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绝世六宝 >第十四章 要命的条件
    “哈哈哈……”,万禾姑娘突然抱着光洁的身子肆意地笑了起来。笑得眼泪满脸横流,笑得气都喘不过来,最后连站也站不稳,跌坐在冰凉的车厢里。

    她笑得这么癫狂,到底是因为阿永得话太有意思还是内心有不出的悲伤?女人的想法有时真让人捉摸不透。

    她喘着气,边笑边道:“你肯花这么大的气力,原来是问我要什么绿。你知不知道,有人曾经用一万两黄金,五十颗珍珠,一百块上等的宝玉给我赎身,我都没应允。你得什么结绿我没见过,不过你要是想要,我可以给你几个不错的翡翠,价值一定不菲。”

    “你的祖辈是宋国君主之后,你的父亲万喜乐是第二十三代子孙,三十一岁考中进士,名列三甲四十五名。丙子年初秋赴任商县县令,时隔五年后进京任职,做过礼部抄录、工部主事,就在四年前突然升任工部右侍郎,后因为失职被查病死于牢狱,你万禾姑娘受到株连进入乐坊,后被人赎出,最后流落到了这里。”

    阿永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完后,拿起散落在车厢里的衣服,给她披上,并扶她起来坐在厚厚的绒垫上。

    这话就不可笑了,这是一个人的身世简历——准确无误的简历。

    阿永接着慢慢道:“‘结绿’是你祖辈的传世之宝和骄傲,是秘而不宣的大秘密,你的父亲在一次快意醉酒之后,向他的知己好友提起过,除此之外再无他人知晓。这看似绝大的秘密也不知是谁透露出来的,但我相信,知道它的人一定屈指可数。”

    万禾姑娘早已停住了笑声,奇怪地看着阿永,静静地听他讲述。

    ——世上的秘密,只要有一个人知晓,它就不能算是秘密,只是时间长短而已,妄图守住秘密的人,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谨守秘密的人是不愿和人分享的,能分享的也就算不上秘密。

    “你是豫王府的人?”万禾姑娘冷漠地问道。

    “我不知道豫王府在哪里,我只想真诚地告诉你,多则十年,少则三年,我一定亲手归还你,决不食言。”阿永道。

    “你为什么要这件东西?你是贪图它的价值?”

    “我为什么要它?”阿永苦笑,“不管它有多贵重,我从来就没有想占有它,是有一个人想看看它。

    阿永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喃喃道:“他已经老了,或许是老年寂寞,或许是留有遗憾,或许是出于好奇。我知道,做这件事对其它人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甚至死亡,但我无法停下了。一个对你恩同再造的人,他唯一的一次要求,你我怎能不用心去做,怎能让他失望。一个垂暮的老人,也许明他就会一觉不醒,也许明年他就再也看不见这个美丽的世界,能让他少一分遗憾,多一些快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

    这种发自内心的真情低语,怎能不让人感动!

    万禾姑娘是女人,女人的心有时是最柔软的,柔软的就像发酵的面团,只要轻轻一戳,就是一个洞。

    有一种女人,尽管她心里有无尽悲苦,生存有重重艰难,可是她依然会被别人的善良感动,被别人的深情感染,这是一种有大爱的女人。

    万禾姑娘好像就属于这种女人。

    她的目光变得温暖起来,她的身子又重新有了撩人的温度。

    她拉住阿永的手,道:“我见过的男人不少,能够有情有义,一言九鼎的实在不多,我相信你的人品,我也不和你兜圈子,‘结绿’就在我手里,我可以交给你,但我还有两个附加条件,我先一个给你听。”

    “我现在听到‘条件’两字就发抖,”阿永苦着脸道:“你的条件可能会要我的命吧,这样你就不用犯愁了。”

    万禾姑娘笑了,捧着阿永的脸,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晦气的话,我还盼望以后相夫教子呢。”

    阿永苦笑着,把她的手从脸上放下了,道:“你吧。”

    “听‘铁虎堡’的‘金刚’千钧,豪气干云,义薄云,是三庄、五堡、七帮、九家中的真英雄,大丈夫,我非常崇敬他。像我这样一个身居花楼的弱女子,即使想见一面也没有机会,你帮我请他来‘春香楼’,我想和他喝茶聊,以解女子的仰慕之情。”

    这个条件似乎不是太苛刻。

    很多事情表面看上去似乎都不难,可是你仔细推敲其中的环节,你会发现,里面隐藏的困难如山高海深,当你踏进去的时候才能深切感受到。

    “铁虎堡”具体在什么地方?“金刚”千钧是怎样的豪杰?阿永不是很清楚,要想知道个明明白白,他只有去打听。

    打听这种事情,最方便,最不用花气力的莫过于找风九疯。

    凭风九疯的名望和江湖阅历,这么显耀的去处,这么风光的人物,他一定了解的非常透彻,千钧的武功、为人、仇敌、朋友、兴趣、怪癖,他绝不会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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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偏僻的酒家。

    陈旧、冷淡、清静,挂在望竿上的酒旆随风飘展,被风雨日晒侵蚀的旆布早已灰白、残破,酒旆上书写得“桂花酿”隶体已经模模糊糊,只能大致地看出些轮廓。苍老的店家老翁虽然背已有些佝偻,但精神依然健旺,力气依旧未衰,百十斤的酒缸还能从里屋挪到外屋。

    现在,他就把这缸酒挪到了两位客人桌前,满满的一缸,泥封也刚刚打开。

    馥郁的酒香味飘散在屋里,吸进鼻子里的香气随之浸入四肢百骸,五脏六腑,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就是从来不喝酒的人也会被这味道迷住,忍不住要舀上一碗囫囵倒进肚子里。

    这么破旧的地方能酿出这么醇正的桂花酒,实在是理所当然,因为主人有诚心,有耐心,还有一颗不市侩的心。

    想在闹市都城喝到这样甘醇的酒可不容易,那里的酒坊要赚钱,要赚很多的钱,他们哪里会有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去等,去细致精酿。

    橘黄色的酒倒在粗瓷白大碗里,甘冽、诱人,就像落山的太阳掉入了碗里,喝进肚子里,仿佛沐浴在夕阳里,享受着瑰丽的奇幻。

    只要是朋友,只要坐上酒桌,就一定会喝醉。即使一方不胜酒力,但也会陪着对方一直坚持下去,直到趴下沉醉不醒,这就是人们常的舍命陪君子。

    ——其实再好的酒喝进肚里,也没有和心仪的女人上床那样有强烈快感,朋友之间喝得不是酒,是至诚,只有宾客之间喝得才是酒。

    人们通常喝酒就会有菜,所以叫下酒菜。为什么喝酒总会吃菜?是因为大多人觉得好菜才能把酒送下肚,如果没有下酒菜,这酒就喝不下去,喝着就会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