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大明元辅 >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
    步骤一摆明就能说清情况了:运粮也好,运金花银也罢,在大明朝一直都是地方衙门的工作,中枢方面只管坐地收货。货保质保量的送到了还好说,只要货没送到,或者货不对数,其责任都全在地方。

    京华显然是大明朝最强大的物流集团,在“运输承包商”这个位置上的地位不可动摇,而且收费也相对比较公道,深受各地衙门的信赖。

    这种情况到了今年,可能是由于高务实已经坐稳了户部尚书位置,各地衙门或者说各地主官忽然不约而同地开始鼓噪一件事:取消粮长运输制度,全国上下的金花银和实物粮税改由京华统一运送。

    这件事来势汹涌,朝廷在一个月内收到七十多封来自于各地衙门的奏疏,清一色都是说这件事。高务实发现,最开始的鼓噪这件事的是江南地区,以心学派官员为主,但到了后来却连实学派官员和中立派官员都开始跟进,造成了现在这种满朝呼声的局面。

    按理说,生意上门应该是好事,毕竟京华虽然收费不高,但既然是买卖,就一定是有利润的,何况京华的运输力量本来就强,闲着也是闲着,多点生意有什么不好?

    然而高务实却警惕起来,总觉得这件事的背后是有人推动的。而至于原因,则或许是多方面交织形成。要解释高务实这种警惕甚至怀疑,必须先说一下那个具有大明特色的粮长制度。

    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朱元璋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首次搞出来一个“粮长制”。该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朝廷不再派遣官吏收粮,而把征缴重任交给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为粮长。此诏中谕令:“……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

    粮长制度首先在浙江实施,后来推行全国,成为了大明的一项重要制度。问题来了,老朱为什么要搞粮长制呢?

    其实老朱自己在诏书中说得还挺明白的,搞出粮长制的基本原因出自“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深悯焉”。

    元代官场腐败严重,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本来朝廷各种杂税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官吏们又借着征粮中饱私囊,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天然地对官吏带有仇恨,所以他出于爱护百姓的目的,就让民间自己收税。

    按照老朱的想法,大家乡里乡亲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向自己人收税,肯定不会太为难。此所谓“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同时搞粮长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的配额,可以给国家节省开支。

    因此,老朱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原来要养十个人、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交给民间自己办了,只要派个人过去交接一下拿回来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还不会出现什么欺男霸女的丑事,多么伟大光明正确。从大诰、诏书的字里行间,但凡识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对他的粮长制有多么满意。

    于是乎,粮长制开始推而广之。大概是因为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当然就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毫无疑问,在封建专制社会,权利必然带来好处,而当权利给了有资源的人,自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掌握相当社会资源的人,再坐上了粮长的位置,有了征粮的权利,诚可谓是如虎添翼,能得到大大的好处。

    这好处首先就是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按照规定,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的粮食之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这样才算是完差。

    很显然,在这样多层次的办事过程中,大可以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比如就在洪武年间,就有个粮长叫邾阿乃的,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诸如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本来朝廷给他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大米,结果这厮不仅收了三万两千石大米,还收了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他当然不是为了混个业绩出色,一万石大米之外的多余部分显然全部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这可不是个例,比如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同样捞得盆满钵满。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朱元璋治贪极严这一点是人所共知的,所以粮长腐败者,都会剥皮揎草。但是与其他贪腐情况一样,即便是在这样的严刑峻法之下,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可以见得其中的油水有多厚。

    对了,粮长除了收粮这个主业之外,朝廷还会经常性给他们摊派一些别的任务。比如参与清查核实土地、编制鱼鳞图册、带领民众开垦荒地、甚至对乡里百姓进行道德劝化,乃至参加司法诉讼,做“陪审员”。这些职位都大有油水,即使没有油水的部分,至少也可以对百姓呼来唤去,高台教化,好不威风。

    此外,粮长还享有一些政治特权。比如粮长犯了某些罪,是可以罪减一等,乃至花钱免刑的。《明实录》载:“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上谕御史台曰:‘比设粮长,令其掌牧民租,免有司科扰之弊,于民便甚。自今粮长有杂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输作。’御史台臣言:‘粮长有犯,许纳钞赎罪。’制可。”

    诚然,这里说的犯罪不包括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这些职务犯罪,只能赎免“杂犯”,但即便如此,也已经是高人一等了。

    不仅如此,大明早年的粮长每年还要由官员带领,将他们送到京城“验明正身”,然后朝拜皇帝。

    这可就厉害了,乡下的土财主居然能见到皇帝,那可不是荣幸之至,能吹上一辈子牛么?而此时,皇帝看了官员对粮长的考核报告之后,还会对优秀的粮长给与赏赐,有的甚至直接封官。

    例如浙江乌程人严震直,原先就是个粮长,其进京述职时候朱元璋说他办得好,直接给了他一个正五品的通政司参议,诚可谓是青云直上,一步登天。

    总而言之,大明初年的粮长在地方上,那真是既有权又有势,实在是大大的好差事,人人爱当,人人想当。当上了的绝不肯让给别家,只希望自己的子子孙孙都能做下去,所以那时候的粮长都是“永充”的。

    不过正所谓花无百日红,到了后来,做粮长居然变成了一件要命的差事。

    时人顾元庆在《夷白斋诗话》中就说,常熟有个暴发户,买了一大片田。这时候来了一个道士找他化缘,暴发户不肯给,道士就在他家墙上题了一首诗:“多买田庄笑汝痴,解头粮长后边随。看他耕种几年去,交付儿孙卖与谁?”

    你现在买田买地闹腾得欢,但等以后做了粮长,那可有你哭的时候。这话可不是胡说八道,当时吴中人“畏(粮长)役如畏死”,宁死都不做粮长。

    万历十六年举人朱国桢在他的《涌幢小品》中说,“民避粮长之役,甚于谪戍”。他还讲了个故事,说长洲知县郭波与退休的老尚书刘缨有隙,于是就给刘缨家里的七口人都安排上了粮长,结果老尚书知道后,居然活活给气死了。

    从人人趋之若鹜,被视为乡下权力与名望的巅峰,变成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神,这粮长一职在大明朝两百年的历史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

    感谢书友“曹面子”、“梵音(蠡)”、“Herendil”、“书友”的月票支持,谢谢!

    PS:昨天的一章估计是因为某宗教原因被屏蔽了,我改了一下提交解禁,依然被判违规。呵呵……好像48小时内还不能再次申请解禁,等过几天我再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