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亡者之路前传黄金之骰 >Chapter 131:缨鳃舱
    Chapter131:Bispira(缨鳃舱)

    距今一千年前,有来自东方的奇人异士,无意间从靠海吃饭的采珠人口中得知,在深海某处存在着一种被称作“箠”的贝蛤。它们独特的繁衍方式,会造就海底的奇观—蜃景。因此无数蛙人受其蛊惑,被乱流拖入深渊,最后遭活活溺毙。

    箠虫的特殊生态,很快被人加以利用,通过数百年的不断演化,终于练就了绯局之外的邪阵,称作箠坠蛮。由于擅长此术之人极为罕有,哪怕对于精通异端邪说的暗世界人士而言,也是相当陌生难以对付的奇术,世人更是闻所未闻。

    四十余名武装到牙齿的蟊贼,趁着众人大破修罗之松潜入阴蜮,劫走死伤惨重的剩余菁英,遂闯入水银心瓣谋夺宝钻大科兽突。因曼陀罗法环重新聚位的时间紧迫,群寇草草扫荡一番便开始向黄金屋进发,让数条漏网之鱼残存下来。而突破天窍的我等与他们汇合后,便立即展开奔袭,最终被吹笛人引诱,闯入心瓣的摄镜扣首眼,一栋破烂不堪的木屋之中。

    本以为藏在尾屋内大施妖法之人必是吹笛者,结果离奇地发现,死在此地的人,却是蟊贼们的首领,一个头戴十字军银盔的巨寇。此人不知通过什么方式,将自己化身为蜃蠡,炮制出无尽黑汁浸透房舍,挟裹着黑云正向整片杨桃林扩散。这一举动让博尔顿恍然大悟,箠坠蛮的用意既非杀技也非幻术,更不是用来偷袭,而是为了寻找他想要的某件东西。

    尽管邪阵仍有大量未知,但黑汁蔓出木屋后,所有迹象都指明,这伙蟊贼正在找寻缺乏吕库古小姐之外的办法,以此来消灭藏在黄金屋内的巨妖—古蛮大脑袋。为应对这一棘手问题,小屁孩便以虫还虫,祭出一种叫“狗鼻子”的幽蓝甲虫。此物一经落地,便迅速钻入湿泥中,不消半支烟功夫,竟走得一只不剩。

    “这些狗鼻子究竟能干嘛?”这差不多三天的奇妙历险,令灵异播客范斯大开眼界,他望着这幕奇观的展开,低三下四向小屁孩请教,问:“难道它们靠触角?”

    “虽然昆虫嗅气味靠触角,但狗鼻子是盲虫,既无视觉也无嗅犁,属于昆虫界的超级残废。狗鼻子只是个俗称,由于培育它们需要耗资巨万,人称金诺米斯虫。”博尔顿轻哼一声,颇为得意道:“就你那辆破房车,刚才放出去的甲虫够买一百辆新的。老夫这是下足了本,金诺米斯很难在野外生存,一旦放出便有去无回,极短时间内会大量死亡,完全是场豪赌。”

    “可这是什么原理呢?我的意思是,蜃蠡是海洋生物,而它们是虫。”见他正在炫耀,我便挤了进去,问:“还有,你觉得那魔头是靠什么来传递信息的?”

    小屁孩却不作答,只是吩咐众人以木屋为圆心,向林子各处进发,只要查觉异样,立即通过夜风向他汇报。见博尔顿这副目中无人的嘴脸,外加范胖站一旁挤眉弄眼,我很快明白过来,这个气量狭隘的老汉,正为水塘泡澡时我爱搭不理而生着闷气。

    “你描绘图样时满头大汗,肯定是累坏了。”我蹲下身子,将他脑袋往怀里一抱,用小苍兰那种口吻问:“要不我背你散散心,也能加快搜索步伐,你觉得呢?”

