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晚来明月不惊鹊 >第九十三章,他们不会发现的
    “这是哪?”我看着眼前这白茫茫的一片,未知的步步惊心。

    阿晚默然,“这是陛下给我的。”

    他这言下之意竟也是不知道这儿是哪了?我急的一头汗,“怎么他给你什么你就要用什么啊?你跟我说,你刚才跟我说的什么让我来看看,是不是也是他要你说的?”

    阿晚的眼在我理解里的垂了下来,“好吧!或许我一开始说的就没错,你跟他,就是一伙的。”

    我绕着他转了一圈,发现那白雾好像认人,且认的那个人还是我,我走哪她跟哪,就在身后,像影子一样,赶都赶不走。

    不知过了多久,那团子雾总算散的了个差不多,只留着小小一撮,耷在我的肩上,我一碰,她就一缩,缩完后还散出一缕气。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哦,哎,小娘子要不要看看小的的胭脂?这可是上好的绵燕支。”那小贩看我们驻足,说的更起劲了,“这绵燕支可是小的特地去城外的颍山峭壁上摘的上乘红蓝花汁制成的,姑娘肤若白雪,用这最适恰当不过了,小的也不多收姑娘的,就收姑娘,二百文吧!”

    “二百文?”我跟阿晚还没来的及就这天价跟那卖货小郎理论呢,他摊子旁一个看上去极热心的大娘就吼了起来,“归二丫,做生意可不能丧了良心,你那做胭脂的红蓝花,哪是从什么悬崖峭壁上摘来的,明明就是从常明河边上的院子里随手摘来的。要价二十文你都是赚了,还两百文,你抢钱啊!老娘看你这抢钱的这个样子,怎么不去城外上那颍山如意窝,也跟他们一起去做土匪了呗!”

    那大娘一口气脸不红心不跳的吼完了那小二,就笑脸嘻嘻的拉起了我的手,走到她的摊子前,打开一个胭脂罐子,用指甲盖挖了一小块的擦到我的手背上,“大娘的胭脂还是姑娘这样的小丫头擦得好看显白,姑娘觉得呢?”

    我顺着她的话,笑盈盈的“嗯”了一声。

    “哎呀,看姑娘穿着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那大娘这三盒胭脂就都给姑娘包起来了啊?”

    “啊?”我惊愕抬头,打断着她装东西的动作,摇手拒绝,“不了,我今日出来的急,没带钱,还是等下次再来光顾大娘的摊子吧!”我尽量把婉拒的话说的委婉又和气,毕竟,她才帮了我,又拉着我的手说了那么多好听的话。

    “没带钱?”她的语气瞬间冷了几个度,笑嘻嘻的眼再次看过来时也满是审查,“没带钱没关系,我看姑娘头上的这个满花开的玉簪子倒是挺值钱的,就拿这个来抵债吧!”

    “我.......”我躲过她伸手想要来抢的动作。拔着玉簪子,快速的躲到阿晚身后。

    一脚踹飞,衣袂翩翩,他漆黑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她,未几,吐道,“滚!”声音清冷犹如经年不曾融化的冰洞,冷着人的同时又让人无望的害怕。

    “我还是,第一次看你这么生气。”走在他身后,我小声道。

    他突然驻足,我没准备的就撞上了他坚实的后背,“你,你怎么不走了?”

    “簪子给我。”他道。

    我听话的从袖口里掏出护的好好的簪子,双手捧着,十分恭敬的呈到他眼前,“给!”

    他沉吟了一声,“低头。”

    我于是乖巧低头。

    “你是第一次给姑娘家插簪子吗?”要不是知道他对我的态度是喜欢而非厌恶,我铁定就要认为他这是像趁我不备,借插簪子的功夫,刺穿我的脑袋,让我毙命当场了。

    “不好看吗?”还会怀疑自己,那就证明这人没问题,看来是第一插没错了,我不想打击他往后为我描眉化妆簪钗带玉的心,遂口是心非道,“没有,很好,只是你的劲儿用的有点大,我疼到了。下次,轻点儿就好。”

    他听后颔了颔首,没再说话。

    “碰到硬石头咯~”我们刚离开的那两个摊子前,有一座小石桥,桥栏杆上倚着一个衣衫褴褛,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洗漱沐浴的酒鬼,他晃着手中的酒葫芦,嘲笑的看着那一男一女。

    原来,这在我面前吵得极凶的两个人竟然还是夫妻,所谓吵架也不过是她们营销挣钱的手段,她们已经靠着这一招卖出去很多胭脂了,算了算盈利,都能再开了胭脂铺子了。

    “滚滚滚!就是你个臭酒鬼,丧门星败了老娘今天的气运。”她朝着手里的木棍毫无分寸的往那酒鬼的身上砸去,一下接着一下,直到那酒鬼的嘴里再露不出讥讽的笑,她才收回了手。

    可那酒鬼,却早已断气了。

    这一场闹剧,传到我跟阿晚的耳中时,已是三天后。

    我跟阿晚一致觉得,既然当初是苏秦鹤听取了苏白洛的意见,才决定把并无任何从医资质与从医经历,却是百相寺出身的尹平羌派到了我那救我,那是不是也可以大胆猜测为,苏秦鹤与尹平羌之间也有某种我们还不知道的关系。

    是不是也可以猜测下,苏秦鹤也跟那场幻境的罪魁祸首宋行舟有关系?

