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绝世六宝 >第140章 芙蓉堡主
    顾长乐拆掉了风九身上所有包扎的药布,看着胡闪闪,得意地说道:“看这伤口和断骨处,愈合得多好,过几天我再用‘润肤会香草’给他多擦拭几遍,保准看不出受过伤的样子。”

    胡闪闪笑着说道:“要是恢复的不好,你这‘生死神仙手’岂不是浪得虚名?”

    顾长乐笑着说道:“岂不闻,人世自有神仙手,长乐不语命难求,神仙一出万事休,百年之后空悠悠。”

    风九淡淡道:“顾帮主的高超医术,我早已领教过了,只是……”

    自从风九重新焕发了生机后,他很积极地配合顾长乐的治疗,可有一点让胡闪闪很担忧,就是风九越来越沉默了,他很少讲话,语气和神情平淡的几乎没有情绪。

    他也绝口不提以前的所有事,除了疗伤和休息,他都是静静地看着胡闪闪,偶尔和她说几句话。

    胡闪闪心思灵巧,当然明白风九的心境,所以她也绝口不提那些事,只是和风九说说笑话,聊一聊小时候的趣事。可她明白,风九若是恢复了武功,江湖中定会掀起腥风巨浪,那一笔笔债,他绝不会忘记。

    胡闪闪虽然看不见风九眼睛里的冷酷,可她能感受到风九那压抑的怨恨,她只能在心里暗暗叹息。

    风九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胡闪闪不敢去想。可她也明白,仇恨虽然能摧毁一个人的性情,但也可以激发一个人的斗志,对现在的风九,也许仇恨要更有用一些。

    顾长乐明白风九的意思,说道:“你受伤太重,我只能治好你的伤,接续你伤损的筋骨,但要恢复到你的鼎盛时期,那得靠你自己了。你可以慢慢调动你的内力,缓缓冲击那些僵硬的筋骨,这是需要时间的,急不得。”

    风九道:“我一天十个时辰都在这样做,可还是感觉到没有多大用处。”

    顾长乐想了一会,道:“我给你讲一件真事,也许对你有启发。”

    风九在听。

    顾长乐道:“那还是我小的时候,有个邻居大哥得了一种怪病,他的手脚僵硬不能行走,也没有办法用手吃饭,可是有一天,他神奇地站了起来,还能下地干活。”

    “我知道,他家里很穷,是没有钱看郎中的,就有些奇怪,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讲得经过,让我不可思议,所以几十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很清楚。”

    风九道:“他说了什么话。”

    顾长乐道:“他说他躺在院子里,看见自己的儿子在摘树上的桃子。可那个桃子始终距离孩子的手只有一点点,于是孩子踮起脚跟试着去摘,可不管他怎么努力,就是差那么一点点。他想到自己小时候也有这样的经历,想着想着,忽然就进入了一种虚无的世界。”

    “他进入的这个世界就他一个人,就一棵桃树,树上长着鲜艳的桃子,四周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他很饿,就想着树上的桃子,于是去摘,他的手距离桃子只有一点点,可就是那么一点点始终够不着。”

    “他一次次的试,一次次的失败,不知道试了有多少次,也许几千,也许几万,终于,他够着了桃子,一把摘了下来。”

    “他这一高兴就醒过神来,又意外地发现,自己本不能动的手,居然有了反应。这个发现让他很奇怪,于是就天天冥想那个场景,每一次醒转过来,他都感受到了变化。”

    “终于有一天,他的手真的能动了,再往后,也可以自由活动了。既然这个方法有效,他就持续去做,慢慢的,他的腿脚也恢复了知觉,到后来竟然站了起来,手能干活,脚能跑步,变成了一个完全能动能跳的人。”

    风九闭着眼睛想了很久,说道:“我明白了,就是放空自己的身体,让意念牵引手脚要达到的目标。我用内力去冲击,借助的是外力,必须让身体自由流动才能打通那些僵硬的部位。”

    顾长乐笑了,说道:“你能练成‘天玄地黄无极神功’自然天赋异禀,这其中的道理也只能你自己体会领悟,慢慢琢磨,总有一天你能进入到那个虚无的境界。”

    风九道:“我的‘玄天斩’就是在进入那种境界中练成的,只是我没有想到可以用来疗伤。”

    胡闪闪郁闷了很久的脸,终于真正开朗,笑着说道:“胡闪闪是天下无双的胡闪闪,风九当然也是天下无双的风九,如果风九不是天下无双的风九,那我胡闪闪又怎么是天下无双的胡闪闪?”

