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买活 >第 232 章 沈曼君无法认可
    夏商之事,距今已经数千年之久,真知道仙界是如何以所谓‘科学手段’来反查从前历史,按此书的记载,恐怕仙界已经掌握了话本所说的‘大圆光术’,可以查看古今,又或者甚至是可以直接回溯时光……有了这的技术,才会有《斗破乾坤》话本所提到的种种仙术,否则真难以想象《斗破乾坤》这种话本的作者,是如何将如此烂俗直白的文笔,以及如此奔放散逸的‘想象力’集于一身的……

    沈曼君被张宗喝破了‘大同之治’的误会之后,情绪便冷静得多了,她也得承认,古的生产力落后于此刻,一是一种新奇又合理的思想——说它新奇,是因为这和乎写到了沈曼君脑里的‘厚古薄今’是完全相悖的。

    论是孔圣又或者是诸百家,争鸣唯一共同的一点,便是都认可对古之治的推崇和怀念,自然而然,千年来的读书人,对于三代之治,都有自己的怀想和寄托,仿佛政治的最高点,便是完全地复古,从现有的纷『乱』回到三代那简单又自洽,无处和谐的理想乡之去。

    这种崇古的思想,始于先秦,两千多年来乎从未有人质疑,如果是沈曼君已经接收了一年的买活军教育,又亲眼见到买活军主导下的种种神迹,这本教材的观点,根本会对她产生任何影响,她只会轻蔑地冷笑一声,便将这谬论给抛到九霄云外去。

    然而,如今的沈曼君,能看到这种学说合理的地方了,铁——的确是越来越易得的,器具也是越来越好用,越来越简便,这都是生产力进步的证明。生产力似乎只会向前发展,如此说来,数千年前的夏、商,生产力比此刻更低,社会形态也有所同,岂是再自然过的事情?而古三皇五帝时,政治之所以简单和谐,无有纷争,恰恰是因为生产力极度落后,没有剩余产品,也就没有了贪婪……古之治的简单是被迫的简单,而是选择的简单。

    逻辑自洽——逻辑!现在沈曼君也慢慢地琢磨出这个词的意思了,她觉得这个词的确概括了许多散逸而分散的概念,相当的精确。而《政治》教材的理论逻辑确然是自洽的,甚至比人感应还要更周密,更经得起质疑,也就在智慧层面散发出了更高的魅力。她乎已经要被新道统说服了,迫及待地翻开一页,进入到了周代的‘封建社会’篇幅。

    若是望名生义的话,封建社会的确是要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更加容易理解的,奴隶社会让人困『惑』之处在于,哪怕是此时敏朝也还普遍存在着许多奴隶,甚至活死人的法律地位似乎也接近于奴隶——哪怕谢六姐用来治理他们的办法严苛,也给予他们许多自主的权力,似乎他们像是真正的奴隶,但许多活死人都以官府的奴隶或者佃户自居,而谢六姐对此也没有多反对的表示。

    在沈曼君看来,这种耐人寻味的沉默,似乎反映了谢六姐旺盛的权力欲,但她也能理解沉默的缘由——买活军的规矩,实在是过于标新立异了,倘若把百姓当成百姓的话,那他们或许立刻就配合起来了。而谢六姐显然是个‘君可欺之以方’的统治者,对于她要推行的东西,甚至完全可以说是择手段,她如今颁布道统也是她想要教化万民,而是她意识到若推出道统,越来越大的地域就越来越好管理了。

    进入封建社会之后,铁器开始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封土建国成了这时期的标志组织结构……所谓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封建制在殷商已有了萌芽,四方封国的体制落入周朝之后,便进入了千余年的封建社会时期,这一时期亦是文化兴旺发达,而各方学说逐渐成熟,史料广泛流传,沈曼君已有了一定了解的时期。

    由两周而至春秋战国,到始皇大一统为止,四方封建的统治特点是极为明显的,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封国内的百姓自认为是王之民,而非君之民,甚至也能越过诸侯向封臣下令,这是越礼之举。这种自主权被视为是封建制和集权制的标志区。教材认为在秦将下一统之后,封建制只在南北朝有过短暂的回流,但很快也消失无踪,两千年历史,华夏国绝大多数地区始终在推行集权地主制——也就是如今的主流制度,君主直接占有下,再无封建封臣,所有百姓都依附于,由任命官僚治理,而土地也归属于百姓私人,可以自由买卖。

    教材还指出,封建社会和集权地主制,在政体的确有很大的差异,但由于生产力没有根本区,主要的先进生产工具依然是铁器,因此两者是列系,而是继承系,封建制始终作为央集权制的一种补充,部分地存在于王朝,譬如敏朝的藩王,就还算是封建制的遗存。而此时的西洋社会也还处于普遍的封建制,他们的大概还算是教皇,而本土封国林立,各个爵位都有自己的封土,这无疑是对应了周代到战国那千余年的政体。

    没想到西洋人的政体还蛮落后的……

    虽然书强调了两种社会形式是存系,但沈曼君自然以为还是大一统之国更为强大,而她已逐渐认识到,此时西洋人在技术实在是有许多地方都超过了敏朝,这时候见到了政体的优越,自然而然,唇边也浮起了一点点微笑。只是这一点优越感很快就消失了——她看到了阐述生产系的那一段。

    地主-佃户或者地主-农奴的生产系,是社会主流的生产系,地主通过佃租和人身契约,将佃户和农奴固定在土地,能轻易离开,剥削他们的剩余价值……

    这怎能叫作剥削呢?!

    当教材在阐述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时候,沈曼君还是用超然冷静的态度来汲取知识,甚至觉得大多数说法都很有道理,但当分析进行到现如今的社会,进入到地主对佃户的剥削时,她便一下激动起来了——这也能叫作剥削啊?收地租,这……这难道是经地义的事情?这和奴隶社会的所谓剥削能一吗?!

    按照教材所说,奴隶社会的剥削,是指我有了富余的武力,便择选了武力如我,生产力有富余的人,以我的武力夺走了他的自由,剥削了他的剩余产品。这当然是——当然是让人反感的。

    沈曼君也十分喜欢剥削,这个词发明出来就是为了让人反感的,因此她尤其能接受地主在剥削佃户的说法——地主一没有强迫佃户,二也没有禁锢他们,爱佃田就佃,愿佃田也可以走,沈曼君自己就接触到了许多佃户另寻去处的事情,难道这也算是剥削吗?这又有什邪恶可言呢?

    如果这也叫剥削,那下间的人岂是只有两种去处,要种地,要便是为官府做事,其余的事情一律是能去做了?便是做生意,也是在剥削?倘若商贾把这个商品蕴含的全部价值都照价付给生产者,对外又加高要价,他们赚什?难道只加路费,其余什也多?若是要低价买,高价卖,那是剥削了生产者,就是剥削了购买者……这和地主佃田又有什同?总能做生意是好的,佃田便是坏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