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當召喚獸的那些事兒 >第一百一十七章 雲州城
    “那我能不能把別的東西裝進這本書裏?”張森問道。.biquge

    “不能。你不是法師,學不會相應的法術,你這個皮搋子是神器,同時又與你存在契約上的聯繫,所以你才能把它給放進這本書裏。”

    不愧是邪典哪。了不起。

    他揹着包袱,脖子上掛着這本書,挎着寶劍,向西走。戴蒙雖然有各種了不起的神力,但是很多事情不能自己做。這就是它的侷限性。

    這個春季如此的荒涼,實在是令他難過。

    絕收的秋季加上一個嚴酷的冬季,使得大部分人都逃荒去了。每走一段路都能遇到餓死的人的遺體。

    各個村落中人都很少,遇到的鎮子也挺蕭條,買賣的東西少,也沒有多少人流。春天並未帶來喜氣,而只是帶來了憂慮。

    戴蒙要求他寡言少語,還有就是不要搭理那些乞丐以及饑民,否則就會降災給那些人。

    “我討厭你的僞善和軟弱。不要做那些讓我噁心的事情。”這是戴蒙的說法。

    張森非常的無奈。

    他身上有不少零錢,加上打獵能力非常出色,從來不用擔心缺少食物。走着走着偶爾會有乞丐來求他施捨。

    他倒是想施捨,只是被戴蒙明令禁止了,只好冷着臉拒絕,並想把乞丐給嚇走。有個乞丐賴着他不走,然後戴蒙便生氣了,那個乞丐在他面前突然就癲癇發作,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渾身抽搐,又是幾秒忽然就死了。

    他心裏是非常難受的。

    他不與人說話,但是會仔細的看周圍發生的事情。

    一些人家依然很富裕,不受天氣影響。尤其是法師,武士等非凡職業者。

    他儘量躲避着這些人,不但是因爲戴蒙,還因爲他自己也不想惹麻煩。他挎着劍,是把魔法寶劍,容易引起注意。

    每天依然在練劍。左臂依然有膿瘡,只是他開始能夠忍得住那種疼癢。

    這段時間每天心裏都充滿煎熬,因爲自己惹的禍,良心受到很大的折磨。他覺得自己在發生某種變化,不知道是好是壞。現在他有點畏懼別人,不想跟任何人親近,更不想遇到認識的人,萬一誰問起月亮谷和戴蒙的事,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他的劍術更好了。他在那座樓裏呆了三個多月,又出來走了一週,已經是四個月過去了。

    因爲心裏一直在受折磨,爲了緩解這種折磨,他不得不每天刻苦練劍,與各種怪物廝殺,學習各種知識,他的實力進步飛速。

    他覺得自己的戰鬥力在同齡人中可能算是很不錯了。他認爲自己的努力是少有人可比了,來到這個世界的前四個多月他一直在爲生存掙扎,後面四個月他又受到邪神戴蒙的折磨,爲了脫身不得不拼命學習戰鬥機巧。正常情況人不會這麼努力。

    他從沒想過自己會成爲一名劍手。一個廢柴真的憑藉努力成爲了劍手,這件事說出去既辛酸,又可笑。

    本事的提高並不能使他快樂,他現在希望自己當初並沒有到月亮谷,也沒有接受《金花密語》這本書。如果重來一次,他還會主動把這個責任攬到自己頭上麼?

