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翻雅 >第二百一十四章 羊入虎口
    紧接着,唐烨知手起刀落,一招一式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准准地刺向清卿黑袍之下。一惊之下,令狐清卿属实没想到这耍大刀的书生竟已发觉了阿玉的存在,他那刀光摇晃之中,出手沉稳至极,毫不犹豫地奔向自己软肋。

    而清卿左支右绌,收箫不及,好容易护住了身前,就被烨知手中那越来越快的落刀逼得连连后退。眼看着这西湖女侠落了下风,烨知忽然沉下身子,身长臂展连着那半人长的刀柄,猛力一挥,在明火之前扫出一阵疾风来。一时间,零零散散的火焰连成一条弧线,好似只长啸的烈鸟,顺着那刀锋所指的方向冲上天去。

    “快看!这就是咱们刚才看到的‘飞沙落云’!”

    伴随着那“呜呜”狂风声,场外登时传来一阵骚动。方才那些目睹着“笑面书生”赤裸上身的年轻孩子还没折腾够,这半天又看到书生那健硕的臂膀握紧刀柄鼓起,在热浪扑天之中划出了如此漂亮一招,更是接二连三地叫起了好。

    相比之下,恐怕清卿就没有欣赏男子气概的好心情了——那窜天而起的火鸟连起了沙土中尚未燃尽的星星点点,这一声尖鸣,顷刻将自己连同阿玉和南嘉攸喘着气的身子,包围在了这片火舌舔舐之中!

    “好一式‘飞沙落云’!”清卿心下冷冷地想,终于明白过来,方才那烨知错开几步,故意在自己身前显露破绽,竟是为了这漂亮一招准备后手。而自己求胜心切,步步紧逼,反而踩进了“笑面书生”早就备好的连环套里。此刻后悔无济,清卿甚至来不及在四周寻个出路,就见一道晃眼的火星子炸开在眼前——

    听得“砰”一声巨响,清卿只觉得眼前一痛,随即一缕白光剧烈地灼烧在双眼之中。

    还来不及去顾那眼中针刺般的疼,清卿便感到那夹着热气的风焰正咆哮着逼近身前,一股焦糊的味道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是那火舌烧到自己身上了!

    来不及多想,清卿一把解下披风,趁着灼热之感舔到手背之前,将燃成了一团火球的外袍彻底丢进了身前冲天的火光中。

    在清卿暂时看不到的地方,滚滚热浪正一把将那天客居黑袍拥进怀里,一口一口地,将它吻成了一滩灰烬。而没了外袍的遮挡,清卿怀中的小小阿玉便被突然暴露在这漫天金灿灿的光影之下。

    或许是年纪尚小的公输孩子从未见过如此凶猛的火势,亦或是这炎炎之气勾起了孩子方才对公输主人火尽气绝的回忆,眼看着自己深陷绝境,被父亲教导着坚强了一路的阿玉在此刻终于忍不住,用尽全身力气,将积攒许久的嚎啕大哭爆发了出来。

    而此时尚且目不能视的清卿一时也辨不清方向,只好循着那哭声的位置,一把抓住了公输阿玉娇小的臂膀。不知是不是清卿这一抓太过用力的缘故,阿玉竟一下子哭得更大声,甚至不断挣扎着,想要离开林姐姐的怀抱。

    即使如此,这一阵阵惨绝人寰,简直能冲破天际的哭叫声,全然被烈火中“噼里啪啦”的火星燃烧所掩盖。眼看着先前公输主人留下的那些零星半点的残火,这半天重新将几个大活人的身影吞噬在其中,场外的青年终于睁大了眼,相互一望,默契地闭嘴不吭声了。

    众人尽皆想不到,这位白面书生看着文弱,却使出了如此心狠手辣的一招。难不成,他还真想将这几个西湖来客,生生烧死在火堆之中么?

    众人面前,那火焰金红色的光影十分耀眼,将自身绚丽的色彩全都映照在成百上千的眼眸中。顷刻间,阴沉的地底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人们的视线全都聚集在了汗水汩汩而下的唐烨知身上。一转头,看着他目光决绝,一言不发的模样,旁人纵使是有什么话,也都生生咽回了肚子里——

    这种时候,但凡轻易地开了口,说不定就要与那几位身陷火海的反贼作伴去了。

    而唐烨知静立烈火之前,根根分明的青筋凸起在胸膛上,一滴滴热汗不断从脖颈之后,顺着前心留下。这书生在众人目光聚集之下,任凭身子接受着滚烫的炙烤,甚至有飞溅的火星子落在他肩头,也不见他有丝毫闪躲。

    “够了!”终于有个中年男人站了出来,看样子像是北漠某一门派的掌门,一开口,自然带着些德高望重弄的气场,“这等比试,分出个胜负也就罢了。纵使那些西湖的贼寇不可轻易放走,那也要众人商议之后,再做打算。你年纪轻轻,就一副铁了心肠的模样,难道还要把那几位将军少侠,活生生烧死么?”

    “是啊……江湖中人,岂可行如此残忍之事……”

    既然听得有人做主发了话,那些冷汗未散的年轻人也赶忙附和。虽说这些少侠弟子也都是从刀尖上舔血多年,也都是见过了数不清的命悬一线,才能从八音四器一路的争斗中脱颖而出。但众人就算再冷血无情,也从未亲眼目睹过生烤活人的惨剧。现如今,那只长啸的火鸟还在不断飞高,空气中不断传来“滋滋”焦糊的味道。

    见唐烨知一言不发,这帮聚拢在一处的北漠后人只好面面相觑:既不好抬腿就走,却也不忍心站在此处,将这场残忍的屠戮接着看下去。

    “哼,这群乌合之众,能懂什么。”火光烈烈下,书生借着余光,瞟了一眼面露胆怯的众人,心中冷笑道,“只怕真到了危险时候,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似乎真的是被这塔家后人给说中了,人群熙攘之中,有的闭目轻言“吾佛慈悲”,有的跳脚高喊“还不住手”,可就是没人敢踏出一步,往来时的大路退去。

    别说踏出一步,就是挪动身子时弄出了细微的声响,都要捂着心口,喘气不停。

    看着北漠后人们这副既想围观,却又心下胆颤,口中还忍不住不停凑着热闹的模样,烨知心下默默叹了口气:逸鸦北漠这么多有志之士,有能之人,却在西湖来犯之时不顾祖先颜面,束手就擒,甚至不惜让即墨掌门也跟着受辱!自己先前还觉得不可思议,但现在如此看来,不是没有缘故。

    而这些围观之人的样子,令唐烨知不由得想起儿时在沙漠中生活时,所见过的豹和羊——

    唐烨知年纪尚小时,逸鸦北漠还不至于如此荒凉。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一人多高的野草,成群结队的牛羊,丰盈多汁的肥肉,随处都能听到的牧歌……都随着自己年少离家,渐渐消散了。而烨知能记住最清楚的、发生在北漠之境的事,便是一只年迈的花豹,咬死了牧群中的一只小母羊。

    按理说,凭着自己塔家少爷的身份,本来并不用亲自带着羊群出门。但烨知素来喜欢趁着牧羊时候,一个人走走停停,找个黄叶飘零的老树干睡一觉,散漫在无边的天地之中。那一日,就在自己呼喝着羊群回帐时,突然头羊止步,田犬狂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