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大明元辅 >第280章 剑指东瀛(十五)进退之争
    一听这话,所有日军将领纷纷摇头,莫说毛利秀元了,就算宇喜多秀家都直言不讳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如今明军陆师新任提督麻贵正率领十万大军南下,陆师方面压力巨大,火药储备本就可能不足,如何还能匀出这么多来支援水军?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说来有趣,由于高务实的蝴蝶翅膀影响,此时的日本水军居然早了两百多年见识到世界海军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海上武备的发展方向,只是限于日本的国力,他们最终没能随之做出正确的选择或改变。

    其实别说日本,如果不是有高务实的出现,大明即便更早接触并曾经与西洋海军爆发海战,可是在原历史上大明水师的海战思维转向也谈不上多快,甚至给了后世不少人一个印象,就是大明水师思想保守,明明见识到了海军发展的方向却依然固执己见、不思进取。

    其实这种想法是有问题的,明代是东西军事技术开始拉开差距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西学东渐比较兴盛的时代。嘉靖以降,倭寇、海盗、欧洲势力接连并持续侵扰大明,故而为应对海防需要,大明水师其实也经历了两次技术和战术的变革。

    第一次就是嘉隆万时期,以引入佛郎机炮为中心;第二次是天启崇祯时期,以引入红衣大炮为中心,这两次变革也都为大明水师带来了相应的战术调整。

    在第二次变革前,大明水师在海战战术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烧船“以船冲犁”最为重要,在海战以冲沉贼船为首功,而斩级擒俘则次之,至于以炮伤人、以炮毁船的情况则并不多见。

    不过到了17世纪初,荷兰人因为在西方海军竞争中获胜而顺利东来,其船铳数量与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几场冲突下来也使得大明认识了其性能特点,并且专以“红夷”大炮称之。

    在海防问题最为严峻的东南沿海,大明水师迅速把红夷大炮应用于海防战船,并且突破大型火炮装备战船的数量限制,出现了专门化的“熕船”,同时衍生出舷侧炮技术,这就已经与欧洲船舶的炮击战术十分接近。

    从崇祯年起,海盗和官军船只就开始装备多门红夷大炮。1633年明荷料罗湾海战,明军的大型战船分别装备16门、20门、36门大炮。

    后来荷兰台湾长官汉斯·蒲陀曼有这样的记载:郑芝龙战船“按荷兰模式建造,庞大精致,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带有环栓、置于双层甲板的大炮”。

    1635年,在剿灭刘香的战役中,郑芝龙的战船“每船可安置大铳二十四位,炮声一发,裂云穿浪,卒成馘阵之功”。

    当然,彼时装备十几门、甚至多至三十六门红夷大炮的战船并不普遍。一则是红夷大炮重量很大,装备十几门甚至几十门炮,这对于战船的体量要求比较高;二则明代原有的发熕炮和红夷大炮在技术上是一种承接关系,因此明代战船上很可能是将红夷大炮和发熕炮混装。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当时大明水师火炮的配套设备也逐步完善起来。最初装备的发熕或者红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木架下面铺有泥、糠、稻草,以缓冲后坐力,但是随着大型火炮数量增多,大明水师也开始出现铳车、舷窗、炮孔、火炮甲板等,甚至也出现了双层火炮甲板的战船。

    如《兵录》中就记载:“船下层(主甲板)左右约开铳孔,或三十处,或二十处,安置红夷大炮,每门重二千三四百觔者,用一车轮架乘之,便於进退装药。此等大炮,每船一只,或六门或八门,左右排列;余孔亦列千觔与五百觔之铳,必要五百觔为率者,方沉重不跳且送弹端直”。

    还有郑成功的水艍船火炮也采用分层设置,上施楼堞,绕以睥睨,面裹铁叶,外悬革帘,中凿风门,以施炮弩。

    更有意思的是,双层火炮甲板技术不但应用于东南沿海地区,居然还深入到了内河。据《平吴录》记载,1674年吴三桂反叛,就建造了“中分三层,上中两层左右各安炮位三十六,下层左右各置桨二十四,其行甚速”的大型内河战舰。

    随着火炮数量不断增加,炮击战术也逐步成熟。1627年8月,郑芝龙与俞咨皋部战于福州将军澳,郑芝虎使用斗头炮将明水师马胜船打穿,延着火药桶发火。

    1628年6月,郑芝龙与俞咨皋再战于厦门,明军孙雄船被郑芝熊尾送炮打沉。崇祯八年,郑芝龙于广东田尾洋剿灭刘香,双方战船均有被炮击沉者多艘。

    到了1661年5月,郑成功在台江海域与荷兰军舰展开海战,荷兰战船“赫克托号”首先爆炸沉没,随后中国大船紧靠“斯·格拉弗兰”号和“白鹭”号二号船的尾部,郑军士兵向敌船甲板和船舱上开炮射击,并且郑军还使用了火攻船。

    此次战斗,以炮击船、以炮击人的作用已经变得非常突出,传统的火烧敌船也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过去最为常用的的跳船接舷战则再也没有出现。

    再到1680年,清军收复海坛之战,万正色战船“炮火齐发,击沉贼船十六艘”。1683年澎湖海战,炮击战术变得更加重要,海上交战发铳为先,“焚寇之船莫如火,碎寇之船莫如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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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清军大小战船被炮打坏者甚多,而清军用舰炮击沉的郑氏大炮船也有八艘。

    这个时期也发展出了舰炮对射的战术,据《台湾外纪》载“凡水战,彼此望见,即发斗头熕。将近,或发左边炮;转舵,发尾送炮,再发右边炮”——瞧瞧,这与当时欧洲战列舰侧舷齐射战术是不是已经高度一致?

    不过,虽然炮击战术逐步成熟,但是以舰炮决胜负的情况在当时仍未出现。在一般的海战事例中,多样化的炮击、冲犁、火烧、跳船、肉搏等仍是常规战法。

    即便是炮击战术应用最为广泛的澎湖海战中,清军用火桶火罐焚毁郑军大炮船十八只、大鸟船三十六只、赶缯船六十七只、洋船改战船五只,也远多于舰炮击沉的区区八只。

    把清军放在一边不提,先看另一个问题:与当时欧洲相比,大明水师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在欧洲尤其是大西洋沿岸,15世纪最后几十年,伴随着大航海时代的来临,欧洲船舶出现了可以击沉敌船的舷侧重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