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末世穿书女配被宠上天 >第136章 下雨夜
    他不敢置信的伸出手在刘壮壮鼻子下探了探,没有呼吸了,

    他死了。

    “大哥,矮小壮死了。”魁梧男子又惊又恐惧,无声无息就能杀死一个人。

    他们都没发现,魁梧男子转头看向周围,一点痕迹都没有。

    吃饭的几人听到矮小壮死了都一怔,然后又一惊,死了,怎么死的。

    几人起身来到围着矮小壮的尸体,伸手探探他鼻息,没有呼吸。

    真的死了。

    空气中短暂的宁静,几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

    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子胆子大,他拔开了矮小壮的头发,太阳穴一个洞,应该是利器射杀。

    “看伤口像刀,可怎么会没有实物,暗器。”

    “不是暗器,暗器有风声,我们都是异能者,不可能察觉不到,周围都封闭的,玻璃都没有破。”旁边宽脸男子颤抖着声音说,心里一阵打颤,害怕,悄无声息就能杀人。

    几人惊出一身冷汗,背后一阵发毛发寒,心里的害怕不断上升。

    壮汉擦擦额上的冷汗,手脚冰凉,“大哥,现在我们怎么办?”隔空杀人,太可怕了。

    他们也不敢问矮小壮谁杀的,报仇想都不敢想,目前保命要紧。

    老大刘隆看看外面的瓢泼大雨,他心里隐隐猜测,杀矮小壮的是对面的那一男一女。

    矮小壮的异能不是普通的异能,他是嗅觉异能,只要他记住了一个人的味道,那人在哪里,他都能找到。

    他们能来这里,也是他嗅觉一路追踪过来的,他想去对面,就是前天他看了对面那个女人在杀丧尸,长的漂亮。

    那一男一女他没见过,但听矮小壮的语气,两人细皮嫩肉,那男的一看就是小白脸,皮肤白皙,手上没有起茧,肯定没有杀过丧尸。

    女的那是冰肌玉骨,吹弹可破,细皮嫩肉,凝脂点漆,肤如凝脂,白里透红,晶莹剔透,白嫩如霜,美若天仙,好比仙女下凡。

    两人男的俊,女的漂亮,日子过得和末世前一样精细……

    玛德。

    想到这里,他终于想到当时小矮子说,他就觉得哪里不对,现在……

    现在想明白也晚了,刘隆抹了一把汗水,站起身,越想越气,看着躺在地上的小矮子尤为刺眼,他用脚踢了两脚。

    他被矮小壮害死了,人家两人能过的比末世前还好,这代表什么!!!

    这代表人家有能力,有本事过的和末世前一样。

    现在人也得罪了,只是他还想不通,那人为什么只杀小矮子。

    难道那人决定放过他们,也是冤有头债有主,他们无冤无仇,他也是被小矮子哄骗过来的。

    “胖子,二瘦,我们走。”

    “老大,外面这么大的雨。”

    “都是傻子啊!不会穿上雨衣吗?还想不想活命,这雨就是普通雨水,没有颜色,肯定没病毒,上次下雨有几个傻子淋雨不是没事,后来异能还增长了。”

    “听老大的,我们穿雨衣立马走。”胖子不好住这里,他怕死。

    几人麻溜的穿着雨衣冲进雨里往外跑。

    白轩锦站在窗前,冷眼看着几人在雨中冲刺,心里冷笑。

    跑。

    精神幻化成四根细针,射进四人额头,“嘭,嘭,嘭,嘭。”一息,四人睁大眼睛倒地,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嗅觉,人的五官也会变异?

    呵呵,越来越多的异能觉醒,下次不知道会不会遇到一个听觉觉醒的异能者。

    洗完澡的王晴薇从空间出来,就看见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老公,一身的气势汹汹,“锦哥,你怎么了。”

    白轩锦见着老婆,收起气势,表情柔和放松下来,他走过去拿起毛巾给她擦头发,“没事,洗好了,我去洗澡。”

    见他不说,王晴薇也没追问,“好,快去吧!”

    白轩锦进入浴室,精神屏蔽,必须在他的精神力范围内才能做到,进空间,就不能屏蔽房间。

    所以他都是在浴室洗澡,白轩锦坐在浴桶,想着今天那个矮子的异能,还有那个能透视的异能。

    洗完澡,白轩锦直接抱起媳妇上床,做两人都喜欢的身体和谐运动,王晴薇被反反复复,里里外外吃了很多遍才停下来。

    次日一早,天上的雨和预期的一样,没有停下来,王晴薇懒在床上玩手机。

    “太无聊了,都没人打麻将,我发现末世来了,你怎么总是书不离手,以前没发现你真的爱看书啊!”

    “我俩身边都是狐狸,你智商堪忧,我们不得多看看多想想,不然我俩到时候骨头都不剩。”

    王晴薇一听,点头,可不是,家里聪明人太多也是一种负担,压力,做点什么,别人脑子转悠一圈,就想明白了。

    一点秘密都没有,太可怕了。

    还有就是末世的异能,千奇百怪,防不胜防,可不的多看书,增加知识和阅历吗?

    “末世要是能晚个五六年来,我想我们现在肯定就不会这样了。”那时的他们,进过社会,思考和想法肯定和现在不一样。

    白轩锦认真想了一下,还真是,“对,那时候我们肯定更成熟稳重,思考的更长远。”

    “可不是嘛!要不人家说,姜还是老的辣,不都是时间阅历,见识堆积起来的吗?我们就吃亏在太年轻了,人生阅历不够丰富。”

    “老公,你说末世等几年来,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啊!”

    “肯定在一起啊!你跑天涯海角,都逃不出我手掌心。”白轩锦对着媳妇抛个媚眼,霸气说到。

    “呵呵。”王晴薇撅着嘴,天涯海角,前世她死了。

    等等,前世她死了,白轩锦又不喜欢女主,他们白家后来去了西北,那白轩锦是怎么和男主对上的。

    而且前面末世没开始时,作者只写了白轩锦和男主一起长大,是兄弟,后来她看评论,中间很少写他,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和男主闹翻。

    难道是他知道她的死因,所以才和男主闹翻的,可惜,这本书她只看了三十几章。

    嗯嗯!这就对的上了,原来伏笔在这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