    他不想攬。

    可是,這本書如果落到別人手中,可能結果會更慘,戴蒙兇名在外,別的主人無法與它溝通,於是它便會向無辜人身上發泄怒火。然後會遭殃的可能比月亮谷還要多。

    張森很想安慰自己,如果當初自己沒有去月亮谷,月亮谷可能就會發生一場災禍,所有人都會遭殃。所以月亮谷的慘案不能怪他。

    可是他接受不了這個理由。

    現在張森只想擺脫這本書,送走戴蒙這個邪神,然後去過自己的快活日子。

    他覺得這件事毫無希望。

    路上依然會抽空練劍,與書中召喚出來的怪物搏鬥。他現在還是不能穩勝骷髏將軍,不過他並不是很着急,以後有的是時間練習。

    終於到了雲州城。他找了家客棧住了下來,想多呆幾天,解解悶。最近實在是悶壞了。即使不能與別人說話也比呆在一個鳥不拉屎的地方要好。

    客棧老闆很想來套近乎,被他冷着臉趕走了,老闆似乎對他有怨氣。還有別的一些商販想介紹他一些東西,他也是冷漠的對待,導致這些人都嫌他臭脾氣。

    他不能進行解釋。

    他覺得戴蒙討厭這些人,如果這些人多說幾句話可能就會引起戴蒙的怒火,然後可能就會在他面前掛掉。

    張森並不想解釋。

    雲州城聚集了大量的災民,這裏有糧。作爲雲州首府,這裏聚集了很多法術職業者和各種人才,周邊地區有能力在大旱的情況正常生產糧食。另外,救災物資都是發到這裏,這裏的官員相對來說比較有能力,所以城中還算是太平和興旺。

    張森住的店在一個非常混亂的街區,很便宜,附近聚集着各色人種,魚龍混雜。他在街上走,有兩次遇到小偷嘗試偷他的錢包,都被他撥開了手。第二個小偷是個十七八歲的青年,相當的利索,被嚇了一跳。

    他尾隨張森走了一段路,到了僻靜處,上前來,問道:“這位大哥怎麼稱呼?剛纔那手好俊。”

    張森不想跟小偷拉攏關係,便說道:”外鄉人,姓張名森,只是路過此地。“

    然後扭頭便走。

    小偷尾隨上前說道:“張大哥,你也算是難得的人才,我家祝老爺喜歡結交各種英雄好漢,你要不要跟我走一趟,去見見他?”

    張森說道:“抱歉,我沒有興趣。”

    小偷非常的惋惜,說道:“我姓查,我們祝老爺住在西城帽子大街祝府之中,你要是有事可以去那裏找他,我保證他會很歡迎你。”

    張森說道:“謝謝,我只是路過的。”

    然後轉身走了。

    那小偷似乎很是遺憾。

    他一點都不怕在晚上行走,他的夜視能力現在相當的強,劍術也算是小有所成了,比在安京城的時候強了不少。

    很遺憾他還是比不上常青蔣華這種了不起的天才,但是也足以自保了。

    第一天半夜就見到有一夥人入室行兇,他只是在遠處看了一會,沒有干涉。因爲戴蒙禁止他干涉。

    第二天晚上在城中閒逛,居然遇到一刀客試刀。這人剛獲得一把寶刀,要拿人的性命祭刀,所以在沒人的地方守着過路人。

    張森有點驚訝,自己被當做了祭品。

    他只是在散心。雖然很少有人在這種時刻出來散心。可是他前段時間實在是悶壞了,加上心情特別差,所以現在需要在人多的地方調整情緒。

    戴蒙大人不好伺候,現在只有他能夠伺候,他必須堅持下去。

    雲州城挺熱鬧,房子密密麻麻,一個棚屋連着一個棚屋。有的十幾平米的小房子能住八個人。相對來說,這裏也算是比較富庶,比上青縣城那裏壯觀多了。

    即使是晚上,那些雞鳴狗叫,小孩哭泣,大人打鼾的聲音也聽起來很有人間煙火味。不同於他隱居的那個地方。

    他寂寞壞了。

    走着走着他發現兩邊有點荒涼,他也沒在意。

    到了一堵倒塌的牆壁旁邊的時候,他忽然聽到側面的風聲,‘嗆’的一聲就拔出劍來,轉移身形,躲過一刀,劍擺好了架勢。

    他的寶劍在晚上微微發光。

    對面那人蒙着面,穿着軟甲,手中一把一米多長的彎刀,刀刃泛着淡淡的紅光。

    那人有點驚訝,說道:“好劍,好身手。”

    張森保持警戒,向周圍瞄了一眼,想知道這人是否有同黨。

    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