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岭南打工那些年 >第96章“眼镜”魂归故里
    昨天下午从大亚湾登陆的本年度1号台风,将整个城市折腾得满目疮痍。据本地人讲,今年的台风比往年提早的半个月。

    学校、培训机构全部停课停训,我也难得休息一天。

    早晨起来,就见天空灰蒙蒙的,空气异常的沉闷,就连呼吸都感觉很困难,呆在家里浑身都汗滋滋。

    午后,天空渐渐开始暗淡下来,乌云恰似草原上受惊的马群在低矮的苍穹下快速掠过,仿佛站在楼顶就伸手可及。

    很快,积云越来越厚,整个城市被黑云压城,好单单的午后时光宛如日落前支起的夜暮,也仿佛是世界末日前留给人世间最后的微光。

    瓢泼大雨被狂风驱赶着从大亚湾方向直扑惠州,一时间,楼宇在颤抖,树木在癫狂;一些招风的户外广告牌顷刻间被拆的支离破碎,残片在空中飞旋。

    我长二十多岁是第一次目睹台风的威武与霸气!

    风,肆虐一直持续到傍晚才平息下来,但暴雨的余威尚存;我担心炳强一个人守在馆里,便从发廊里带了饭菜,冒雨给他送过来。

    好在我没有做户外招牌,所以,没有受到损失。

    卖棺材的就盼望死人,做广告的就希望刮台风!

    所以,每年的台风季节,便是所有的广告公司一年最忙碌的时段;三个月生意,便可赚的盆满钵满。

    “辉哥,好大的风雨啊,我是生怕房子给吹倒,真的有点吓人!我躲在房间里都不敢出来,要是在老家,恐怕好多人家的屋顶都会被揭掉的!”炳强一见到我,惊魂未定的脸上变得舒坦起来。

    “我也是第一次看见台风的,以后,见多了也就不为怪了。”

    我的话刚说完,就见阿云从外面进来,好像是受到了台风的威慑,满脸都是沮丧。

    “辉哥,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眼镜’出事了!”阿云说的好伤感。

    “怎么了?被抓了吗?”我没有太大的吃惊。

    因为,做这行当,出事根本不存侥幸,只有迟早!

    阿云掏出烟来,点烟的手都还在微抖。

    “死了!”阿云把声音压的很低。

    “死了?云哥,你可不要吓我哦!”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真的!”阿云的喉咙似乎都有些发硬了,说话的声音像是被强挤出来的。

    “怎么会这样呢?是什么时候的事嘛?”

    “前天晚上,我和‘眼镜’在那家海鲜排挡吃饭;在吃完后返回租屋的途中,迎面走过来4个便衣,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眼镜’撒腿就往回跑;那几个人随即散开边喊‘站住’边拔枪并明枪示警!

    “‘眼镜’慌不择路,跑到了海鲜排挡对面的一处断崖边,见4个便衣都堵上来了,便从背后掏出家伙爬在地上开枪拒捕,我远远看见好像还被他击伤了一个;可能是子弹打光了,‘眼镜’爬起来准备跳海的时候,被击中了,仰身倒向了海里。”

    “当时正是海水涨潮的时候,海浪很大,就是不中枪,跳下去生还的机会也是等于0!那个受伤的便衣只是被伤到了左手臂,并无大碍;几个人在断崖边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没见‘眼镜’的踪影,便把我叫到海鲜排挡,询问了我和‘眼镜’的关系,然后又在租屋里搜查了个底朝天,然后就收队走人了。”

    “当时天还没黑,村里看热闹的人都走了,我还在呆在海边,盼望出现奇迹;然后有借排挡老板家的电话叫来几个兄弟,打着手电在几公里范围内的海岸线上寻找了一夜,但奇迹终究还是没有出现!”

    “昨天早上,海鲜排挡的老板出海时,在他屋后的礁石上发现了‘眼镜’的遗体,是礁石挂住了‘眼镜’的上衣,否则,尸首肯定会被退潮的海水带走的,不知会流落何方!”

    “排挡老板报了警,那4个便衣警察和法医很快就赶过来了,拍照,验明是‘眼镜’后,便把遗体交给了我,要我们自行处理;我们几个便雇车把他拉到殡仪馆火化了!”

    阿云说到这里,已是声泪俱下!

    我自己心里也是很伤感,不知怎样安慰阿云,只能拍了拍阿云的肩。

    最后一次见到他和炳强在一起也才不到10天的时间,现已是阴阳两隔了。

    “其实,缉毒警察已经盯他好长时间了,不瞒你说,他上次过来就是躲劫的;我要他回老家呆段时间,等风头过了再过来,他没有听我的话,不然,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就阿云手下的一群兄弟而言,我和“眼镜”的交情是最深的,他也很尊重我;从当初出来时在岳阳火车站的偶遇,冥冥之中,让我和桃枝于无意中随他来到了惠州,才开启了我在异乡的又一段人生路;要不是他,我和桃枝今夕还不知在何方安身!

    后来,又帮我出力收拾阿强,协力赶走“飞鹰”帮,他都是劳苦功高!我一直都记着:任何时候,只要“眼镜”有困难,或是有难,只要他开口,我都会义无反顾地帮他!

    只是我发现他开始触碰毒品,走上不归路以后,我对他的态度才有了根本的改变,但还是希望他能回头!

    这并不是我的虚伪,而是从联防队受训人员口中知晓了毒品的危害程度,我是谈虎色变!

    只要他回头了,我还是会帮他!

    如果没有跟错人,而是过来后直接进厂打工,就凭他的智商,也应该会有所造化;但是,他的宿命本该如此,无人可以改变!

    “辉哥,过几天,我就把‘眼镜’的骨灰送回老家去,让他不留遗憾!”

    是啊!最初怀揣出来打工挣钱的梦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因入错了行而最终只能是魂归故里!

    假设我没有遇上曹姐,“眼镜”的下一个会不会是我呢?

    我还真不知道!

    因为,我的双脚已经在阿云的带动下踏入了江湖!

    阿云启程带“眼镜”的骨灰盒回老家的那天,我托付他给“眼镜”父母带去了2万块钱,并送到火车站,也算是兄弟一场,送“眼镜”最后一程!

    很久以后,每忆起这件事,我都还一直在思索着一个问题:“眼镜”是不是替阿云顶灾?以“眼镜”来淡水的时间,是不可能得到上家的首肯的,唯有阿云有这个江湖资历和渠道!“眼镜”的所作所为,都应该是阿云的安排,“眼镜”只不过是一个替阿云抛头露面的跑腿!

    “眼镜”是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守护着对阿云的忠诚!是一条由阿云豢养的藏獒!仅用大半年的时间就走完了人生的全部里程!

    但,怀疑终归是怀疑,始终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