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大明元辅 >第161章 南察风波(五一)盐弊(为盟主曹面子加更第一章)
    换言之,私盐即是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运销,特别是没有纳税,从而不能为国家提供法定财税收入的盐。

    盐本无官私之分,但自汉武帝实施盐铁官营之后,便有了从官府角度所谓的私盐。

    中唐之后,私盐问题逐渐凸显,并成为以后历朝始终无法摆脱的难题,民众贩卖私盐之风愈演愈烈。

    如唐末乱军贼首黄巢便曾贩私;宋朝时江西之虔州、福建之汀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两浙“盐价苦高,私贩者众,转为盗贼”;元末张士诚“以盐徒而盗据吴会,其小小兴贩,虽太平之世,未尝绝也”。

    大明成立后,朱元璋厉行禁私之法,规定“担挑驮载者,杖一百充军”,因此民间大型贩私活动稍有收敛。

    然而自宣德后,“盐禁稍宽,私贩者众”,如宣德十年行在户部奏:“两淮盐价低贱,客商中纳者少,皆因彼处军卫势豪之家,纵容厮役,阻坏盐法,私出兴贩,辄数百艘。挟持兵器,所至劫掠。”

    正统元年朝廷委派行在刑部右侍郎何文渊、行在户部左侍郎王佐、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与言分别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也是因为“两淮、长芦、两浙盐运使司及各场盐课官吏,不遵成宪,肆志贪渎,纵容灶户私煎私货;及商客支给,掯勒百端。中间有名为巡捕而私自兴贩者,有假托权贵而自烧煎者,有诈冒客引而沿途鬻卖者;甚至据徒集船,排列兵器,恣行凶恶者。”

    从这两例就可以看出,早在正统年间,全国范围内就已经广泛存在私盐问题,私盐的盛行已对朝廷的官盐销售体系构成威胁。

    明廷虽然对私盐盛行很了解,但一直没有有效的对策。正统三年十二月,朝廷不得不命监察御史巡视两淮、两浙盐课,而之前“命御史尹镗往扬州府提督两淮盐课,久之召还,而私煎私贩及运司克剥之弊益甚。”

    也缘于此,巡盐御史一职由朝廷临时委派逐渐成为常设官职,“依巡按例更代”。另外联系这两起朝廷委派官吏之例,可见朝廷于正统三年之前,至少已委派何文渊和尹镗先后提督两淮盐课,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仍然需要继续加强监管力度。

    据此高务实就可作出两种推测,一是两淮私盐已经堆积已久,非朝夕就能解决;二是前期派出的官员皆不能完成任务,其中也或有故意纵容私盐发展之嫌。

    但是从史料来看,在吏治尚好的正统初年,多名御史连续违背朝廷意愿而故意徇私的可行性较小,所以第一种推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两淮私盐问题的严重性和持久性,已经对朝廷财政税收构成严重威胁,并进而影响边防储备。于是朝廷也于正统十二年、景泰三年、成化三年一再申明私盐之禁,但是依旧未取得良好效果,私盐贩卖仍呈加剧态势。

    特别是自成化二年盐法大坏之后,私盐多越境卖货,官盐益加不行,盐法废弛,弊出多端。根据高务实的查证,当时两淮盐区的私盐主要有两类。

    其一为淮私,即直接从两淮盐区流出的私盐。这其中一部分是灶户将手中余盐私自出售给私商或盐枭,他们再冒官印而鬻卖。

    当时朝廷虽然下余盐买补之例,但是偏远之处的灶户往往不为盐商青睐,很少乐意大老远跑去收,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售予私商或盐枭。

    另一方面盐课征银的制度施行后,灶户上缴盐课须售盐换银,这就导致私煎私卖更为加剧。特别是遇灾之年,灶户往往“困于衣食,盗卖引盐以救急。”——看看这有点像什么?没错,就像一条鞭法被张居正强行在陕西等地推广之后,被迫卖粮交税的贫苦百姓。

    但是高务实心里明白,灶户的私煎私卖,并非出自要与朝廷盐法故意对抗的目的,更多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因为他们贩私的规模小,每次交易数量不大,对盐法的冲击其实也不甚强烈,仅出现在沿海盐场和周围地区。

