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末日灯塔 >第18章 陈磊的人生
    他实在找不到老婆孩子,就在市区街道上,想找个地方弄点吃的,丧尸固然可怕,但跑的慢,但凡有路跑,就能活下来,他不怕丧尸,是因为他有更着急更焦虑的事挂在心头,不停快速的跑动着,寻找着老婆孩子,同时躲避着丧尸,到了一个超市门口,看到一群人抢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冲出超市,他也想去弄点吃的,刚进去后就后悔了,超市里有一群地坯,地坯这东西,无论哪个年代,无论哪个地方,就像杂草一样灭不干净,很多故事的开篇都是从几个地坯配角身上引出的,不知道张文浩是不是主角,但他的末日故事开始了

    地坯有十来个人,从超市就地取材,每人双手拿菜刀,把超市占领了,之前还在疯抢东西的人,被赶了出来,跑的慢的,就被留在了超市内,人家都往外跑,他是一头扎进去,被人拿刀比划着,看看不远处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他只能表示自己不会反抗,任由地坯指挥

    地坯在手机上得到消息早了十几分钟,当超市十几分钟内,有不断晕倒时,带头的混混当机立断,拿刀一个一个给割了喉,在还没确定这些人到底什么情况的时候,仅凭手机上的信息,就敢杀人,还连杀几十人,是真的狠

    这绝对是个心狠手辣的东西,这家超市就没有丧尸,几乎所有人都是被地坯吓跑的,丧尸病毒都没来得及随血液遍布全身,就随血液流出体外,这货狠到,都不给丧尸变身的机会,要是放到末世,这妥妥的是一个枭雄,噢对,现在已经是末世了

    张文浩还以为他是杀的丧尸,连忙喊道:我是人,我不吃人,我不是怪物

    地坯头头叫陈磊,他本想赶走眼前这个男人,因为超市很大,里面还有不少人,这些人都没问题,有问题的在他下达了一个,凡生病的特别是发烧的统统都杀了的命令后,但凡感觉身体不舒服的,就没命逃出去了,身体完全健康的,大多就没敢动,而张文浩,这倒霉孩子,一句话说出来,就让陈磊想从他口中打听超市外面的情况,于是一把把他拉了进来,用刀指着超市收银员说:关门!超市卷帘门被放下,张文浩成了最后一个幸运儿,被关在了超市里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常识,有人为了守护着自己信仰的正义和光明牺牲性命,也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欲望和心理的黑暗,牺牲他人的性命

    也许这就是英雄和枭雄的区别,他们自然都有各自的追随者和信仰者

    超市门并没有被关多久,陈磊洗劫了离超市不远的武警部队的军火库,抢了两百多把29式半自动步枪,几十把手枪,盾牌网绳枪防弹衣头盔等,抢东西的时难免会和幸存的武警部队人员接触,陈磊从大门口就杀了几个丧尸换上了军服,然后一路直奔军械室,快速爆力拆开军械室的门,拿上手枪装好子弹,从容不迫的开着军车装着军用物资,凡预到幸存都,就先近身,然后就杀掉,开着三辆军用卡车,和手下开来八辆公交车汇合后直奔城郊的监狱,公交车内是装超市物资和超市的人

    为什么他如此犀利,那肯定是原因的,如果了解了他的过往,就知道为什么了

    用最简单的话描述就是,小时候,五岁被拐卖到山区,从极富到极苦,养父是光棍,四十多岁,与二十来岁的年轻寡妇私通,还与村里留守的几个少妇经常关系,且从不避讳他,二十来岁的寡妇带着个女儿,比他小一岁,后来直接搬来和养父同居,家里穷的只有两间房,四人睡大通铺,两个大人在胡搞,两个小孩子也在胡搞,大人看了也不管,小孩子能搞啥,有样学样,早熟,且对现状愤恨,从小就脾气火爆,打架,打群架,收保护费,偷东西,组织其他孩子团伙作案,没犯过大案,派出所也懒的管,养父不管,老师头疼也管不了,偏偏脑子聪明,学习倒数却也不是最差的,十五岁算是真正成了男人,让她成为真正男人的,还不是比她小一岁的名义上的妹妹,而是他名义上的养母,他养父早就不行了,这养子,打也打不过,骂也不敢骂,话说重了自己都会被打,只能睁着眼装睡着,当看不见也听不见,这也太违心了,隔着几十米都能听见的叫声,想装听不见,真也难为他了,成了男人没多久小妹被她破了,尝到甜头的他村里但凡年龄差不多的那十几个姑娘,都被她霍霍了,在他心里,暴力,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手段,如果加上些计谋或者说心计,那就无往不利

    十七岁的时候,看了招兵广告,他就想象着当了兵,自己就能有一大群小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特别爽,于是想当兵,到镇武装部一说,武装部长也是他们村的,一听他的想法,脸都快笑烂了,于是一夜之间,陈磊便从鬼见愁摇身一变成了三好青年,所有乡里乡亲,街坊四邻,全都一致好评,什么帮自己父亲干活啦……主动教村里们男孩女孩学习啦……特别让老师省心啦……身体素质好啦………跑步爬高都是小菜啦……脑子聪明啦………没一个说不好的,为了让他能顺利去当兵,原本想当兵的几家马上把交上的参军志愿表都给要了回来,全村就他一个兵源,武装部带部队的人来家访时,全村人都拿东西来招待,那阵仗,那人心齐整的,部队的人都感觉到,如果不把他招去当兵,就得把一村人的希望给毁了一样,他文化课稍微差点,但身体素质确实不错,于是,他被顺利的招入部队,临走那天,全村老少,包括他那便宜养父都拿出自己仅有的私房钱来买了鞭炮庆祝

    到了部队后,他却发现,部队的规矩太多了,而规矩,是他最讨厌的东西,他最喜欢给别人立规矩,自己最讨厌规矩,于是,和新兵打架,翻墙外出,拉邦结伙,自然是家常便饭,老兵肯定会收拾他,武警就是以武力制止暴动维护治安的,所以驾驶,格斗和枪械是必修课目,也是他最喜欢的,也是学的最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