神九漓大人门下的第一战将,虽生逢平世战功鲜少,但实力可谓不容小觑。云洛实在想不到,这世上竟还有什么能伤到他的。

    “没事。”青缇随意地擦去了嘴角的那抹红,“你怎么样?”

    经这么一提醒,云洛忽觉那股头疼的劲儿过去了,周身松畅了不少。

    “那就好。”青缇呕血的唇色略显苍白,但还是极力地勾出个安慰的笑容。

    云洛点头,进而不知所措地咬唇道:“青缇,你刚刚……是不是在我的识海里发现了什么?”

    在收集大人神识的这段时间里,她的脑海里不时地就会闪过一些不属于她记忆的画面。可是等到想要捕捉时,又似云烟般消散不见。

    另外,还有梦中那一声声似真似假、虚无缥缈的……

    昭陵!

    昭陵……昭陵……

    昭陵是谁?为什么,她总会听到这个名字?

    一连串的疑团萦绕心头,云洛只觉得自己被卷入得越来越深了。

    “事到如今,也不瞒你了。”青缇挺腰正色道,“其实……”

    青缇压低了声音,警惕地往四周看了看,而后朝她招招手。

    云洛感觉有些奇怪,将信将疑地把耳朵贴了过去。

    “其实什么啊其实!你真以为你是什么古神后裔吗?哈哈哈哈哈!”

    青缇在她耳边大喊几声,捂着肚子笑得满地打滚。

    云洛:……

    呵!她就知道!

    多大的人了,好说也是统帅天界一方的将领,竟然还玩这些小孩子的把戏。

    幼稚!

    云洛忿忿不平着,越看那张嘚瑟的脸越气。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当即一拳捶了过去。

    青缇“嗷”一声从地上弹了起来,直接拔腿跑开。

    云洛一阵汗颜,随手抄起了把扫帚追了上去。

    自九漓大人仙逝后,上虚境终于再一次恢复了往日打打闹闹的情景。

    短暂的玩闹后,青缇运法送云洛前往下一个世界,两人很有默契地都没再提及十五和秦潇。

    情感度被削弱,那股心窒的感觉减轻了很多,这无异于是最好的方式了。

    只是,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被抽离,云洛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情感度削弱得多了,往后,她就会逐步忘记最开始的人……

    前尘往事,忘了便忘了吧。

    “云洛,下一个人界位面,是修真世界,到处都是危险。万事小心!”

    临走前,青缇不放心地一句句叮嘱着。

    云洛嫌弃对方聒噪,不耐烦地挠了挠耳朵:“知道知道知道了!你都说了十几遍了!我虽然灵力低微,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不然我怎么在天界混?”

    “你在人界可是凡……”

    “凡人之躯!”云洛没忍住打断对方,催促道,“好了好了,记住了,万事小心。快送我走吧。”

    青缇还想再说些什么,被云洛一个眼刀憋了回去。

    又想到什么,青缇将所有的担忧吞下了肚子。

    被天道庇佑的仙使,自开荒以来,扳着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气运加身,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目送云洛离开后,青缇转身正要离开,却见暗室金芒闪动,水晶门帘缓缓拉开。

    这……

    青缇惊诧于眼前所见,一时定在了原地。

    不好,冰棺!

    顾不上人界通道尚未完全关闭,青缇拔腿就往内室跑去。

    圆形构造的地下宫殿,巨大的透明冰棺横亘在殿中央,一个绝色男子静静躺在其中。忽略那毫无起伏的胸膛,像是睡着了一般。

    “呼——”青缇舒了一口气。

    再转身时,一身白袍的墨发男子立于身前。

    长发披散,锦袍曳地,纤尘不染。

    “青缇。”

    (还剩一丢丢,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