    胡闪闪就是胡闪闪,即使眼睛瞎了,她也是天下无双的胡闪闪。

    她认定的事,从来也没有错过,这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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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无双的胡闪闪,她的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用胡闪闪的话说,天下无双的胡闪闪,她的父亲当然也是天下无双的胡雪因。

    胡雪因的武功才智,相貌人品,当然不会是天下无双,但他距离天下无双也不远。不远的意思是,他这个人和他做得事都让人不可理解,甚至啼笑皆非,世上若是要找出他这样的同一个人,真的很难,至少了解他的人都不会相信世上还有他这样的人。

    人上了年纪,穿得衣服颜色都会暗一些,他却大红大紫,连鞋子都要刻意染成五颜六色;人只要是上点岁数,都很稳重老练,可他走路都是蹦蹦跳跳,说话简直比小姑娘还快,且只能他说,别人最好是看着他说;吃饭更让人受不了,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当然不会缺少吃喝,可他每次吃完饭都要把自己的碗舔得干干净净。只要看见他舔碗,和他一起吃饭的人就再也没有食欲。

    还有更绝的。

    贵的东西,本应该出贵的价钱,可他偏偏要给最低的价,还说得有理有据,让卖东西的人误以为自己的东西真的卖贵了;遇到便宜的东西,他却要高价购买,也一样说得有理有据,让卖东西的人怀疑自己真的卖贱了;别人家的轿子都是内外装饰的有模有样,而他偏要把轿子的四周全部拆掉,生怕别人不知道轿子里坐着的是胡大堡主。更要命的是,他也要自家的家眷外出都坐和自己一样的轿子,所以他的轿子也算是天下无双的轿子。

    总之,他这人处处和别人不一样。不一样的人练得武功当然也不一样。别人练武功都是一招一式,严格遵循师傅的教导,可他练武功只有两个动作,出刀,躲闪,而且没有招式,这让教导他的师傅几乎没有了用处用。

    可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按说他什么也做不好,什么也做不成,可他偏偏练成了闻名江湖的“闪电刀”。他不但凭着那一刀打败了很多的武林高手,还创立了争锋江湖的“芙蓉堡”。

    你看看,就连“芙蓉堡”的名字都这么奇怪,完全没有一丝宗派大家的威武显赫,听着就像调情卖笑的纵情场所。

    胡雪因是骑着马来的“生死帮”,他的样子让顾长乐差点笑死。

    马到是日行千里的好马,可马鞍简直算是天下无双。他在马鞍上堆了十层软垫子,他的人就像猴子一样坐在上面,不管马跑得多快,他都没有被颠起的感觉。

    不得不说,他这个样子虽然很可笑,但这样长途奔袭却不容易累,比起坐在马鞍上要舒服很多。

    胡雪因送给顾长乐的见面礼是一把锋利又快的刀,这把刀冲着顾长乐的既不是刀柄也不是刀鞘,而是刀尖——他从高高的软垫子上凌空飞起,一刀就刺向顾长乐的咽喉。

    “闪电刀”当然也是快如闪电,一刀要命!

    顾长乐本来还在笑,可看见胡雪因突然就出刀,而且一点也不留情,他大吃一惊,飘身就退。尽管他退的很快,可还是被胡雪因划破了衣袖。

    顾长乐又惊又怒,说道:“胡傻子,你当真想找死不成?”

    胡雪因的脸又冷又硬,根本不理会顾长乐的话,他一刀又刺向顾长乐的脖子,好像他和顾长乐有不共戴天之仇一样。

    顾长乐真怒了,拔出长剑,格挡住胡雪因的刀,反手就是三剑,连刺带挑,剑剑要命。

    顾长乐的剑法虽然不如他的医术,可也凌厉沉稳,在江湖中也极其有名,即使三庄九家的剑法名家也不敢小视。他连环十五剑把胡雪因迫的连连后退,让他丝毫没有出刀的机会。

    胡雪因一生只练两个动作——出刀,躲闪,所以他看上去步法凌乱,不成章法,行进间也没有尺度,但却非常有效,总能在间不容发的瞬间或侧身,或收腹,或倒地,化解顾长乐的杀招。

    胡雪因闪避过顾长乐一剑后,突然就势直挺挺躺在地上,就像死了一样。顾长乐本来刺出的一剑,硬生生停住了他的胸口,惊得出了一身冷汗。

    就在顾长乐心神未定的瞬间,胡雪因忽然跃起,一把抓住顾长乐的手腕,夺下他手里的剑,插入土中,哈哈大笑道:“咱们是一家人了,你怎么这么狠心,要了我的命,谁给你跑腿办事。”

    顾长乐本来气鼓鼓的,看胡雪因这么一闹,顿时没有了脾气,叹气道:“都说胡堡主最喜欢玩闹,今日一见,还真是这样。”

    胡雪因道:“谁说我是胡闹,我从来都是当真的。”

    他突然变脸,刀光一闪,就架在了顾长乐的脖子上,恶狠狠说道:“你敢挟持我的女儿,你以为‘芙蓉堡’怕‘生死帮’不成。”

    顾长乐一向认为自己精于算计,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胡雪因这么无赖,这么不顾身份,这个人也不知道怎么生出了胡闪闪这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