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闪婚老公偏偏宠宁笙陆初尧 >第768章 大哥穷,但是大哥爱你
    “所以,你是打算替你姐姐出气吗?”陆初尧淡淡道:“这事儿不用你操心。姜家背后是总统阁下,那位如果一直挺姜家的话,姜家应该不好动。所以让他们蹦跶几天吧。”

    虽然可能,也蹦跶不了几天了。

    不过,能够享受人生的时候,还是应该享受。毕竟他陆初尧也不是什么好人,以后绝对会赶尽杀绝。

    “还有事儿吗?”陆初尧问道。

    宁暮笑了一下:“我听说,姐夫还有一个别名叫,是曾经在F洲以杀止杀唯我独尊的性格。不巧,宁家许多做生意的人都在F洲摸爬滚打过,所以我想……”

    “让我替你开路?”陆初尧反问。

    臭小子还挺会选人的哈。

    “可以吗?”宁暮问的也算直接。

    陆初尧:“帮自己的小舅子,倒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你今儿叫我过来还挺有成就感。”他看向宁暮,小孩还是一副蔫了吧唧的样子。

    宁暮看着陆初尧的表情,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随后懒懒散散虚弱的开口:“姐夫,我让你过来就是因为你不废话,可你今儿也给我灌鸡汤了怎么回事??”

    陆初尧:“?”

    “就当是我求你了,不要和我说鸡汤了。你就当我是小小年纪还没有长大不懂事儿,听不懂你让我长大的毒鸡汤,我想睡得岁月静好,你看成吗?”他身上还有伤,说话的语速也不快。

    这个时候应该休息了,可他没有。

    陆初尧摊手:“没心情和小孩讲究毒鸡汤,我还有事儿,要先走了。下次伤口让慕羡初处理,不会留下来疤痕。”

    宁暮:“男孩,不在意这个。”

    “你姐知道了会多想。”

    宁暮立马乖巧:“我明天就联系慕少。”

    “姐夫,你有什么事儿啊?”

    陆初尧头也不回:“约会。”

    宁暮:“……”

    怪我该死的嘴,多问什么??

    今天,确实陆初尧要和宁笙约会,两个人很早就沟通好了,没有想到陆初尧今天不光见了慕羡初,还被宁暮耽误了一会儿。

    两个人约的地方是彩虹广场。

    宁笙订的,因为说许久没有约会了。

    很奇怪。

    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在外面约定时间,宁笙穿着米白色的长裙,原本快要及腰的长发也散开,整个人周身都散发着一种非常美丽,优雅的感觉。

    因为是约会,所以要打扮的好点儿。

    “陆初尧,你到了吗?”宁笙早就到了。

    陆初尧语气略微抱歉:“抱歉,我还没有到,你在哪儿呢?”

    宁笙并没有不开心:“没事,你慢慢来,我现在在彩虹广场最中央的喷泉这里。我不动了,就在这里等你吧,这里比较明显一点儿,你一来就可以看到我。”

    “是吗?”

    “是!”

    随后,挂了电话。

    宁笙刚把手机放在包包里,就看到面前多了一枝玫瑰花,她头也不抬,开口道:“不好意思,我结婚了。”

    “那还真是不好意思了。”那人笑了笑,说道:“可是你知道吗?你美得让我神魂颠倒。”

    宁笙听到这个声音,抬头。

    是穿着休闲服的陆初尧。一脸温和。

    “那我就背着我老公,和你约会吧。”

    宁笙接过玫瑰花。

    陆初尧:“……”

    刚才?

    他自己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是吗?

    貌似是。

    这里的人很多,挺拥挤,不过宁笙似乎很喜欢这种氛围,拉着陆初尧的手一直没松开,陆初尧看着她的帽子都被遮住眼睛了,往上拉了拉。

    所有的爱意都体现在细节里。

    “听说,这里有求婚。”宁笙拉着陆初尧走过去,这里的广场很出名,很多人都会来这里求婚,因为成功率很高,而且这里的寓意很好。

    陆初尧不太感兴趣,却也跟着过去。

    吵吵闹闹,围了一圈人。

    因为宁笙长得好看的缘故,愣是拉着陆初尧杀出去了一条血路,走到了最前排,围观别人求婚。

    陆初尧:“?”

    这有什么好看的?自家夫人脑子不太好?

    还是说,暗示自己???

    “嫁给我吧。”

    男人穿着朴素,衣服洗的都快发白。看起来并不算太富有,面容也不算好看,只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人罢了。

    女方穿着高定的连衣裙,而且长得漂亮。

    陆初尧开口:“这个,应该不会同意吧?”

    女方,不大会喜欢你男孩子吧?

    宁笙摇头:“你看到那个女孩子眼底的光了嘛?”那个女孩子看向男孩子的眼光很明显,绝对不是不喜欢的。

    陆初尧并没有在意那对男女,看向宁笙。她的小妻子似乎很喜欢这种热闹,在非常认真的看这场求婚的结局。

    旁边的人都在摇旗呐喊:“嫁给他。”

    这时,一旁有声音开口:“男女差距这么大,女方会喜欢男方嘛?怎么可能?还用这种舆论压力性质的让女方为难。”

    这边聊天,那边也有了动静。

    女孩子扶起来男孩子。

    “大哥,你别这样,这么多人呢,我不是说嫁给你了嘛?你怎么还来这里啊?”女孩子看向男孩手里头的戒指,并不嫌弃。

    宁笙看过去,这是个勺子戒指。

    勺子戒指:寓意着冒着生命危险的爱。

    是一个穷人没有钱给心爱的爱人买定情信物,就去偷主人的勺子,把勺子的柄截下来做成了勺子戒指,但是如果被主人抓到就会被打死,所以又意味着冒着生命危险的爱。

    虽然,大哥穷,但是大哥爱你。

    男人开口:“听说这里吉利,而且能够一生一世,所以我才想带你过来。”笑的很开心。

    这是,最为普通的幸福。

    女孩摇了摇头:“不用,我们会幸福的,不用借助外力的。我也快毕业了,你不用操心我了。我也能打工赚钱的。”

    “不用,我的女囡囡就应该这么光鲜亮丽的,脏活苦活都我来干。”男人笑的很甜。

    女孩拒绝:“我也可以养你的,你都给我买衣服了,都舍不得给自己买,其实我今天也有礼物送给你,我也给你买了一身衣服。”

    “…………”

    本来是求婚,最后却变成了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