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杯杯台郎醉红尘 >第513章 生非生兮死非死【二】
    我跟狼群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有时白天我还可以抓几只野兔和他们分享,生活就是美滋滋的。

    “这些肉可以烤着吃,味道特别好,若是有孜然粉,那味道就是一个绝!”我道,“这些毛皮不要扔,用来做衣服,特别暖和。”

    我特别喜欢跟这些小狼玩,小狼很可爱,就像那些宠物狗一样。有的时候把身体蜷缩起来,尾巴夹在胯部的两侧,呜呜低嚎,头部埋进臂弯,这个时候我就最喜欢摸它们的头了。

    “嗷呜——”狼王忽然叫了一声,所有的狼都围了过去。也不知道狼王要干什么,抬起头,似乎在表示权威,接着所有的狼都跟着它走了。

    我骑在狼王后的背上,那群小狼还想要跟我玩,一直围着狼王后。

    忽然,狼群停下了脚步。

    “杀了这些狼!”

    忽然,这里的村民跑了过来,手上都拿着武器。所有的狼都弓背咆哮,露出锋利的牙齿。

    “等等!”我劝住这些愤怒的居民,“为什么要抓它们?”

    “这些狼传入我们家中,偷吃鸡鸭,把村子弄得一团糟!”为首的村民道,“你也是人,为什么要包庇狼群?”

    “这些狼它们并不坏!”我道,“请你们不要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为了生存!”

    “生存?它们生存,我们就不要命了吗!”村民道,“杀了这些狼!”

    狼群也怒不可遏,在狼王的带领下,与人类展开厮杀。

    我带着这群小狼躲在树后面。

    “把那些狼崽子抓住!”

    几个村民过来了,没人手上都拿着一把屠刀。我不能坐以待毙,只好拉开弓箭:

    “我不想伤害你们,但是狼群对我有救命之恩,请你们不要伤害它们!”

    “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根本留不得!难道,你是被它们养大的狼孩吗?”

    “不,不是这样的!”我大喊一声,“大家都停下!”

    人和狼群仿佛都听懂了,停下了。

    我把我与狼群的故事告诉了他们。

    “因此,请你们不要伤害它们!”我道,“它们只是需要生存,它们并不坏!你看这些小狼,它们才多大啊,它们很可爱。既然我们的祖先可以把狼驯化成狗,为什么我们不能与它们友好相处呢?”

    “但是这些狼可恨啊!”为首的居民叹气,“它们跑村子来作乱,抢了我们多少牲口!不除掉它们,我们吃什么?”

    “可以把村子围起来,往村子外面放一些食物。”我道。

    “我们哪有这个钱啊!”为首村民叹气。

    “我有!”我把荷包里面的一张银票拿出来,“这是一千两银票,应该足够了!”

    在我和村民们的商议中村民们面前同意了。

    不过现在,这些狼正在迁徙。我跟着它们,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好在两个家相隔不远,它们捕猎也方便,有时候捕不到食物,我就去村庄给它们买吃的。

    但是,我最近心跳得紧,我觉得,我必须回家了。因此,我买了很多肉,埋在冰雪里,向狼群告别。

    “我要走了,这些天来,我很感谢你们。”我摸着狼王后的头。

    很多狼都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是听懂了。

    “还有你们,我希望你们长大后,也可以成为这片山林最勇猛的狼!”我看着这些小狼,“我要走了,以后不能陪你们玩了。”

    “嗷呜——”狼王站了出来,表示它要为我领路。

    狼王带着我一路跋涉,离开了山林。

    “谢谢你。”我道,“希望以后还可以遇见你。这些日子,给你们添麻烦了。”

    我摸了摸它的头,它低下头,闭上眼睛。

    “谢谢。”我道。

    终于,即使万般不舍,也不得不离开。最终,还是分开了,我踏上了回京的路途。

    “听说了吗,和亲王的福晋坠下山崖死了!”

    “怎么可能?不是前些年就说已经死了吗?”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朝廷找的借口。听说和亲王福晋是被流放宁古塔,这一次私自回京被发现,不慎坠入山崖。据说官兵去找尸体的时候,发现有狼的脚印。说不定,是被狼给叼走了。”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我放心了。至少这一次,弘历都认为我是死了。

    好在身上还有一些钱,头上的珠宝也可以换一些银子。于是买了些朴素的衣服,赶车回京。

    但是毕竟行李都在永琨那里,钱总是会用完的。在盛京的时候,只剩下五十两银子了。我不确定这些银子能不能让我到达京城,我想要打工,但是最终都失败了,反而还只剩下十两银子了。

    我看着盛京最繁华的金屋楼,咬咬牙,只能去那种地方了。

    “你会些什么?”老鸨闫妈妈问。

    “琴棋书画我都会。”我道,“不过,我只卖艺不卖身,我最多在这里待两个月,赚些银子就走。两个月,大概可以有多少银子?”

    “若光是卖艺,还是有大概一百两,若是卖身,上千两不是问题。”闫妈妈问,“你确定只待两个月?”

    “当然。”我道,“我需要些银子回京。”

    “好吧,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我叫柳忆昔,别人都叫我柳娘子。”我道,“我是黑龙江哈尔滨人,到京城投奔亲戚,只是路上遭遇劫匪,只剩下几文钱了。”

    “好吧,你收拾一下。不过卖艺的话,可能会有一些富家公子不老实。”闫妈妈道,“那样,恐怕就会变成卖身了。”

    “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我道。

    在金屋楼,没有人认识我,我就靠弹琴跳舞,这两个月,竟然赚了四百两银子,除去给闫妈妈的,还剩两百两银子。于是,我向闫妈妈辞行。

    “真不知道你只待两个月干什么。”闫妈妈道,“明明自己赚钱可以,非要去京城投奔亲戚。在我这里,不是更加赚钱吗?”

    “但是我更希望的是家。”我道,“这两个月多谢妈妈照顾。”

    “走吧,你也是第一个破我这规矩的。”闫妈妈道,“以前你这种情况,还要赎身呢!不过我没给你卖身契,这赎身倒也用不着了,你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