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亡者之路前传黄金之骰 >Chapter 9: Roma(向罗马进军)
    桑吉。亚罗家具行一共生产过十二架仿希腊风格的衣橱,其中有九架是客户预订,一架在Napo本地出售,另一架在他的家具行橱窗裡,最后一架,陈列在我家旧宅。

    这架通体纯白的旧衣橱,比我的年龄还要大。据说是我老妈在几十个衣橱中一眼相中的,用我老爸的话来说就像黑手党头目乔桑罗一眼相中他手上那隻价值1亿里拉的钻戒。但等搬运工把这架衣橱挪进大屋后,却发现外观儘管绚丽夺目,但与整个家居佈置格格不入。在一大堆黑沉沉的实木家具裡,犹如晶莹剔透的夜光杯,无论换去哪间屋子,都显得相当不协调。移来移去,最后就一直放在旧宅三楼,楼梯的转角处。

    在我叔叔成婚那天,据说本来要将衣橱送给他们当礼物,但当时年幼的我,不知出于何种居心,用碎玻璃在上面划了道瑕疵。最终还是留在了楼梯转角。

    斯妲拉和薇薇安到了懂淘气的年龄时,将很多不干胶商标贴在上面,虽然被剥除,但将油漆一起带除,以至于在这个大橱上留下第二道瑕疵。

    到了我们大到期待生日礼物的年龄时,这个白色大橱侧面索性贴上了一条测量身高尺码,生日来临前夜,大家都会排队去测一下身高。因为家裡有个规矩,如果说一个小孩生日,那麽其他两个未过生日的也能拥有礼物。区别在于,过生日的那个可以选,而未过生日的没得选。按照身高得到相应的礼物。

    四岁时,Stellar得到了一套遥控火车,儘管,她远没有到达可以获取的身高。从此之后,家裡的过道、起居室、甚至厨房,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走路,以免不小心碰翻正在行驶的列车。

    同样四岁那一年,Viviann得到了天文望远镜,搁放在天台上,每次她从法国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揭开墨绿色遮阳布,站在凳子上一边笑一边看。后来逐渐长大了,对于望远镜不再感兴趣,终于在风吹雨打中鏽迹斑斑,从天台上撤下,丢在地窖的杂物堆里。

    而1983年我七岁时,向父母提出要辆自行车。被我老爸一口否决,理由是我太矮,坐在车凳上两隻脚够不著踏板。那一天,他蹲着身子反复解释,让我换其他东西来替代。但我一味地哭,死活不答应。

    我为何会如此想要自行车?是因为前不久,刚和玩伴看了一部澳洲电影BMX.Bandits,一下子被裡面少年玩飞车的高超技巧吸引住,之后,不论做梦还是发呆,头脑裡都是那辆自行车,但我怕表露地过于明显,家长会在第一时间否决,因此一直熬到生日那天。

    但是,无论我愤愤不平地以Stellar的程控火车还是Viviann的望远镜来指责他的不公,他只是一味摇头,并说我胡搅蛮缠。生日那天给我买了个去年提出的鳄鱼船游泳圈。

    我可不会因此就放弃权利,我生性奸诈,满脑子都是鬼主意,喜爱的东西无论多麽曲折也一定要弄到手。因此我故意向其他有车的小孩借来玩,但他们都很小气,要我拿东西和他们换。每次交换成功,我就骑著他们的自行车,在旧城区飞一般乱转,故意去撞翻其他小孩垒起的沙子建筑,然后一边骑走一边听他们哭。

    我把车故意骑回家,硬是不还给别人,每次那些有车人士都会跑来用力拍门。然后,家人出来硬从我手上夺回还给他们,而我,则坐在地上大哭不停。每哭一次,心裡都会想,也许下次我再哭,他们就会答应,给我买自行车吧。

    就这样我哭了无数次,直至再也没人肯和我交换,老爸依旧摇头,铁了心不肯妥协。我只得找吃冻奶的,他也有辆自行车,但不是买的,是他老爸空余时做的,材料都是工作场地拿来的废铁,工艺水平高超,纳兰佐每天都取出来玩,但他胆子很小,不敢骑出去很远,只在家附近花园裡,沿著栏杆一圈圈地绕。而我则羡慕地望著,甚至想请他老爸给我也做一辆,但他很自私,不愿意别人分享他老爸,我不断说他不断摇头。我便取笑他不会骑车,说自己强得多,由此骗来自行车,衝出小花园,得意洋洋地尽兴,而他在后面边跑边吃尘土。

    有那麽一次,我依旧骗取了他的车,骑的过程中,突然发现车身上有个铣床没有弄平整的快口,当骑到家门前,我用力在快口上把脚弄破,然后摔倒在地放声大哭。哭声传入院子,告诉裡面的人都该出来看看了。

    我立即被带去医院去进行消毒,包扎处理。我忘了这是苦肉计,腿肿了起来,痛得彻夜难眠,我后悔自己为何要那麽傻,到家又发高烧,老妈让我睡到他们床上小心照料。夜晚,我佯装熟睡,听他们交谈。

    “不买辆自行车看来不行,这孩子太喜爱骑车。”这是老妈的声音,她说:“他一直可怜巴巴地向别人借,当然这不是重点,但你看,别人小孩的车大多是家里用下来的旧车,或者是别人老爸做的。”

    “不是我不买给他,但你看看他,那麽矮,骑著车就像猴子骑大马,连脚都碰不到车板。”老爸在抽烟,吞吸间发出“咝,咝”的声音,他似乎在犹豫,说:“但你说的对,别人家的车不卫生且危险,我看还是等退烧了带他去买一辆吧。”

    就这样,我得到了心心念的自行车,同样的,自己左腿膝盖留下了永恒代价——伤疤,儘管这道疤痕,在以后唸书时成为恐吓别人的道具,但我付出终得回报。在自行车行内,我挑选了一辆与电影外观差不多的自行车,至此,我也成了有车人士。

    买回家的首日,家父定下几条规则,第一:他每天花半小时陪我练车,直到完全会骑为止。第二:会骑车后不允许踏出社区,一旦发现没收。第三:不得骑著车去炫耀,更不能因此去奚落纳兰佐。

    我每天骑著车,在他陪同下练习,其实我会骑很久了,不仅骑得相当好,而且还能做高难度动作,如脱开双手骑车,站在车凳上,反过来骑什麽的。头一天我就故意在他面前显摆,把得意把式全部显露,这下可把老爸吓得,几乎就要没收车。他显得很生气,说自己不肯给我买车,就是怕我乱骑,出了车祸怎麽办?他的顾虑是对的,我现在总想这个问题。如果我换作当年的他,也不愿给自己小孩买自行车。马尔西人聚集地是个窄长形居民区,宽度只有两个街区,顺脚一骑就跑出去,驶到大马路上了。而连接东西两头的是主干道,重型车辆频多。老爸再三关照,我唯唯诺诺,生怕被没收,等他一转身,我就迫不及待地骑到花园空地上,然后把车停下,得意地站在边上,让一群羡慕不已的小孩上前观看,抚摸。

    老爸因我曾表演过车技,感到很不放心,他让纳兰佐看住我,如果乱骑随时向他汇报。但老爸过于看重他,这傢伙只需我把车给他玩,什麽都忘得一干二净。每天傍晚我骑著车在社区内游盪,起先还按规矩,然而时间一久便什麽也不顾,直接突破限制线,闯到别的社区裡,一边骑车一边得意洋洋,身后满是比我更小更没有机会骑上车的小屁孩在大呼小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