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寒霜栖月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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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天深深的吸一口旱烟袋,搭起腿,将长烟杆在鞋底重重的磕,幽幽的吐出袅白的烟雾,在有如隔云端的仙气缭绕中,深沉的感慨着:“有道是天下武功尽出少林,不单指少林拙朴的招式经得起锤炼……中原是宝地啊!天授一统,民心向一,人才济济,正是切磋与较长短的好去处。有机会,你真该到山的另一边去长长见识。”

    他陷入回忆中,半眯着眼,轻吐慢叹,语气里俱是眷恋:“……尤其是——那娇红披满枝的蓓蕾啊,用含着香露的柔声,胆小的,怯生生的,喊上一句‘小哥哥’,啊,瞬间融化了我的半身骨头、教我的心彷徨……”

    “你骗人。控音术中不可能有比‘音惑’更高明的武功。”小少年谛揆伽谟摆明了不信,“喊一句话就可以将人融化,控制人的心魂?‘音惑’尚且不能,其他的更不可能了。”他得意的挺直胸脯扬起头,“这方面没人能做得比我更好!”

    “不骗你。是真的。”坏心眼的祭天坏心眼的笑,“这门‘武功’还能教你甘愿放下狼主的骄傲,收起獠牙,藏好利爪,主动将勒紧咽喉的绳索递到对方手上呢。”

    “你,报上那个女人的名字。”

    祭天笑着摇头:“还没到时候。现在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他继续逗弄小少年:“等你以后的某一天,自然会遇上会这门‘功夫’的好对手。到那时,你还会像狗儿一般的俯首帖耳,整日围着对方绕呢。哈哈哈!”

    小小的刺激,如同一粒小小的火种掉进了干柴堆,刹那燃起了张狂少年的浑身傲气。

    将两套换洗衣物、十几块干馍片、一些风干的鱼和肉、盐巴、几块火石,还有些零碎的小物件胡乱的拢作一起,谛揆伽谟气鼓鼓:“竟然说我会像卑微的土狗一样的摇尾巴?可恶!不必等。我现在就到中原去。先把少林打下来,再去会会老师口中那个一句话就可以放倒半个人的妖妇!”

    重新清点了一下要带的东西,用方布巾把它们卷成长条,扯住两边,往背上一勒,胸前系一个死结。装好水袋。尤为认真的检查了别在腰间纯牛皮剑鞘、看起来光秃秃的长剑,和挂在大腿外侧的短小匕首。就算收拾妥当了。

    最后,才抓过深褐色粗麻布的长围巾,绕颈两周,遮住头脸,推开由整块巨石切割成的房门,离开石窟似的房间,迎着晨曦斜铺下的第一道光辉,握拳冲天,“嗷”了一声,眸光熠熠,信心十足的迈开脚,准备向东而行,展开雄图霸业。

    岂料,第一步还没有踩实,便已经先受了阻。

    七岁的小女孩从后面抱住了小少年的大腿。她仰起画满血色符咒的苍白小脸,瞪着一双圆眼睛,串珠子似的一颗颗往下掉金豆子:“伽谟,你就要离开我们了,是么?”

    没听到回答,马上抢白道:“是的。你会抛弃我和氏族,就像当初舅舅离开母亲那样,展开雄鹰的翅膀,再也不回头的。对么?”

    伽谟居高临下,傲倨又冷漠的训斥她:“摩优昙,你是教主,不许哭。你这副软弱的样子,如果让教众看见了,他们怎么能再信任我们?”

    女孩听完,立刻憋着嘴,用力兜住泪水,松开双手,离开少年的身边,高傲的仰着泪痕斑驳的脸,用童稚的声音严厉的命令道:“我在问你话,伽谟,回答我。”

    小少年为难的搔搔后脑,眼见小女孩又红了眼圈,忙单膝下蹲,替摩优昙擦干眼泪,安慰她道:“优昙,我最圣洁美丽的花儿。哥哥只是到中原去学习,学习他们更加高明的武术,以及他们的生存方式。我不会抛下身为族长的责任。为了我们的族民,我会回来。”

    “你不骗人?”“不骗人。”

    “以狼□□义立誓?”“以狼□□义立誓。”

    摩优昙再抹眼泪。她伸出小手,撩开伽谟的围巾,替哥哥擦掉绘在脖颈间和耳后的奇异繁琐的花饰:“听来自东方的客人们说,在中原的部落中,不会出现咬人的猛兽。所以人们是不会在身体上留下无根草叶的痕迹的。”她的动作是小心翼翼的、不着痕迹的,又是恋恋不舍的、颤抖的。

    伽谟抓住妹妹的手,咧嘴笑:“优昙,我知道你在不安些什么。”

    他注视着摩优昙睫羽轻颤的双眼,向她保证道:“离家的孤狼无论漂泊至何处,在我的花儿盛放的那天,都一定会赶回来守在你身边。哥哥是不会让其他刚成年的小狼崽子们有机会碰到你的。所以,不要哭,等我回来。好么?”

    摩优昙一下子羞红了脸,轻轻的点了点头。

    意识到不妥,忙又一本正经的板着小脸,十指变幻叠转加持咒印,喃喃着极其复杂的祝祷语。

    她以“愿我们的头狼乘着轻灵的微风回到热血与鲜花并行的归处”这句话,结束了冗长的祝福。立刻松了一口气,低下头,解开挂在腰间的红影绕黑的长鞭,塞进哥哥的手中:“这是父亲从中原带给母亲的礼物。带上它吧。万一碰巧遇上了那个男人,请用这个狠狠的抽他,抽足十鞭。——这是母亲生前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想必也是她未了的心愿吧。”

    伽谟点头:“好。”他接过长鞭的同时,轻轻的搂过妹妹的头,与她额心相触,闭眼,以古老的巫祝语道别:“愿狼神护佑你。”

    随后,真的像摩优昙形容的那样,纵马蹽蹄,一头扎向广袤的晴空,跑得无影无踪,未曾留恋的回头看上一眼。

    小小少年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走停停的行了整整一天。

    第二天,晨露稀微的时候,在废木搭成透风凉棚的淡水井眼前,刚好遇上了一支正在收拾行装的商队。

    是对方先凑上前硬要攀谈的。换了好几种当地土话。

    “你是独自一个人,还是跟你的队伍走散了?”“……”

    “你要往哪里去?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啊?”“……”

    “你是哑巴吗?是不是不会说话?我可以比划的。你看我。”“你才是。”

    “啊,太好了。你会说话。那你是一个人,还是跟你的队伍走散了?”“你能闭嘴离我远一点么?”

    “不能。你自己横穿沙漠没有同伴很不安全吧?你跟我们一起走吧。我们可以把你捎到附近最安全的地方。你来打水啊?那你吃东西了么?我这里有饼,来,分你一半……”

    伽谟不动声色的打量对方,是个长相清秀的瘦兔子,年龄跟自己不相上下,自称姓韩,单字途。有些自来熟,啰里啰嗦,没等别人开口,已经差不多快把家底倒个底朝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