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开局就送不灭金身 >第284章 受伤
    罗根的眼睛眯着,他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

    只是少年心中,本能的察觉到了,危险。

    ……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空发亮。

    谁知道过去了多久呢。

    “没事吧!”

    不是老罗根,而是一个女人,罗根也认识,脸上有刀疤,在旅馆工作的人之一,一个苟延残喘活在黑区得可怜人。

    不过,从石头城商人定居,再加上,那两位大佬的清扫工作后。

    虽然还不能明确的让整个黑区都变干净。

    但也确实拯救了不少人。

    这属于王子殿下的要求,石头城需要的,从来不只有赚钱。的确,争王令又不是什么秘密。

    可,罗根却知道,王子殿下并非是为了那个国王的位子。

    当然,少年得感觉恐怕也没有几个人在意了。

    而且,对这件事,也只是要求,并不是强求。老罗根的做法也是如此,如果愿意靠着自己的双手来赚一分口粮,那老罗根会提供工作的机会。当然,要是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老罗根也不会做什么强迫。

    不过,如果是作奸犯科之辈。

    等到老罗根站住脚,跟本地的贵族有了联系之后,恐怕,那些人是不好过了,轻则受罚惩戒,重则死不足惜。

    眼前的女人,是她那个旅馆,唯一一个愿意用自己的双手,挺直腰板过日子的,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恐怕一个普通人,也会几天堕落成魔鬼。

    女人如今算是管家,女仆,怎么说都行。

    以老罗根的说法是,

    “家政!”

    处理家务,打扫之人。老罗根以包吃包住,一个月20枚银币的低廉价格雇佣了她。要知道,就算是码头的劳工,每天一顿饱餐,一个月也有35枚银币。

    不过女人并没有嫌弃,反而很荣幸老罗根能收留她。

    从罗根眼里,真觉得女人太无知了,因为无知,才把一场交易,当成了神明的馈赠,感恩戴德。

    真要感恩戴德的话。

    罗根想起来在石头城,平易近人的王子殿下说过。

    “我其实不太信神,毕竟,我们生老病死,神别说管了,就是露面都没有过。不过,我那也是曾经了,你们应该也能知道,只凭借我,或者是见多识广的王宫老师。恐怕根本不可能让这座腐竹之城,变成这幅模样。那你们说。对能够带来这一切的存在,说一句感谢,称一句神明,有错吗?”

    肯定没有。

    少年心中坚定的想。

    他是感受过的,恐怕这世界之大,再没有一个地方,有石头城那么舒服了,不过唯一的遗憾就是,罗根没有亲眼看过,那位神!

    他觉得,要是女人也能见一见石头城的风景,肯定会理解,自己对老罗根的感恩,是多么愚昧的一件事。

    儿子对老子拆台。

    这似乎也算是趣事?

    罗根坐起来,他没有受伤,可坐起来后,才看到他的双腿,没有了。

    可为什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个商人之子,第一时间不是痛苦,而是有点懵逼。断腿,可他却一丁点感觉都没有。罗根伸出手,用力的冲着大腿猛掐一吧,有感觉,但却没有疼。

    什么情况?

    困惑涌上心头。

    而他呆愣的模样,却让旁边的女人,完全误会了。

    女人张张嘴,似乎打算安慰一番眼前这个可怜的少年。可,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如说,以她的身份,说什么才算合适?所以,女人起身,总有人能安慰少年了。

    来的人,并不陌生,是从石头城学院出身,见习商人之一的诺兰,今年只有17岁。算是老罗根的弟子。

    虽然老罗根从不承认过。

    “罗根,你…感觉怎么样?”

    “诺…兰?”

    刚才满脑子胡思乱想,真正开口才发现,他的声音干涩嘶哑,就跟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强行去说话一样。

    难不成我睡了很久?

    诺兰抿着嘴,让女人先离开,自己则坐下来。

    “发…生…了…”

    罗根的呼吸停顿,从没觉得,说话有这么困难。

    “你别急,我慢慢告诉你!”

    其实,并不算复杂的事。

    老罗根以王子殿下的命令,带着石头城的需求,来到这座城市,开拓属于石头城的商路,选择在黑区,就是因为黑区最混乱,也更容易能站稳脚跟,最主要的是,如果能够有足够的实力动手,你可以不用掏一个铜子,就在黑区拥有属于自己的店铺。

    没办法,无法之地的规矩,就是本地的组织。

    所以,这里对很多人而言,恐怕是做梦都想离开的魔窟。

    可对老罗根而言,简直是,太妙了!

    事实上,计划也很顺利。

    老罗根只用了短短时间,就做到了别人可能几年才能搞定的事情,整个黑区原本有九个组织,不过在老罗根到达后,就只剩下了六个,其余三个无一例外,都成了奠定石头城代表威严的试刀时。

    可怜吗?

    也许吧,毕竟他们其中,也不是非死不可。

    但,这就是活着。

    作为行商,罗根也见过不少的死人了,甚至,为了一个面包争抢打得头破血流的,他都见过,

    王国,可一点儿也不美好,

    毕竟,王国已经腐朽了,谁都能感觉到。

    所以,罗根觉得他们死,理所当然,总不能是老罗根,或者他自己死吧,

    在树立威严后,老罗根虽然摆着商人态度,可其他人,只当他是洪水猛兽。

    跑是不能跑的,那就只能应承。

    而在这几位幸存组织大佬的联络了,才有了贵族会面。

    席巴伯爵,是这座城市的两位伯爵之一,这座城不算大,也不算小,几十万的人口,里面是大小贵族三十几家。而其中,两位最大牌的,就是伯爵了。

    席巴伯爵是这群黑区组织的顶头上司。

    黑区的组织,是席巴伯爵养的狗,这么说也没错,听起来像是骂人,可对他们这群,连正经居民都算不上的家伙而言,已经是殊荣了。

    当然,罗根不在乎这个。

    他只是看门的。

    虽然石头城的人,打了席巴伯爵养的狗,甚至还宰了几只,可,席巴伯爵却一个屁也不会放,只会乖乖来合作。

    因为,他是聪明人,一份满汉全席,跟几条随时都能替换的野狗相比,孰轻孰重,傻子也分辨出来,

    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谁也没想到,居然有人在这种时候袭击,而且是光明正大的来。

    罗根也想起来了。

    当时他的脑子提醒他有危险后,罗根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叫人,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口哨。可还没等他把口哨放到嘴边,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一股狂风扫来,罗根没有飞出去,而是被狠狠的拍在地上。

    那个时候,罗根的脑子已经混乱了。

    死亡带来的乌云中,只有一句话闪闪发亮。

    那是约德尔说的话。

    “你要记住,强大者的自觉,就是先保护好自己,所以,如果有不能应对的情况,那就吹响口哨。无论你身在何方,我们都会来的!”

    约德尔口中说的我们,似乎不单单只是指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