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英雄无敌之修仙mod >346.第342章 可观的小费
    被暗影与鲜血浇灌的城池,在一日之后,重新焕发生机。街道两旁到处是点燃的火把,地面水渍渗进石头路,已经清洗干净。

    梦界联军的部队在城内驻扎,看管着俘虏与财宝。挑选的第一顺位自然是仙朝大军,毕竟冲锋在前,损失最大的就是清虚洞天,破城后自然要犒赏三军。

    玄兽说得没错,邪鹰城中宝物与财富十分多,全是邪母信徒积累起来,想获得主人恩赐的献祭之品,现在则都便宜了入城者。

    听莫云说,宝库中起码包含4件3级宝物,甚至有一件4级宝物,稀有材料近百,灵玉几十万,木石数百,二阶材料亦有。

    4级宝物具体是什么,倒是没有明说,太初翰直接取走。凡是到了这种级别的宝物,没有一件是无用的。3级宝物则由圣武殿、雪巫塔、仙朝三大势力瓜分。

    莫云与高浩,由于没有参与直接攻城,只获得了一部分材料。高浩拿走了邪母容器,已经抢夺了最大的胜利果实。在地渊中,最关键的还是传世图与圣龛,其他一切都非必须。如果可能,太初翰这种洞天道子,一定愿意用4级宝物换取容器,但高浩不会做如此短视的事。

    一切困难,都是过去之事,只要挺过来,再有高额奖赏,一定会有人来替卖命。

    邪鹰城里最多的自然是鹰体雌巫,这群身材爆裂、样貌邪异的怪物,在普通人眼中或许是恐怖存在,但在同样超凡的兵种面前,就只能沦为玩物。

    一座热闹的酒馆,灯火璀璨,人来人往,觥筹交错。

    “我跟你说,之前在战场上面对鹰体雌巫,远远望去,就像两个灯笼。实际见了,则比远望更加刺激,那手感和弹性,啧啧。”

    一位身材矮小的地公,解开上身铠甲,放下酒桶,双手比划,满脸通红,描述的绘声绘色。

    “以为我们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小矮子,连灯笼都探不到,还手感呢。不会你兄弟举着伱,两个人一上一下,被人家耍开心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哈哈大笑,地公气得上蹿下跳,要和对方决斗,店内充满欢乐的气氛。

    也有身材高大、样貌俊俏的巫王,不屑一顾地说道:“鹰体雌巫算什么,这次邪母容器召唤的凫徯,看见了吧?我奏请祭羽生大人,特意赐下几只,供我研究。”

    众人上下打量巫王,不由瞄向某个部位,随后摇摇头,皆嗤之以鼻。凫徯的尺寸,大家可都是见过的,巫王虽然体型高大,在那种怪物面前,也只是啄米级别,也敢大放厥词?

    巫王似乎知晓大家的疑惑,催动道法,其披着的法袍瞬间抖起,幻化成各种形状,膨胀无比。

    “你们懂什么,巫术博大精深,区区凫徯,调教手段太多,不仅能用其作实验,还能当婢女,简直一举两得。”

    “我们倒是不怀疑巫术的强度,怕的是你的强度。看看城外那群雄性虎豹之兽干枯的尸体,你可得悠着点。”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到处是荤段子与污言秽语,他们却乐此不疲,到处吹嘘。

    在酒店的角落里,两位带着兜帽的神秘人正在小酌,看着大家有趣的互动,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这才是底层兵士的常态,喝酒吃肉,吹牛大炮,一群恶贯满盈的家伙。无论你是仙朝还是圣武殿,雪巫塔亦或混沌城,有灵智的生灵总会有欲望,还是奇奇怪怪的欲望,需要宣泄。”

    “人族有欲念不奇怪,像混沌城的兵种,都是元素组成,还会有这等低级情绪?”

    其中一人面无表情地问出了疑惑,对方稍微愣了愣,随后笑道。

    “好色倒是不会,但元素生物的爱好更加奇特。例如火灵会找几种不同类别的野兽,将他们的毛发燎完,看看谁光秃秃的更好看。水灵则会养一些花花草草,在战后观察谁的长势更快。总之是一些人类无法理解的癖好。

    如果你敢打扰他们,很可能引来一场莫名的决斗。”

    男子点点头,不认同也不反驳。

    “幽冥之军全是死人,无所谓爱好或欲望,纵然生前有再多的思绪,死了就一切皆空。若真有执念,恐怕就是杀戮生人,将他们一同拖入地府。”

    这话一出,周围空气都变冷几分。但男子不以为意,因为这确实是事实。

    在喧嚣中独占一席的两位来客,正是高浩与莫云。谁能想到,堂堂两大军团的主将,竟然会来如此低俗的酒馆。

    这主意是莫云提出来的,邀请高浩来此体察民情,说能见识到真正的军心是何。但对于幽冥大军来讲,最不需要的就是军心。

    莫云摇摇头,颇有些无奈:“你这人道法高强、心思缜密、战勇无双,可惜有些无趣。

    你只是尸鬼道种,又不是真的死掉。道法于吾等,只是途径,而非终点。”

    “我虽然是罗浮洞天的道子,但出生并不高贵,母亲只是偏远城寨的公主,父亲甚至不知是谁,不过确定的是火灵所化的元素修士,在一场醉酒之夜中诞下了我。

    但那次之后,父亲便消失不见。我刚出生便国破家亡,流落民间,加入到雇佣军谋生,天天与这些草头刁民为伍,今朝有酒今朝醉,完全没有修道的概念。”

    “直到有一日,战败被俘,敌人将我们捆在一起,扔进深坑,用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直至寸草不生。往日一起快活为生的朋友、情人、教头,都死光了。

唯独我,烈火洗礼,却毫发无伤。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不焚者。于是那晚我偷偷潜入敌人的营地,燃起滔天大火,沐浴着烈火,成为一名不焚者。

    也是那一天,涅槃重生,神凰出世。”

    “之后的故事就简单了,一次机遇碰到我的师尊碧元真君,拜入罗浮。由于有元素血脉,故而活的久一些,百年修行,稳扎稳打,期待最后的涅槃。

    可即使今日这般地位,在每次出征时,我都喜欢来到这种低级兵种聚集的酒馆,一醉方休。”

    莫云讲述平静地讲述着他的故事,依旧是那般嬉笑玩闹,高浩却读出了一丝忧伤。

    人世匆匆百年,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却往往无法寿终正寝。战乱、疫病、饥饿,困扰着最底层的百姓。莫云曾是其中一员,自然深有感触。

    不焚者,却需要烈火烧尽人生的痕迹,才能涅槃,大道是如此无情。没有人敢说自己一定成仙,若无法踏过这道鸿沟,也就是百年时光,便化作尘土。

    是要选幸福美满、天伦之乐,还是孤独前行,独行大道?若是你,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