    如果他们之间认识,那他在我昏迷时交给阿晚的这个幻境是不是也跟宋行舟有关,是打他那拿来的了?

    虽然不知道苏秦鹤要我们进来,目的何在,但我跟阿晚都一致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先弄清楚自己所在的地方和现今年岁最好。

    有些人,你不找他,他自然会出来找你。

    我跟着阿晚顺着那卖胭脂的小二的话,推算出,这儿应该是元阳城,至于这时间吗?

    梁哀帝一十四年。

    我还是当了那个簪子,那个在邯郸城里阿晚送给我的茶花白玉簪。

    不当没办法呀,没钱,连住的地方都没。

    买时十两白银的白玉簪,在这吃都吃不饱的时间里,只卖了五两,这还多亏了那个富贵小姐,小姐的庶母,也就是她老爹的小老婆跟她一起看上我这白玉簪,一来一去下,竟从我一开始的四百文直接飙升到了五两。

    五两啊!够让我跟阿晚在这物价不算高的元阳城里,待上好几个月了。

    “咱们,真的要花一两银子,葬了他吗?”我虽然也有颗博爱之心,可一两银子诶,都够付五天的房钱了。

    “是二两。”不能我投反对意见,阿晚就已经指挥着花了一两银子请来的人,给那被妇人冤打死的酒鬼换了个衣衫,有个好心的还贴心的给他顺了顺胡子,不对,不是好心,是一两银子的好。

    我瞟着那经过打理后露出五官,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他看上去好像也没多大。”

    阿晚淡淡道,“三十七岁,听人说曾经也是个庶吉士。”

    “庶吉士?”那也就是官咯?“他是犯了什么事,会从一个做官的沦落至此。”

    “元阳城的县令看上了他妹妹,强逼不成就杀了她。”他说的默然,我却听出了他落字里刻意隐藏的愤怒。

    “杀人偿命,那县令,还在吗?”如果不在的话,我不介意帮那酒鬼一把。要人命不至于,但付出点代价却是必须的。

    他嘴角噙了笑,“还在,不但在,还活的特别好,不但他活的特别好,就连跟他拐了七八道弯的亲戚也借着他的光,活的很好。”

    说完,他像是平复了很久,才又跟我道,“三天前,我们遇到的那两个摊贩就是那县令拐着七八道弯的亲戚。”

    所以.....这人杀了他一条命,却什么事也没有吗?

    就像那庶吉士的妹妹,明明什么也没有做错,就没了卿卿性命。

    我没有一双话本子里长得好看的姑娘该有的纤纤玉手,所以,即便是发狠了攥的很紧的情况下也瞧不到冷白的骨头。有的只是被掐出来的一小撮肉。

    他揉开我的手,“不是说了,不准掐自己了吗?”

    我讪讪的跟他说,“我气嘛!这什么世道啊,那县令为色杀人,那狗仗人势的货又为泄愤而把他活活打死。

    有钱的为一时喜怒争钱夺名,没钱的...”我扫了眼那桥上新来的一个乞丐,瘦骨嶙峋,一句话要跟三个咳嗽,“没钱的,连活着都成了奢望。”

    他哄我,道,“没那些有钱的为一时喜怒争钱夺名,又哪能让我们有钱给这个庶吉士收尸呢?”

    我想了想,也对,神色渐好,“阿晚,我...”

    他挑眉一笑,好看的眼瞬间又好看了一倍,“走吧!”

    我捡着路边的石子装满了腰间一整个荷包,那原本还是孟夕做了给我装吃的用的。睹物思人,也不知道那小丫头到凉州了没,她那么忠心覃妁,回去了铁定会大哭一场的吧。

    “阿晚!你等等我。”

    明月别枝惊鹊,我跟在阿晚的屁股后面,拍了拍沾了一手的锅灰,笑的又甜又美。

    “月亮好大啊!”我看着快要把树杈子压得垮掉的月亮,跟阿晚道,“也不知道,明儿个他们要是发现自家的烟囱被堵死了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们不会发现的。”

    “?”我偏头看他,“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刚刚把我丢下去干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