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當召喚獸的那些事兒 >第一百二十六章 動物朋友
    鞭子在一陣黑煙中消失。.biqugev戴蒙今天出了氣了。

    張森躺在乾草堆上,想在劇痛中挪動一點都做不到。

    他以爲自己昨天就要死掉了,這麼嚴重的傷,又是戴蒙留下的,他已經沒有體力挺住了。

    可是現在他還活得好好的。

    按理說今天的傷比昨天還要嚴重很多倍,可是他卻覺得自己或許不會死,能夠熬過今天。

    先好好休息,然後想辦法喫點東西,喝點水。

    他很喫力的思考着自己的處境。

    爲什麼昨天沒有死掉呢?

    仔細思考一下,應該是昨天本來就沒那麼嚴重,他高估了傷勢的嚴重程度。

    他作爲一個僞善而又軟弱的傢伙,就是別人口中的懦夫,動不動就覺得自己要不行了。

    可是那些都是錯覺。說出去會丟死人。嗯,他要是跟別人講,’昨天我以爲自己要死了’,別人會笑掉大牙,那麼點傷都忍不住?

    是的,普通人是挺不過戴蒙二百鞭子的,可他是個武士,還是個會一些輔助魔法的武士,而且還有個神奇皮搋子能夠恢復傷勢了。

    所以,他壓根就不會有事。

    他覺得自己的身體狀態很不好,但是應該能夠熬過今天。不過如果今天不補充體力和水分,明天再挨戴蒙兩百鞭子,那他鐵定是要不行了。

    抓緊恢復。

    疼啊。

    疼的幾乎要流眼淚。鐵血的漢子傷成這樣也疼啊。

    第一天就覺得自己要完蛋了。結果多挺了兩天,又多捱了四百鞭子。那麼重的帶有魔法傷害的鞭子啊。你妹啊。

    可是絕對不能氣餒。一定要咬着牙堅持下去。充分利用時間,充分利用自己的體力。爭取給自己弄到一點喫的和一點飲水。

    他又開始在心裏背誦那些富含光明力量的咒文和禱文。

    很有用,他知道。自己這段時間度過了很多難關,都是依靠這些咒文和禱文。

    即使疼痛使他常常忘記背到了哪裏,可是他把這當做了救命稻草,一定要牢牢的抓住,不論有多難,他都要嘗試多背誦幾遍。

    他又進入了半睡半醒的迷迷糊糊狀態,有時候疼的眼冒金星。

    看洞穴中漏進來的光線的位置,他判斷大約是黃昏時候,外面傳來蹄子聲,然後一頭高大的動物進了洞穴。

    他不能轉頭去看,然後那個動物來到了他跟前。他一瞧,原來是那頭銀鹿。

    你妹。這畜生不是天天到他的菜園子裏偷東西喫麼?

    他還打不過它,經常被它拱翻。

    它瞧了瞧他,轉身出去了。過了十來分鐘,它又回來了。叼着一個很大的葉片,葉片上有露水。

    它把葉片放到他的嘴巴上方,然後露水就開始向下滴,滴入他的嘴裏。

    他舔了一下嘴脣。真是甜哪。富有生命的活力。這是從哪裏來的葉片,從哪裏來的露水?

    它走過來的時候露水不會半路滴乾淨麼?

    大約十幾滴露水落入了他的嘴裏。他品嚐着這露水,覺得身體上的疼痛消失了那麼一會,而血肉似乎在麻木中積蓄了一點點力量,似乎要做什麼事情。

    然後銀鹿叼着葉片離開,又是十來分鐘,還是叼着葉片回來,滴了十幾滴露水到他嘴裏。

    再然後銀鹿離開了,沒再回來。

    太陽即將落下,洞穴中變得非常昏暗。外面傳來了亮光,接着是禽類飛行的聲音。

    接着一隻火鳥進了他的洞穴。

    它使勁的擠眼睛,花了幾分鐘功夫擠出兩滴眼淚,滴到了他心口窩的位置。他覺得那裏一陣清爽,有股顫抖傳遍全身,似乎全身都清爽了那麼兩下。再然後清爽的感覺散去了,還是疼,但是似乎沒有原來那麼疼。

