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深渊专列 >第三章 臭打游戏的
    乌兰巴托的图拉河床之下,越过草原丰沃的大地,穿过将近六千一百米的地下岩层,一处占地六万三千平方公里的巨大空腔成为了人们的聚居地。

    这里就是四十一区,一个富有又贫穷的地方。

    与它相邻的两个大区都是绿石人的地盘,沿着一条地下水脉往西边去,就是以黄金乡为起点直至库尔波金矿为终点的亚欧大陆桥金库。人们将这条深藏于地下的巨大储矿区称为所罗门王的宝藏。

    四十一区恰好夹在中间,早年间擅长农林畜牧行当的绿石人为它开垦出良田,带着这个小弟走上现代工业化腾飞的道路。

    八十年代到二零三二年这五十多载让它改头换面,又投身于重工业,之后转型轻工业和第三产业。

    这套流程和其他区块大差不差,但是四十一区从来没闹过癫狂蝶,是动荡年代里难得一见的避风港。

    它既不是亚欧铁路网的交通要道,也没有灾兽灵媒等等特产,从庞贝大海分出来的水脉网络几乎是贴着四十一区,从绿石人所在的两个大区溜走了——于是哥哥们自然而然的要来帮扶这个弟弟。

    说它贫穷,因为这些城市取水难度高,居民用水紧张,要从周边人力开凿的三十六个间歇泉眼里运水,其他民生基础配套也非常简陋。

    说它富有,因为四十一区没有受过灵灾,它像一块不受风水雨打,没有自然侵蚀的宝石,与它同期落户在蒙古附近的地下城,大多都经历过严重的灾害。

    让我们越过海拉水脉的四道坝口,来到更加干燥的黄土地上,从九界往黄金乡方向的第十八个站点转车,飞过蜿蜒复杂的山路坡道,穿越地下世界的十万大山。

    齐寂就住在四十一区的第一站,住在一个小县城里。

    这座县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晨光,原因是从这里往山峦交错的邻居家看,往四十区看去,无论一年四季,早上的光源是最亮的。

    喜爱生产劳动的绿石人和薪王们走得很近,隔壁的配套设施里,还有“太阳”这种昂贵的能源,在清晨时分,晨光县就能照到一些阳光,除此之外的时间都没有日照。

    从县城的火车站往图拉汗广场去,越过两条商业街,来到间歇泉的引水口,顺着水渠人工河往前七百多米,就可以见到旧货市场。

    在旧货市场里有一家快餐店,老板四十来岁,是个维吾尔族汉子,中文名叫马有国。

    一楼的商铺用来招待客人,二楼就是齐寂小哥的出租屋——

    ——早上是马氏羊肉馆最忙碌的时刻,晨光县来不及迎接阳光,马老板就得带着两个学徒架上三轮车,去往四公里外的生鲜摊位与屠宰早市。

    马老板的女儿会帮忙看店,凌晨五点到七点这段时间,马芬芬就能听见二楼的出租屋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动静——那是齐寂小哥哥在挣钱。

    她并不清楚这位年轻的租户是如何从互联网上赚到钱的,或许和网络主播一样,给各种各样的产品带广告,可是光靠敲键盘点鼠标就能带货直播了吗?

    齐寂让她感觉到陌生,这位小哥哥已经在老爸的店里住了半年多,每天的作息雷打不动,是中午十二点睡觉,下午七点起床。

    七点半之前,马芬芬放学回家的时候,可以看见这个黑发小哥眼神阴沉,宛如行尸走肉一样从梯架爬下,和马有国要一碗杂酱面,一碟蔬菜,一笼蒸饺。

    他不吃花生酱,蔬菜就要最便宜的那一种,合适就跟着季节走,不合适就是万能的番茄炒蛋。

    马有国偶尔会出门去打牌,齐寂找不到老板,就让马芬芬打开后厨,他自己来做。

    在马芬芬的眼里,这个小哥哥看上去十六七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与她一样大的齐寂就已经背井离乡,跑到四十一区,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或许这就是[宅男]?

    这个词在很早很早的互联网时代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

    但是后来又经过各种各样的歪曲,带着刻板印象,变成了奇奇怪怪的称呼。

    要知道二楼原本是仓库,只有两道通风窗。起初老板把它租出去,是因为上下楼搬运食材实在太麻烦了,简单改造了一下,就当做住房对外出租。

    前前后后跑了六个租客,都受不了那种狭窄压抑昏暗无光的环境,住久了人都会抑郁。

    可是齐寂小哥哥住了半年多,身体却越来越好——

    ——这是马芬芬无法理解的事情,也许有些人天生就喜欢独处,喜欢一个人呆着。他们不是群居动物,和常人不太一样。

    这个自闭小子除了生理作息奇怪,每天只吃两顿或者一顿。

    他很爱干净,进了厨房还会嫌弃马老板的糟糕手艺,每次自己动手做饭还会把灶台厨台都收拾好。

    他身上没有多少肉,出门最远的距离,是去三百多米外的理发店剪掉多余的头发,把额头露出来,免得挡住视线。

    如果要细谈齐寂的工作,那就很复杂了——

    ——等到六点多,齐寂慢慢的从二楼爬下,与马芬芬要东西吃。

    马芬芬坐在铺面门口刷抖音,听见梯子的声音,突然抬头:“呀!难得一见啊!今天怎么想起来吃夜宵了?”

    齐寂看上去非常疲劳,卧蚕和眼袋都连在一起,他的声音青涩,个头矮小,可能不到一百七十公分,撑死只有一米六八。

    他套着一身背心短裤,踩着厚实的防滑拖鞋。手心手背干干净净,手指头却有老茧,是狠厉的键道中人。

    “帮帮忙,大小姐。”这小子摇晃着手臂,舒展胳膊酸胀的肌肉,满脸歉意,“今天遇上几个硬菜,我蓝量不够了,得吃点东西,撑到十二点再睡觉。”

    对齐寂的作息来讲,早上七点吃东西,那就是吃夜宵。

    “行!我给你去做!”马芬芬听见“大小姐”的称呼时喜不自胜,一个同龄男孩子的夸夸攻击,看上去干净体面,自然是留心会意特别关注。

    等到马芬芬放下手机进了厨房,齐寂就和一个老干部似的背着手,站在厨台旁边。

    就从芬芬挑选食材开始,齐寂立刻远程指挥。

    “别选牛肉,太贵了。”

    马芬芬立刻说:“不收你钱的!”

    齐寂:“太火了。”

    马芬芬换了一串羊肉。

    齐寂:“还是火,燥得很,你给我煮点土豆好吧?”

    马芬芬听令,换来两个大土豆。

    齐寂:“太多了,选一个切成两半,我吃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