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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54:Ain‘tNoMountainHighEnough(山不在高)

    这是我和Alex第三次走进吕库古公馆。

    相较前两次,这次有了长足的准备。第一次来到这里,还是前天的晚间,原本Alex打算一鼓作气拿到马德兰的黑色双肩背再对我说明实情。第二次是昨日中午我陪同他重返这里,预备找回慌乱中遗失的背包,然后驱车前往大城夏洛特。结果,却遇上一对灵异节目的博客组合,范斯和马洛。

    而这一次,目的只有一条,那就是找回被刺骨骷髅带走的马洛,然后从速离开这里。吕库古公馆那些无法对外公开的谜团,我们几人已破解了很多,手上握着的各项资料,兴许比积压在警署资料库垃圾堆里的还多。范斯认为,光是这些,就够他写上两年的书。因此,他认为继续探索这座废宅,意义已经不大。

    毕竟,神秘事件以及背后真相,这一类东西是挖掘不完的,始终循环在被推翻的基础上再次发掘,然后再次被推翻。特别是有人故意隐藏起来的秘密,永远不会有真正答案。

    纵然当时我们这般去想,但随着追寻马洛的难度不断扩大,却无可避免地,越来越深陷于吕库古公馆那极度阴暗的过去。而在我们背后,随着柳条镇的一系列购物与休整,又多了两股新的威胁。一股是镇子上的人,可能与这座废宅有着联系,并且他们可能已经知道,三个自称拍红岸之战的年青人是假冒的探险者;另有一股是我最直接的威胁,那就是从田纳西一路咬尾的人,他们也已抵达了附近。

    然而,黑暗中的Alex,狰狞的脸上却露出一股杀气,他无言地对我点点头,表示真要到了无计可施不得不拼的地步,那么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底,谁能办得了谁?未必有定数。毕竟论环境我们熟悉得多,并且在黑暗中待了很长时间,探测四周潜伏的危险,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能力已远超常人。所以,他反倒希望这些人还是多考虑考虑自己怎么能活得长命百岁,也比追踪过来讨死来得强。

    我们三人通过喷水池圆窟重新翻回副仓,开始迈向门洞背后的黑泥地,范斯驮两个包,我们一人背一个。大家先在黑泥地前掏出那台GPS的什么追踪波段,找寻马洛的方位。有了这东西,比起之前盲目搜找,便利了许多。虽然信号一直很差,但差不多能够辨明,此刻瘦子正在附近三百米范围内徘徊。

    虽然心率计步都还属正常,但并不能确定就是他本人。而且,所谓三百米范围内,若是指地面,跑将过去最多两分钟。可这是地底,严格来说已超出了吕库古阴宅的房基部分,那么就很难说需要走多久。前方都是一道道厚重的败墙,以及各种各样的转角与门洞,并且可能还是老妖们的巢穴,不作一番准备步步为营,很可能会全军覆没。

    站在泥地间,我正思索着一个问题,那是有关小法鲁克斯的。假设这个小女孩拥有与我一样的眼睛,可以在黑暗中如入无人之境,那么她又是怎么分辨出日夜计算天数的?

    这里是地底深处,并且持续往下,以我肉眼去分辨头顶位置,几乎毫无可能,那就不得不动用到第三瞳。我来到埋葬弗拉维斯女士的凹道前,仰头让Alex在背后撑住,开始慢慢侧转眼轮,将红色瞳孔移出来,然后直直往上透去。

    “我记得你之前每次这么干都会头痛犯恶心,现在也不是什么重大时刻,你究竟要找什么?”他在背后托着我,时不时转过脸来问。

    “我想看看小法鲁克斯是怎么判断日出日落的,不然她如何来计算天数?”霎那间,一股熟悉又极力想回避的眩晕冲上脑门,我稍稍闭上眼睛,不去想旋转的天顶。定了定神后,再度睁开眼睛,以头顶为圆心,追逐着四散开去的绿线。

    “比起之前是更难受还是略微适应了些?”他掏了掏耳朵,道:“我长时间仰头看天就会耳鸣,光那样就很难受了。”

    “稍微好些,但难受程度一样,没有轻重。”我努力挤出一丝笑,道:“但是恢复时间却减少了许多。我之所以想给自己这份罪受,主要是困得快睡着了。”

    这人哪,在极度饥渴极度疲惫的状态下,一下子回到物质文明的世界里,吃好喝足后,就特别容易犯困。此刻的我若是像他俩那样坐在黑泥地上,四周环境又是那么黑那么舒适,没准头一歪就熟睡过去,再想醒来就不知何时了。直到很久以后的将来,我又遇上一个人,这个人在任何地方只要倒下就能熟睡,而且怎么都推不醒,非要拳打脚踢才能惊觉。

    想着这个人,我猛然从沉思中回到现实,见那个酷似他背影的巨汉,正站在院门前背对着我抽烟,他戴着墨镜望着漆黑的天空,似乎正在想什么。当见到附近有人影往返行走,便兜上面罩,爬进银斑虎里。

    每次看见他,我都会忆起一个人,他已经离开我很久了。与他相比,那家伙就像天使,而他却是个恶魔,并且这个人特别痛恨我,并坚持认为林锐是因我而悲惨死去的,只因他们是铁哥们。

    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所有曾经死去的人,现在都活着,而活着的人,却早已死去。

    我实在有太多的话想对他说,我的内心里住着林锐,我可能就是林锐的一部分,但我现在无论面容还是身份却是Alex.不论他怎么排斥我,我总能在他身上嗅到老麦的气息,以及那个光头冷峻的面容下,那颗暗藏心底炽热的心。

    想着,我也一头扎进银斑虎,在他身旁坐下,掏出支Weed,学着他的模样美滋滋抽着。

    “迪伦,”我叹了口气,说:“我们谈谈如何?”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果然,这个光头一如既往地对我摆手拒绝了。

    “那就当我自言自语好了,”我耸耸肩叹了口气,说:“我记得大概是2002年前后,当时我还是上班族,在某家小公司当个小主管,部门里有那么个人,特别仇恨我,他就跟你现在很像。因为带有这种情绪,不利于工作展开,所以我有必要找他好好谈一谈。”

    光头冷笑一声,打身上摸出个小酒壶喝了口酒,将目光投向窗外。

    “我找了间酒吧约上他,借口是工作上的话题。他到了之后见只有我,不见其他人,愤然转身打算离去。我请他坐下后就问为何讨厌我,话说我与他并无积怨,并处处忍让。可能是喝了点酒,他口舌灵活了许多,终于道出原委。他有个朋友,曾在我之前的公司与我有仇隙,所以他作为那人的朋友,自然也与我合不来。”我双手抱着头,也望着窗外,笑了起来,说:“所以我觉得很奇怪,如果说是这种缘故,与其他人有仇那是他的事,与现在的人并没有关系,他可能觉得那也是义气的一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