    然後火鳥蹲在一邊的石桌子上,繼續擠眼睛。

    沒幾分鐘,外面傳來嘰嘰哇哇的聲音。他知道是那兩條小龍來了。

    兩個小傢伙來到了他的洞穴裏,先是打量他,然後湊上前來舔他。

    它們的口水是治療傷口的靈藥。他全身上下都被舔了一遍。

    舔完它們就去洞穴裏面玩耍去了。

    他小睡了一會,渴的厲害,舔嘴脣。那隻火鳥叼着石桌上那隻水杯過來,對着他的臉倒了一點水。他差點嗆着。

    有它在,洞穴中一點都不寒冷,反而很乾燥,比較暖和,卻又不悶熱。

    把皮搋子拿在手中,覺得心裏踏實很多。

    然後又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太陽出來了。他見到他養的那羣馬蜂飛過來看他,然後扭頭回去,叼了一塊蜜過來,扔到了他的嘴裏。他咀嚼了兩下,真是美味,嚥下去後就覺得肚子飽了。

    又熬過去了一天。

    大約是上午九點左右,他還是不能動彈,洞穴中又冒出一團黑煙,黑煙中出現一把鞭子,一個完全透明的人握着那鞭子開始抽打他,兩百下子。幾乎把他的魂都給抽走。他忍着,儘量不吭一聲。

    而且他心裏挺氣憤。這個戴蒙!

    可是他啥都不能說。

    邪神畢竟是邪神,戴蒙不拿那個五千人口的小鎮出氣就已經很不錯了。

    這天他還是一動不動躺在乾草堆上,他的動物朋友們又來救他。

    就這樣重複,直到兩個月過去了。

    神鷹帝國最炎熱的夏季他就是這樣度過的。

    他來到這個世界的時間也超過了一年。多麼悲催的一年。

    他渾身皮肉全都爛掉了好幾遍,很多時候能夠看到下面的白骨,可是這麼重的傷他都挺了過來。兩個月的時間結束,戴蒙不再抽打他。

    他又用了一週時間徹底的恢復了。

    這段時間他天天背誦《金花密語》上面的那些咒文和禱文,背誦的越來越熟練,越來越能感受到其中含有的光明力量。

    他尤其喜歡那個關於二十七朵金花的故事,把咒語解釋爲二十七朵金花的名字組合,充滿童話的味道。

    書中記敘有各種各樣的治療傷口的辦法。他到最後這段時間挨完鞭打依然能夠活動,他就自己給自己治療傷口,然後去菜園子裏打理一番,讓那些動物朋友們有東西喫。

    他確實把這些動物都當做了好朋友,它們救了他,而且不止一次。

    聖地畢竟是聖地,居然存在這種生物。

    所以當他看到那頭銀鹿在他的菜園子裏啃得一團糟的時候他是忍住了。

    他甚至開始嘗試種一些蔬菜和青草,看它喜歡喫哪種。

    恢復之後,他覺得身體的結實程度比原來強了很多倍,生命力也頑強了很多倍。

    他不懂的自己是怎麼挺過來的,但確實是挺過來了,真是值得高興。

    戴蒙那邊還在發脾氣,但是不再理會張森。

    張森巴不得這樣。雖然在這裏生活非常辛苦,可是他能夠苦中作樂。

    菜園子種的越發興旺,面積增加到了三畝地,還種了幾行果樹。

    他用《金花密語》這本書的力量來培育它們,它們作爲魔法植物,都長勢良好。這座山非常神祕,能夠提供它們所需要的養分。

    張森很有口福,天天喫好東西,不重樣的。還有動物朋友過來拜訪他。

    兩隻小龍總是長不大。要是小狗,兩個月足以長大一圈了,它們兩個還是原來那副小模樣。

    大龍也來過幾次,它比較害怕戴蒙,總是有點緊張,但是它也喜歡張森的菜園子。

    能長肉的植物對它們來說太神奇了。

    戴蒙不理會他的這段時間,他覺得自己在過神仙一般的日子。太幸福了。幸福到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