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开局就送不灭金身 >第124章 残缺故事(下)
    “哪个王八犊子敢动老子的人!!”



    ……



    “希尔,你说那个家伙值得信任吗?”



    “不要太担心了查尔斯,有老师在,我们会很安全的!”



    查尔斯心中自救有疑虑,但还是点点头,赞同了希尔的想法。



    而另一边,李.亚当斯.凡却把琳请到了树屋做客,这里面李.亚当斯.凡当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我真的没想到,这里居然还藏着这么漂亮的森林城堡!”



    “哪里算城堡啊,请进!”



    房间里,琳眼睛直勾勾盯着那亮起的灯。



    “这是…灯?”



    琳的声音是疑惑的,因为他从没有见过这种灯,太过于明亮了,透彻,光线也很均衡。而包裹灯的,又是什么材质?居然这么透明…而灯的光源又是什么?某种发光矿石?又或者?魔法?不对…不应该是魔法…



    琳自我否决的时候,李.亚当斯.凡的声音响起。



    “随便坐,有没有饿…我这刚打算开饭!”



    琳是个口快的人,他直接问。



    “这个灯…是怎么做到的?”



    “灯?唉…不急不急…先吃饭,你等着,我去盛饭过来!”



    李.亚当斯.凡故意无视掉琳的迫切求知欲,跑去厨房盛饭,从他心里是很高兴的,果然不出所料,这小子上钩了。



    没错,这就是李.亚当斯.凡热情好客的原因。



    就是为了推销产品。



    至于理由,当然是因为他缺钱。



    而琳,则是个有可能的客户。



    李.亚当斯.凡作出这种判断,第一,是因为琳的肤质。这种细腻的肤质,肯定是在衣食无忧,不需要经历风吹雨打的环境下长大的,而一个人就跑到这种森林里浪,李.亚当斯.凡印象中,除了胆肥的冒险者,那就只有商人了。



    毕竟商人是李.亚当斯.凡心目中,胆子最大的一群人了。



    冒险者各个皮糙肉厚,女性冒险者也不例外,所以直接被否决掉,可选择的就只有商人了。



    至于琳出现在这。



    是因为商人的眼光让他看到了,这片天然森林有可能开发成旅游景区的巨大商机,还是偶然发现了这里藏着金矿之类的…



    可不管原因是什么,既然琳自己主动送上门来,李.亚当斯.凡当然得热情推销一番。



    第二,琳并无恶意。



    李.亚当斯.凡如此肯定,是因为他对自己的信任。李.亚当斯.凡对于恶意,有很敏锐的感知,这甚至在很久以前,对他而言是一种烦恼,至于这种特殊能力出现的理由,倒不是李.亚当斯.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童年,就是很单纯的,他从出生后就有了。



    鬼知道原因是什么。



    李.亚当斯.凡有时候也会想,可能他出现在这个新世界,这个能力也是原因之一?



    总之,李.亚当斯.凡确定琳没有恶意,至于其他的想法,他感觉不到,但只要没恶意,那就问题不大。



    第三,这是个好不容易的机会。



    搞推销…在这之前李.亚当斯.凡也不是没做过,比如他目前的经济来源。就是搞推销获得的。可电灯专利这种大发横财的东西,一般人手里是推不出去的,首先,商业眼光不足。二,网不够大,根本承受不住这背后的利益回报,容易出事。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李.亚当斯.凡很忙,一边照看一群孩子,一边顾虑其他的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



    所以,琳主动送上门,是好事。



    不一定要推销电灯泡。



    而是用电灯泡做新鲜感的导火线,从而去诱导琳买一些他手里的小玩意儿,比如窜天猴,这玩意儿不也挺好嘛。反正伊尔王国可没有一条法令“禁止烟花爆竹”,毕竟伊尔王国压根就没有烟花和爆竹。



    满肚子小九九的李.亚当斯.凡,招呼孩子们该吃吃该喝喝,其他的事情他来解决。然后就端上饭菜回到房间去。



    ……



    “奇妙的灯…”



    房间里,干坐着等的琳,还在盯着电灯泡看。



    他倒没有产生出商业计划,只是单纯的好奇,这小玩意儿究竟是个什么构造。



    可他是客人,作为客人乱动主人家的东西,是不礼貌的,所以琳只能干看着,啥也不能做。



    “这是什么食物?”



    端着晚饭的李.亚当斯.凡一进来,那食物又吸引了琳的目光,



    主要还是没见过。



    “这白白嫩嫩的圆球…”



    “汤圆!”



    “汤圆?”



    果然是闻所未闻的名字,琳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一眼面前的李.亚当斯.凡,先是奇妙得灯,又是从没听过的汤圆,这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出现在森林中的人,究竟是什么身份?难道是其他王国的异客?



    李.亚当斯.凡微笑。



    “这里有三份,一个甜口,一个咸口,一个辣口,你吃哪个?”



    “我…我能全都要吗?”



    “当然可以,来,请随意品尝,味道我还是很自信的!”



    琳早就迫不及待了,他摘不了灯,还吃不下面前的汤圆嘛。



    汤勺钥起一颗,吹一吹,送进口中,咬碎后,馅香扑鼻。



    “怎么样,还不错吧?”



    琳忙点头,烫的张不开嘴。李.亚当斯.凡把一盘小炒菜推过去。



    “搭配食用,更好吃呦!”



    那轻飘飘的话,简直是恶魔的诱惑。



    一顿饭吃的又快又猛,眼前的碗里一扫而光,琳一手扶着肚子,撑的直哼哼。



    “这汤圆好吃…菜也好吃…”



    “你满意就好!”



    李.亚当斯.凡起身收拾碗筷,琳倚靠着问。



    “孩子们也吃汤圆?”



    “他们吃的更好,小孩子发育得需要营养,所以我每天都给他们准备最少两荤两素一汤的规格,保证营养均衡,不过奈何食材有限,我可是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儿的做,不过也基本到头了,现在是几天轮换一次食谱。”



    本来吃撑的琳,听到李.亚当斯.凡,忍不住舔舔唇。



    可欲望会骗人,但肚子不会,所以琳又问。



    “孩子们都是收养的?”



    “你就不觉得他们是我亲生的!”



    琳直接笑出声来,打量李.亚当斯.凡一眼。



    “我看你的年纪不比我大,就算一次生两个,也没有这么多啊!”



    李.亚当斯.凡翻个白眼,头发短见识更短,果然是没听说过十胞胎的壮举。



    “没错,他们都是我收养的!”



    琳看着外面,虽然看不到,但却能听到孩子们嘈杂的欢闹声。



    “我看他们对陌生人很警惕,甚至是厌恶,你是从贫民窟捡到他们的?”



    “是…不过不是我捡到他们,而是他们凑巧,碰到我而已。”



    “那他们运气真好。”



    “那确实!”



    李.亚当斯.凡又坐下来,索性不急着洗碗了,根这位大主顾闲聊也不错。



    琳突然有感而发。



    “贫民窟混杂,要是你这种好人多一点,像他们这样的孩子,就会更少一点。”



    “这我可就不认同了。”



    “嗯?”



    琳看过来。



    “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



    琳点点头。



    李.亚当斯.凡又问。



    “那你觉得,我这个人优秀吗?”



    琳依旧点头。



    “当然称得上是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