    另一部分则是官盐外流。如成化三年刑科给事中左贤奏报:“自仪征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俱有盐徒驾驶遮洋大船,肆行劫掠。虽有巡江总兵等官,往往受财故纵。”此为盐枭结众成伙劫掠官盐一例。

    又如嘉靖二年,“有太监李昙往来淮扬间,舟携私盐鬻卖,巡盐巡检程景贵率逻卒搜得之。”此为内宦参与贩私一例。

    此外,刚才曾提到的宣德十年行在户部奏章中,还有“军卫势豪之家,纵容厮役,阻坏盐法,私出兴贩,辄数百艘。”之说,此则为地方豪强和军卫贩私一例。

    如此看来,淮盐私销的参与人员虽成分复杂,私盐来源亦多有不同,但都是于国法之外对朝廷盐政的对抗,性质最为严重,并且出现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这样的经济重地,对盐法冲击自然就更加剧烈了。

    私盐的第二类则为邻私,即邻近盐区流入两淮盐区的私盐。相比于淮盐私销,邻私在数量和时间延续上都要远远胜出。

    从地理位置看,两淮盐区位于大明中部,加之淮盐价格较之邻近盐区要高(因为行销地区富裕),因此淮区四面皆受邻区私盐之侵灌。

    高务实查得,早在景泰三年申明盐禁时,户部奏章即言:“迩岁以来,私盐盛行,而兴贩者多。官盐价轻,而中纳者少。且如广东海北二提举司行盐之地,迤北止于南雄。今乃至梅岭、羊角水等处而越至江西、湖广。河东、陕西运司行盐之地,迤南止于南阳。今乃至潼关、内乡等处而越至湖广襄阳。”

    然而两淮盐区可不仅仅只受广东海北盐和河东盐的影响,在江西,自南安、赣州、吉安三府改行广盐之后,“广盐顺流而下,其势甚便,遂浸淫于袁、临、抚、瑞诸郡,明行者有限,私贩者无穷。”

    在淮区西部的湖广,有“蜀之盐(四川井盐),常私贩于荆襄各郡,盖蜀盐精美过淮盐,地近而省费,民情权贵贱而趋,奸徒走死地如鹜,虽厉禁之不能止。”

    而在扬州运河一线,“北来各船,动多夹带私盐,而回空粮船为甚,舳舻百千,扬帆冲关。倘搜缉消息,持梃放火,群拥拒捕,莫可喝阻。”

    所以,流入两淮的邻私不仅地域广,数量大,而且严重性不逊于枭私,已成泛滥之势,朝廷盐课亦因之而大受影响。

    有多大的影响呢?以江西为例,高务实便查到卷宗:“先是,江西一省派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赣州、南安、吉安三府改行广盐,唯南昌等九府仍行淮盐二十七万引。既而私贩盛行,轻舟疾桨,所在而集。

    如袁州、临江、瑞州三府皆私食广盐;抚州、建昌、广信三府私食福盐(广信府为两浙行盐地,非淮区)。于是淮盐仅行十六万引。数年之间,国计大绌。

    巡抚马森上疏极陈其害,请与峡江县建桥设关,禁遏广、福私盐之路,仍尽复淮盐原额。稍增至四十七万引。”

    邻私侵灌淮区,既侵夺了朝廷盐税,又使淮盐难以畅销,而淮区又关乎九边储备,对朝廷来说显然是心腹之患。

    朝廷虽然将部分淮区划与其它盐区,但往往是淮盐退一步则邻私愈加逼进。比如说在江西“无三府则一省俱壅,而全淮俱病。”故“三府不复,则淮盐终未能与广争。”

    淮盐未能与广争的结果就是国计大绌,边饷得不到保证,国家安全因此大受威胁。若不是从高拱改革之后,朝廷多了港口的收入,这些年明军的换装都不可能进行。

    但私盐如此猖獗,任其流毒岂是正理?高务实既然做了户部尚书,哪里容得下满眼全是泥沙!借南察之势,夺监盐之权,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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