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灵药
    顾筱去衣柜里给他找衣服,前两天下了场雨,地里草又长起来了,沈羲和估计得去除草,要穿粗布短打。

    顾筱弯着腰翻衣服,目光落在那三朵头花上,两朵粉色花瓣黄色花蕊,另一朵是薄纱做的,鹅黄色,一层一层地叠上去,看着十分娇俏。

    顾筱把绢花拿出来,问:“这……哪儿来的?”

    沈羲和抿直唇,他头一回送人东西,耳朵热,脸也开始热了。

    顾筱觉得手里东西开始烫手了,西屋就她和沈羲和住,“这你买的?”

    沈羲和点了一下头,“街上看见了,就顺手买了。”

    顾筱去了那么多次街上,也没顺手买什么东西,“那怎么有三个?”

    沈羲和觉得陈宁远说的不全对,送顾筱东西,那就是送她,不必顺带送别人,“全给你的,你想自己戴就自己戴,若是想给别人,也可。”

    顾筱放下绢花,把沈羲和的短打拿出来,“你给我买这个做什么。”

    还不是因为想对顾筱好,买了就拿着,问来问去干什么,沈羲和道:“都说了是顺手买的。”

    顾筱也不知道收还是不收,刚说了拿人手短,就拿沈羲和东西,“多少钱?”

    沈羲和:“你别问了。”

    “大的多少小的多少?快点说!”

    “……大的三十文,小的一个十二文。”沈羲和看了顾筱一眼,“我抄书赚的钱,没用家里的,而且也没耽误功课,这次小考还是第一名。”

    三十文,能买两斤肉,够一大家子吃,这要被周氏知道,顾筱叹了口气,更绢花觉得烫手。

    沈羲和:“你不喜欢?”

    哪儿有花钱的不是,顾筱当然喜欢了,“喜欢啊,可你送我这个干什么。”

    沈羲和道:“都说了是顺手买的,我去地头了,你睡觉吧。”

    沈羲和飞快换了衣服,几乎是夺门而出。

    顾筱把绢花放床上,伸手把黄色的放自己这边,她就一个脑袋,戴不了这么多,换来换去也不好,那就一个给大丫一个给二丫。

    顾筱从前是做过这些的,米粒大小的珠子缠的珠花,碎布做的绢花,还有绒花,只是现在只有竹筒木头,别的东西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弄。

    沈羲和不在,顾筱掀开床上的垫子,把纸条拿了出来。

    张掌柜说扇子卖的很好,尤其是省城,卖出去好多把,一把折扇卖半两,除去人工物力,一把扇子净赚三百文。

    顾筱分四成,就是一百二十文,七两银子,她已经攒够了,还多了六百文。

    伞还没消息,卖的钱应该不少,够她以后生活。

    顾筱又看了眼鹅黄色的头花,暗叹一声,还真是拿人手短。

    下午一晃而过,很快到了晚上,顾筱照例给沈羲和做宵夜——煎包子。

    用红薯粉调糊,上下两层煎金黄,别提多好吃了。

    沈羲和吃着包子,眼角余光扫过顾筱发间,顾筱不戴,他不会问,既然已经送了,那就是顾筱的东西,问来问去更让人心烦。

    顾筱拿了半个包子,吃着吃着,她突然道:“你抄一本书能赚多少钱?”

    沈羲和放下筷子,认真答道:“要看页数,页数少的十几文,页数多的二十几文……怎么了?”

    “我就问问,那你抄一本书花多长时间?”顾筱是想帮沈羲和赚钱,抄书又累又辛苦。

    沈羲和道:“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

    书坊里书不便宜,顾筱起初以为是没有印刷术的缘故,其实不然,书坊里印的书卖,抄的书也卖,相比之下,印的书还要便宜一些。

    能在书坊里抄书赚钱的都是字迹飘逸俊秀之人,功课好,一本书全无错处,沈羲和的字自然是好看,他官居高位之后,还有人去坊间搜他抄的书呢。

    现在印书用的多泥活字,泥字不好保存,也刻字考验功底,非得是技艺高超的师傅才行,顾筱也可以,她要印,自然是用木活字。

    “相公!你听我说……”

    沈羲和往后靠了一下,然后又往顾筱那里凑了凑,“怎么了?”

    顾筱道:“咱们印书吧,你写字,我来刻,这样你以后就不用抄书了。”

    沈羲和想起床下的一堆木料,心里猜测顾筱估计是跟着沈大郎学的,脑子里又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小小,不是我不信你,只是一本书用到的字很多,不同的书用的字就更多了,我抄书不累。”

    顾筱道:“我知道,就试一试嘛,能印就省着抄了,你先别抄书了,反写字,我来刻。我这阵子用木头刻了不少东西出去卖呢,你看我头上的簪子就是自己雕的。”

    沈羲和还是觉得不行,“小小……”

    “就这么说定了,你快吃包子,都凉了。”顾筱咬了一口自己的包子,她怕沈羲和反悔,一句话都没跟他说,吃完就上床睡觉,沈羲和无奈,把碗刷了,坐在灯下发呆。

    读了许多年书,苦自然是苦的,可苦的不止他一个,爹娘兄长,嫂子,受苦受累供他一人读书。

    现在顾筱也是,沈羲和相信顾筱要走,也相信顾筱真心实意为这个家好。

    沈羲和提起笔,在灯下练反写字。

    回书院几日,沈羲和都在写反字,写好的让大娃送回家,再写下一本,沈大娃好歹读过两年书,他发现他读的书全都就粥喝了,现在连字都不认得了。

    顾筱在家里专心刻字,一个字差不多半寸,要注意笔锋落在何处,不得不说沈羲和的字的确好看,反写看不出来,印在纸上字便活了。

    刻好的字顾筱是按照二十六个字母排的,绝对比按偏旁部首排简单。

    她这边刻着字,另一边,油纸伞和折扇已经送到了盛京城。

    盛京城内寸土寸金,张掌柜租了一间铺子,一年租金就要二百两银子。

    要买下来,起码要几千上万两。

    铺子取名叫多宝阁,跟盛京城的千金阁,珍宝阁在一起并不打眼,由于是新开的缘故,门可罗雀。

    多宝阁隔一条街有五六个姑娘在千金阁里选首饰,一个姑娘把一支玉镯子往手腕上比了比,然后兴致缺缺地摘下来,“再看看别的吧。”

    “看来看去也只有灵药姐姐看中的那支镯子好看……”说话的是个大眼樱唇的姑娘,粗粗扫了一眼,就不再看了。

    而她口中的张灵药闻言温和地笑了笑,“你若喜欢,我便不要了,一只镯子而已,哪儿比得上我们之间的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