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大尧指挥使 >第四十三章 庙堂江湖(二)
    顾留仙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一个浪子。

    所谓不群则狂,俗世人笑我簪花带酒。

    于意云何?

    青衫旧,我自侧帽风流。

    顾留仙就是这样一个人,以天为盖,地为庐,十年载酒踏江湖。熟悉他的朋友都知道,顾留仙有三大爱好,一是酒,二是姑娘,三是他自己的那把留仙剑。

    其实第三个也算不得爱好,只是他被抱养的时候,身下有一个剑匣,匣中正放着这把留仙剑。

    没错,顾留仙是个孤儿,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又为什么留下这绝世好剑,放在了剑疯子柳鸿的草庐门口。

    而那个为了剑道而痴迷疯狂的柳鸿,在看到孩子和剑匣后,居然会放下手中的剑,开始学着如何照顾一个孩子。

    顾留仙小时候也问过,为什么你姓柳而我姓顾?

    柳鸿总是避而不答,实在被追问得紧了,便逼着顾长青一遍又一遍的练剑。

    等到他练得没力气了,就不会问了。

    顾留仙慢慢的长大,柳鸿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轻快了,可是,岁月终归不饶人,十余年的蹉跎,让他再也无法使出自己成名绝技,惊鸿一剑。

    但是,老的惊鸿提不得剑了,新的惊鸿一剑却开始在江湖上崭露头角。

    慢慢的,顾留仙发现其实江湖很大,大到每个人就像是浩瀚银河中的一颗星辰,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

    特别是他有一次,学着大侠们的模样,劫富济贫,把乡镇中一个富户的银两拿出来给村里清苦百姓分发。

    结果第三日,村里人就被山上一伙儿匪盗杀了个一干二净。

    那富户家财万贯,请了不少好手看家护院,匪盗自然不敢招惹,至于那些百姓,平时就是榨干了也不会有油水,谁会闲的没事找他们呢?

    而顾留仙将富户的银子带出来,本以为能让那些贫苦百姓日子好过些,没想到却招来了杀身之祸。

    顾留仙心中的大侠梦开始破碎了,此后的顾留仙,有了两大爱好,美酒和女人,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把自己的留仙剑拿出来保养一番,看着寒光凛冽的留仙剑,顾留仙偶尔会惨然一笑,仿佛是对过去的不舍和回忆。

    顾留仙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后来有一日,他遇到了一个姑娘。

    他是百花楼的清倌儿,一颦一笑中带着似乎是别样的魅力。

    有人说,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只需要一眼。

    是的,在看到那个叫玲珑的姑娘的时候,顾留仙的三大爱好改为两大了。

    玲珑姑娘美吗?

    不,对顾留仙来说,她不如晴雪的纯,不如红芙的魅,也不如……但对于顾留仙来说,他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让自己心甘情愿沦陷的玲珑。

    玲珑自小就没有名字,就连玲珑这个名字,也是她师父为她取的,在此之前,她叫二丫。

    自打有记忆起,自己就和师父在一起生活了,她师父是百花谷的一位长老,据她说,自己是被卖进来的,至于是谁卖的,百花谷不管。

    玲珑自小就跟着师父学习武功,学习琴棋书画,学习诗词歌赋,为的是培养成一等一的花魁。

    和她一起的,还有其他很多姐妹,那时候大家关系都很好,每天一起学习,一起玩闹。

    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玲珑现在也好想再回到那时候,只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直到有一日,姐妹们看她的眼神变了。

    后来才知道,百花谷在虞阴郡负责管理外门势力百花楼的行走退位了,她师父推荐了玲珑接替那位行走的位置。

    长老开口,自然没有不成的。

    她顺理成章的坐上了行走的宝座。

    虽然玲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师父会推荐了自己,明明自己没有晴雪的纯,没有红芙的魅……

    但她还是成为了行走。

    整个虞阴郡她最大,没有人敢对她说三道四,没有人逼她做任何她不喜欢的事。

    玲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偶尔也装作是清倌儿,为某个人弹一首曲子,又翩然而去。

    有一天,百花楼来了个浪子,至少玲珑自己是这么感觉的,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觉得对方是个浪子。

    就像是话本小说中,那个不拘小节,游历江湖的侠客。

    浪子感觉到了目光的灼热,抬头,两人四目相对。

    “喂,楼上那个姑娘什么价?”浪子指着玲珑问道。

    老鸨哪里敢说价哟,“哎呀,那个姑娘是我们小店儿的招牌,玲珑姑娘,平日里都是玲珑姑娘自己挑选客人的。”

    看着浪子身后背负的剑匣,老鸨咽了口唾沫,“要不,让我豁出这老脸给您问问?”

    浪子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拿着,快去快回。”

    “哎好嘞!”得了银子的老鸨像极了一条得了骨头的看家狗,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上楼了。

    “行走大人,您看……?要不我去回绝那小子,就说您今日身体不适。”

    “不用了。”玲珑笑着开口说道,“他挺有意思的不是吗?让他来这儿吧。”

    “可是,这不合规矩……”

    “我说可以就可以。”

    “好吧。”老鸨只能无奈地下楼。

    那天,是玲珑姑娘和惊鸿小剑顾留仙的第一次见面。

    顾留仙喜欢待在百花楼那个姑娘的房间,他觉得那姑娘的声音很好听,像黄莺。

    还有那房间里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只是这次说不出像什么。

    玲珑也习惯了每天晚上都会有个人像傻子一样来找自己。

    是啊,真是个傻子,哪有人天天来勾栏听曲儿的?

    玲珑记得曾经有姐妹跟自己说,清河郡有两个傻子,来百花楼点了一桌上等酒席,叫了一群姑娘作陪,结果俩人划了一夜的拳。

    玲珑想着,青楼划拳,勾栏听曲,似乎都可以归置到傻子那一类吧?

    直到有一天,门内传来了命令,要求各行走注意自己手下的人物链。

    百花楼嘛,一向是江湖上各大帮派,朝廷里大小官员寻欢作乐的地方。

    如果说男人之间在什么地方能够平等待人,没有阶级之分的话,或许一个是男澡堂,另一个就是青楼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