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烈酒温茉莉 >第139章 名正言顺
    沈矜听不得逞闹腾到一个多小时,温景词难得配合地跟她亲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把人给吻懵了,怀里的姑娘自然而然就消停了。

    凌晨两点,酒店房间内灯光昏黄。

    温景词低头看着被他亲得唇瓣嫣红的沈矜听,他轻抚着她柔软发丝,揪着一撮绕有耐心地把玩,借着酒店暧昧的灯光,他曲着手肘撑头看着怀里的姑娘。

    他伸出指尖,小心翼翼地去触碰她有些发肿的唇瓣,很软,也不知道她抹了什么,亲起来有股水果味。

    沈矜听一觉好眠,早上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她就看到了躺在身侧熟睡的温景词。

    那一刻,她愣了下。

    反应过来,她才意识到她是名正言顺地躺在他身边,而不是像在竹苑那样,半夜偷偷溜到他床上的。

    温景词依旧保持着搂她的姿势,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此刻被从窗外照射进来的太阳光点缀,干净得毛孔都快看不清,白嫩嫩的,长得好看就算了,还是个正经男人。

    沈矜听微微起身,她用手撑着床边,另一只手抬手将长发捋到耳后,她低头凑近,笑着在他唇上落下一吻。

    她摘下了那朵高岭之花,满足了她的小小虚荣心。

    她低头描绘着他的唇线,撑着有些累,一下子没注意,她整个人都摔到了温景词身上。

    意识渐渐清晰的温景词睁开眼,他难得有次好觉,看着趴在他身上的沈矜听,他扣住她脑袋摁胸口上,再次阖上眼,“再睡会儿。”

    沈矜听气哼哼地,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扭头往被子上看了眼。

    除了肢体的骨气,没有任何异样。

    晚上没反应,早上也没反应,跟个太监似的。

    “景词哥哥,你是不是太监?”沈矜听忽然仰起头哼哼唧唧地。

    温景词倏然睁开眼,翻身将身上的沈矜听给甩了下来,他拧着眉,“就那么想试试?”

    “有一点点。”沈矜听趴在枕头上,歪着头脑跟他对视,“我想看看你这种冷淡的人发情的样子。”

    温景词不理她。

    见他生气了,沈矜听懊恼地抠了抠床单,“你是不是嫌我小?”

    “嗯。”年纪小。

    沈矜听的长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很多,他下不去手。

    温景词的回答,在沈矜听听来就是另一种意思。

    她愤愤起床,“臭男人都喜欢大馒头,我懂了!”

    温景词突然睁开眼,还没搞清楚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就见沈矜听拿着衣服去浴室里换。

    温景词无奈地扶了扶额。

    她真的就是,想得一出是一出。

    中午,温景词退了房,带沈矜听送回竹苑。

    刚上车,温景词弯腰过去就要帮沈矜听扣上安全带,下一秒,她眼神冰冷地把他手给拍开,用着阴阳怪气地调调说,“我飞机场,我配不上你。”

    她靠着座椅,脸色臭得出奇。

    温景词额上划下几道黑线,他沉默着,手背刚被她打了下,红了一大块。

    他看着她眼睛解释,“我的意思是,你年纪小,不是你身材上的缺陷。”

    沈矜听双手环臂,“我二十五又不是十五。”

    温景词将她全身上下扫了眼,像是打量,随后,他有些不自在地说,“你的身材跟你的脸配起来,挺像学生的。”

    沈矜听:“……”

    这话听起来貌似有哪里不对?但是,她确实喜欢被夸年轻!

    沈矜听轻哼了声,撇头看向窗外。

    见她消了气,温景词弯腰扣住她后脑勺,硬生生将她的脸掰过来。

    车窗敞着,里面看得一一清二楚。

    温景词把手放到沈矜听小腹上,白色裙摆从腰部开始向下敞,他低声说了句,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无法说出口的浑话,“听听不小。”

    沈矜听被温景词勾得魂都飞了,身后若是有条小尾巴,她铁定能摇上天。

    回到竹苑,沈矜听被温景词牵着下车,车子由明宴开去车库。

    昨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佣人放假三天,最近三天竹苑只有门卫看守。

    沈矜听最近事业心有点强,工作排第一,谈恋爱排第二。

    没过几天,一个月以前在网上买的纯欲风内衣到货了。

    沈矜听签收之后,想着温景词没到三十岁八成也用不到,索性丢洗衣机里清洗遍晾晒,日后有机会随便穿穿,穿在里面又看不到。

    她每天时间都被安排得很满,不是录视频就是剪视频,长时间待在屋子里写东西,灵感耗光了她也就写不出满意的作品。

    八月,气温闷热,说话都觉得口干。

    沈矜听在户外待不长,她在室内跟温景词练字。

    毛笔字这种东西对于沈矜听来说是个很高级的东西,觉得会写毛笔字的人都很了不起。

    直到她亲身实践。

    温景词拿着另一只毛笔教她握笔,“食指跟拇指捏住,小指不要翘起来……”

    沈矜听握毛笔总是翘兰花指,要捏不捏的。

    实践的第一天,沈矜听都在练笔画,横不直,竖不直,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还擦线。

    毛笔字擦线墨水晕染,黑糊糊的一团,整体视觉上并不优美。

    整体而言,跟温景词写出来的一点都不沾边。

    练字的过程中,就像是年幼时在学校识字,老师规范坐姿和拿笔姿势。

    练字考验耐心,沈矜听练了两天就放弃了。

    而温景词就好像教上瘾了似的,时不时见她有空就抓她去书房练字。

    进去的时候光鲜亮丽身上还香喷喷的,再出来衣服上都沾了不少墨渍,墨水不小心沾手上还很难洗掉,黑乎乎的,还伴随着墨水刺鼻的味道。

    沈矜听上楼洗了澡,穿着睡衣蹭蹭地跑下楼,坐在阳台上抱着折耳猫在晒太阳。

    紫外线很强,但她格外地喜欢午后的炎热。

    温景词从书房里走出来,比起沈矜听的狼狈,他身上的白衬衫倒是一点墨水也没沾,他走到阳台上,弯腰把沈矜听抱起来往旁边放,让她躺在他怀里。

    沈矜听攥住他的手刚到鼻前嗅了嗅,没有墨水的气息,只有一股柠檬味的洗手液味道。

    “一点都不喜欢练字……”她有些不甘心地把温景词的手给扔开。

    她也想练好,可是实在是太磨耐心了,她能静下心来练半个小时都已经是极限了。

    温景词拍了下她脑袋,“时间久了就觉得习惯了,多学点东西总归是好的。”

    沈矜听瘪了瘪嘴,从他怀里起来,甩开脸转身就走,“我上楼练琴去了。”

    温景词看了眼她,无奈地扶了扶额。

    这会儿,同在阳台上晒太阳的折耳猫一跃跳上栅栏,摔落在绿植上后滚了圈,舔了舔爪子,翘着尾巴在院子里逛。

    几个月前,这只折耳猫刚带到竹苑的还是还是很小一只,叫声及其尖锐,现在,长胖了些,天气暖和了下来,猫出门都比沈矜听勤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