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规则怪谈:要求我张三遵守规则? >第304章 行走于阴影之中!
    “卧槽!这特么原来是剧情设定吗?”

    之前很多网友都觉得,有一朵云遮挡阳光,是巧合。

    大货车在太阳出来之后就离开,也是巧合。

    或者说,一切都只是时间刚好到了那个点,才触发的。

    可大家看到了张三的遭遇之后,立刻意识到,并不是这样的。

    否则的话,怎么可能别人在第一片云出现的时候离开,来到大货车这里,大货车刚好开走。

    而张三是第四片云出现的时候离开,结果到了大货车这里,大货车也刚好在太阳出来的时候离开呢?

    显然,时间不重要。

    大货车离开的条件就是升华者到了这里,太阳光照过来。

    而张三也感受到了天空之中的异常和大货车离开的巧合。

    但大货车上毕竟全部都是货物,在阳光的照耀下还是在旁边留有大片的阴影。

    张三马上加速跑起来,跟在大货车的阴影之中。

    张三朝着前面的路看了一眼,只要自己保持和大货车一样的速度,就不会被阳光照到。

    不过,大货车的速度越来越快。

    还好张三的速度更快,甚至张三愿意,都可以轻松超过大货车。

    “刚刚好危险,还好张三反应快!”

    “不过大货车一直在提速,张三不会跟不上吧?”

    “前面的人,你没事儿吧?之前张三依靠速度将星条国的钻石人都撞碎了!”

    毕竟,张三的幻灵法外狂徒的速度,已然达到了S级别。

    张三觉得,旁边这不要说是大货车,它就算是一辆高铁,我也能轻松超过去!

    只是超过去完全没必要。

    可就在大货车来到了幸福小区所在的十字路口的时候,竟然忽然转弯。

    看到大货车忽然转头,张三暗道不好。

    因为随着大货车转头,自己如果跟着大货车继续跑,就会离幸福小区越来越远。

    但如果自己不在大货车的阴影之中的话,就会被阳光照到。

    很多升华者来到这里,都遇到了和现在张三同样的问题。

    有一些人来不及反应,为了安全考虑,只能先跟着大货车跑,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躲进其他建筑或者车辆的阴影之中,找机会返回幸福小区。

    也有一些升华者觉得自己速度足够快,然后冲出大货车的阴影,朝着幸福小区狂奔。

    结果冲回到幸福小区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皮肤上已然出现了尸斑。

    当然,也有一些聪明的升华者,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目的地和自己的护身符去了两个不同的方向,便马上将目光投向旁边的大货车上面的货物上。

    有人从上面直接搬下来一个柜子,背在身上。

    也有人从上面撕下来一块遮雨布,挡住阳光。

    总之,大量的升华者都对大货车磨刀霍霍。

    但张三之前担心大货车突然加速,所以自己的位置一直都是很靠近车门。

    现在大货车要转弯,张三虽然也想到了要从大货车上顺点儿东西下来。

    不过却是有些要来不及了。

    “司机师傅,对不住了!”

    “我这可不是损坏他人财物,这叫紧急避险,还望你能理解!”

    张三说着,抬起手朝着旁边的车门一抓。

    咔嚓!

    张三直接将大货车右侧的车门拽下来。

    然后自己缩着身子举起大货车的车门。

    宛如一名古代战场上的藤牌手,举着盾牌一路朝着自己的阵地狂奔而去。

    见到这一幕,所有网友都震惊了。

    直播间里原本宛如滔滔江水的弹幕,竟然在这一刻出现了短暂的停歇。

    “不愧是张三!”

    “果然,属性高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我现在手机和电脑双屏看升华直播,我发现张三已经和其他升华者玩得都不是一个游戏了!”

    此刻,张三举着盾牌一样的大货车车门,来到了幸福小区的门口。

    随着张三刚刚走进小区,就发现天空之中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阴云。

    阴云在小区的上空不断聚拢,似乎随时都会降临一场狂风暴雨。

    张三看了一眼没有人的门口保安亭,虽然知道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需要继续举着车门了。

    但谁知道这天会不会在自己放下车门的一瞬间,忽然就阳光普照了。

    就像是自己遭到大货车旁边的时候,流云飞逝,光明天降,大货车也在最关键的时刻跑路。

    所以,张三虽然觉得现在自己的样子有些奇怪,甚至要是被一些小区巨门看到,可能会当成是有中二病的变态。

    但还是高高举着大货车的车门,小心翼翼地往居民楼的方向走。

    走到了大门口,确定现在就算是太阳忽然出现,也不会照到自己,张三这才将手中的车门放下,然后朝着楼门口对面的垃圾桶一丢,宛如风骚美队。

    嘭!

    随着车门被丢进垃圾桶,张三扭头朝着单元门的门口看了一眼。

    306,还是603,这是个问题。

    张三看着黑漆漆的楼门洞里,似乎很安全的样子。

    但张三知道,一切,不可能这么简单。

    就在张三准备走进去的时候,自己的书包却是在这时动了。

    然而,此时张三的背后,并没有,任何人。

    ============

    法律小科普:

    盗窃他人财物,肯定是不对的。但这里也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在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多少钱才会触及刑法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一份有趣的法律小知识送给大家,希望大家用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