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书后误惹神秘boss >第168章 一起逛街
    书灵试探着开口。

    他总觉得自己这样瞒着小晚,有点像叛徒。

    向晚都被书灵搞糊涂了,什么事情她知道后还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既然这样,还不如不告诉她。

    【你这话什么意思?有什么事就直说呗!”】

    听到向晚这大咧咧的语气,书灵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呢?

    就在这时,夜萧澜阴恻恻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你要告诉小晚什么?】

    书灵一惊,急忙四处看了一下,见夜萧澜没有过来,他整只猫都不好了。

    这特么就太离谱了吧?

    人在跟前,能听得到他说话也就算了,人都没过来,还能听得见他说话,这还让不让他活了?

    书灵这次是真的自闭了。

    向晚见书灵久久不吭声,便耐心问道:【你是遇到什么难以启齿的事了吗?你尽管告诉我,我保证不跟别人说。】

    书灵欲哭无泪,夜萧澜能听到他说的话,他还能说什么,他可不想让身上剩的一点毛也被薅光了。

    【没什么,就是想告诉你,其实我身上的猫毛,是在你昏迷的时候,因为忍受不了疼痛自己薅的。】

    向晚不怎么在意地说道:【原来是这事啊,反正结果已经注定了,什么过程不重要。】

    她现在要赶紧睡觉,明天跟金黎去逛街,顺便挑一份礼物送给澜哥。

    书灵:【……】

    另一边,夜云跟夜星一起回到自己住的别墅。

    夜云忽然问道:“你身上喷香水了?”

    夜星摇摇头,“没有,你不是不喜欢香水的味道吗?我从来都不喷。”

    然后夜星掀起自己的衣服,闻了闻,说道:“可能是方颖沾到我身上的。”

    夜云要是不说,他都没注意到,毕竟这款香水的味道很清淡。

    夜云的眸色沉了沉,问道:“你们在一起了?”

    若不是抱在一起,方颖身上的香水味怎么会沾到他身上?

    夜星说道:“没有,她跟我说了她的身世,当时情绪有些失控,所以就哭着扑到我怀里,不过我推开她了,我们毕竟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是得保持点距离。”

    听到夜星推开了方颖,夜云心里舒服了一些。

    夜星又说道:“说起来,方颖小时候还跟向小姐在同一家孤儿院,也不知道向小姐还记得不?”

    “是方颖跟你说的?”

    “嗯,她知道向小姐的名字后,就说她在孤儿院也认识一个同名的小姑娘,我说了阳城的阳光福利院之后,她才确定她认识的那个小丫头就是向晚小姐。”

    “既然她的家庭状况你都知道了,以后自己多留个心眼,找对象是一辈子的事,总要看清楚些。”

    夜星沉默不语。

    之前夜云就将方颖的调查资料拿给他看过,说是怀疑方颖只是为了他的钱。

    他根本不信,也没看夜云调查的资料,他始终觉得方颖不是那样的人。

    夜云说道:“明天我跟主子要去月南山庄一趟,加固乾阴珠的阵眼,金黎要带向小姐去逛街,你陪她们一起去,负责她们的安全。”

    夜星一听就高兴起来。

    负责她们的安全可比负责他主子的安全要有意思的多。

    他在夜氏财团担任的职位就是夜萧澜的私人保镖,负责主子的安全。

    他主子只要出门谈工作,他跟夜云都会陪同。

    自从金黎来了后,他的工作内容就变成保护金黎,没事就跟那丫头到处去玩。

    毕竟主子跟夜云的功夫都特别厉害,有他没他都一样。

    “这个没问题,明天我叫上方颖一起,正好她说她有事要找向小姐。”

    而且方颖让他明天陪她去逛逛,他总觉得被方颖这么一抱之后,两人再单独相处就有些尴尬,人多会好一点。

    他将自己这种矛盾的心理归结为自己太纯情,从来没跟女孩子那么亲密过,才会一时有些不适应。

    等他跟方颖多熟悉熟悉之后,应该就好了。

    夜云没说话,直接转身上楼。

    “夜云,你这几天怎么了?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心事。”

    夜云停下脚步,说道:“没有,过几天我跟主子去俞城,你是一起过去,还是留在岳城?”

    我当然跟你们一起过去,主子在哪我就在哪。

    “好,时间定下来,我再告诉你。”

    龙源广场是岳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区,四周有很多大型购物商场,服装商厦,百货大楼等,附近还有美食街,商业街,一天的时间,估计连这里的一半都逛不完。

    夜萧澜的别墅在市区,离这里不是很远,所以夜星开着车,先带着金黎跟向晚过来。

    等方颖乘坐出租车过来的时候,金黎跟向晚已经在百货大楼的一楼逛了一圈出来。

    此时,三人就坐在广场旁边的休闲椅上等她。

    方颖下了出租车,根据夜星拍给她的图片,一眼就找到了他们。

    向晚今天穿着鹅黄色的公主裙,将她本就白皙的脸蛋衬托的更加精致耀眼。

    裙摆上点缀着细钻,被阳光照得熠熠生辉。

    还有她身上背的包,那纯金的logo,她离这么远都能看见。

    那是她连高仿都买不起的牌子。

    方颖就这样看着,心里便涌出无尽的嫉妒,这嫉妒甚至让她此时的神情看上去有些扭曲。

    人啊!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对那些原本就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千金小姐,他们眼中只有羡慕,甚至极尽讨好。

    却对那些原本跟自己境况相同,却交了好运,逆风翻盘的人,满腹嫉妒,进而无端生出憎恨。

    方颖此刻就是这种心情。

    她连一开始想要结交向晚的心思也没了,只剩下对她深深的妒忌。

    若是早知道景汐那个丫头会那么好命,被那么好的人家收养,她就该在景汐刚进孤儿院时对她好一点。

    那时她都七岁了,在照顾人方面,她肯定比三岁的向晚强多了。

    向晚除了整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景汐身后叫姐姐,还会做什么?

    若那时她在景汐生病发烧时,没有冷眼旁观,没有教唆其他小朋友远离景汐。

    那么,被景汐带入沈家的人就是她,向晚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都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