    博尔顿点点头,无言地笑了。其实哄老头跟哄小孩没区别,两者都很任性,喜欢别人顺其意愿。大儒孔子不就说七十随心所欲,更何况小屁孩只是个凡人。自打蝃池倾情一吻,便如打穿情欲的任督二脉,美其名曰需要保护,实际是为了狂捞便宜。想要套他话容易得很,只需投其所好就行。果不其然,一爬上我的背,他便打开了话匣子。

    “我们人类,以及其他许多生物,都喜欢发光的、闪亮的东西,神话或童话故事里,珠宝金币便是主题,而动物也大多如此。但昆虫是个例外,很多蝼蚁都住在地下,它们终日不见阳光,为躲避天敌而选择深处筑巢。狗鼻子是一种盲虫,所以习性尤其怪异。”博尔顿趴在我这张久违的座驾上,小短手开始兜胸抱来,脸上又得意又迷醉。

    “这就完了?”范胖见我付出那么大牺牲,小屁孩就唠了几句屁话,便有些生气。

    “演说也有中场休息,何况我一大把年纪了,你就不懂尊老爱幼?因为狗鼻子又聋又瞎,所以处在食物链底层,因此它们筑窝很有一套,会选择其他昆虫找不到的地根。你们想想,那个巨寇连命都不要坚持死在屋里,想找的肯定是不得了的东西,当然,我觉得他或许并没死,而是以另一种生命形态继续活着。”博尔顿指了指我,道:“刚才你问海洋生物和昆虫有什么联系?老实说两者毫无联系,我这叫以毒攻毒。”

    “怎么讲?”我与范胖异口同声发问。

    “孩子们,假设你们是炮制摄镜扣那主儿,肯定不愿让人破了绯局对不对?因此你会将首眼藏在根本找不到的位置。巨寇拼了命以箠坠蛮去探测方位,狗鼻子也一样,它下地立即钻入土里,是本能驱使,想要找到别人无法发现之所筑巢。既然黑汁已成先驱,那它们只需追踪蜃蠡的走向,最后会抵达同一个位置,这就是为何要放出金诺米斯虫的缘故,明白了?”

    “原来如此,真是妙不可言。”范胖向他翘起拇指,连声赞叹。就这般笑了几声,他挠着肥头又问:“原理是搞懂了,可它们与蜃蠡一样在厚土之下,又要如何发现踪迹?”

    “小胖子,你知不知道自己很烦?哪,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再问下去只能杀你灭口了!多跟你的小老妹学学,别人多安静,既尊重老人又善解人意。”色老头颇不耐烦地打断他,答道:“狗鼻子是人工养殖的,野外生存能力极差,此处又是阴蜮,所以最多只能活十分钟。当虫子大批死亡后,尸体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生物酶,这在其他昆虫眼里是美味佳肴,所以当看见大量虫子集体往一处爬,那就说明目标找到了,真是被你烦死。”

    不得不说,能想出这招的人,唯有老谋深算的妖人。我刚想将他重新驮回背,耳边传来激烈交火声,博尔顿瞬间慌了神,忙趴倒在地,双眼骨碌碌打转。我与范胖也是惊恐不已,也跟着侧耳倾听,想要找出哪里在干仗,然而这种乱战呐喊声,打四面八方传来,我们仨仿佛深陷在一个瞧不见任何人的战场之间。

    “开打了!那伙蟊贼果然是窜进了黄金屋!如果不是我们的人提前起义了,就是他们收到讯息已展开行动!”小屁孩气得一跺脚,叫道:“你俩还傻站着干嘛?赶紧帮他们一块找啊!咱们必须立刻找到首眼,领悟那是什么讯息,才能救回自己人!”

    我与胖子刚往两个方向窜出几十米,就被博尔顿大声唤住,他抚摸着夜风,就这般沉默片刻,随后睁大双眼,向水塘方向用力挥手,说两只公羊已找到了首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