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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節 經濟政策

    雖然從字面上看,穿越衆的分紅範圍有所縮小,但是這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比過去大而化之,沒有任何細則的所謂“10%”要現實多了。程棟還專門就股票分紅的事宜做了一個30分鐘的報告來詳細說明。同時還承諾,在1630年的2月底之前將自d日之後一年半的分紅數字計算清楚,列入每個人的分紅專項賬戶內。

    但是這只是遠期支票,正如有人想收集人種標本後宮一樣,現在只不過是個無意義的數字而已。對現階段問題看得清楚的人都知道,關鍵不在於這所謂的“分紅”,而是現階段的利益分配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而這個利益分配不均和穿越者擔任的職務又有很大的聯繫。如何來革除權力本身帶來得收益的不公平性成了法學俱樂部要解決的另一個問題。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任何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利益分配的不均來自於職位的不同;而職位的不同,來源於各人的知識和能力的差異;而個人能力的差異,來源於天性,來源於受的教育的不一。

    究其根本,來源於現代社會的社會化大分工的要求。也就是說,職位的差異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現在要解決的問題是,避免因職位的差異而帶來的利益的差異,或者儘量減小因職位的差異而導致的利益的差異。

    一個解決思路是將職務的利益剝離,把利益和元老院的席位聯繫在一起。淡化因爲職務造成的分配不均。

    穿越衆在過去已經按照這個思路進行了制度建設,比如規定分紅數字只和穿越衆持股有關,和職務無關;否決了馬千矚提出的定級定薪的提案,把所有人的待遇硬性的規定爲最高的只比最低的高2倍;採用津貼制度來補貼危險、艱苦工種,但是這一切還是不能解決根本性的問題――權力的本身帶來的收益差別。

    在現階段的全員供給制下,發給多少津貼,拿多少分紅,對穿越衆來說顯然沒有意義――只不過是一個美好的遠期理想。現實是大量艱苦的工作和單調的生活。這對士氣的打擊很大。相比之下,當幹部享有許多的便利,比羣衆多幾小時的用電,看似完全是工作需要,但是卻讓人感到非常的不平:的確不是每個人都在用辦公用電打遊戲看av,但是確實是有人在這麼幹。這對因爲職務關係不能享受辦公用電的人來說就顯得很不公平。

    既然當了幹部就能多享用用電配額,還能以開會、辦公爲名躲避單調艱苦的體力勞動,得到土著的饋贈和討好,那麼無可避免的就會造成穿越衆們的“跑官”、“要官”現象愈演愈烈。

    法學俱樂部認爲,在現階段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兩個途徑:一、花大力氣提高全體穿越衆的生活水平和待遇,使得當幹部沒有吸引力;二、迅速制訂一套幹部管理制度,對幹部任用體制透明化、制度化。對大家反應強烈的幹部享有的種種特權進行限制。

    但是這些問題在大會上無法一一討論,只有在新一界政府產生之後由他們去解決了。大會議只做了一個原則性決議:責成新一屆政府制訂一部《幹部管理條例》供元老院審議。當然,這事由法學俱樂部來承辦最爲合適了。董時葉按照事先的安排的,不失時機的提出動議,要求在新一屆政府內設立專門的機構來辦理起草法案的事項。動議很快通過。法學俱樂部的人不由得喜上眉梢――這下可都混上編制了!

    馬千矚則提出了另外一個緩和幹羣對立的動議:要求所有有職務的穿越衆每週參加一次戶外和重體力的義務勞動。他的本意是通過這個辦法來提倡“同甘共苦”。這個動議提出之後立即得到了杜雯旗幟鮮明的支持發言之外隨後就陷入了冷場,無論贊成還是反對都沒有人提出新的發言要求,馬甲在三次詢問是否有人要發言無結果之後宣佈表決。

    “贊成星期六義務勞動動議的請舉手。”除了堅決跟着馬督公的杜雯還有其他寥寥二三十個人的胳膊舉起來之外,一片寂寞。

    馬甲喊反對的舉手的時候,全場胳膊如林。

    “一羣口是心非的傢伙!”杜雯嘀咕着。坐在離她不遠處的馬千矚深有同感。羣衆不但眼睛是雪亮的,心思也是最現實的。

    在座的元老們有一點是確信無疑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之內,他們遲早個個都能混上一個或大或小的職務,不用當現在這樣的無帽子首長,現在訂出一個勞什子“星期六義務勞動”,豈不是將來給自己找不痛快?再說現在幹部來幹體力活不過是來做show而已,對自己又有什麼好處?

    羣衆們徹底的實用功利主義讓馬千矚覺得很鬱悶。看來羣衆在本質上還是落後的,需要不斷的教育。馬千矚隨後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寫下了如下的話語:“議會民主在本質上是落後的,是人爲自己的弱點尋找合理性的一個場所……”他默默的讀了好幾遍,把紙條撕了下來,扯了個粉碎。

    全體大會爲了表示提高穿越衆生活水平的決心,提議在《共同綱領》的“總綱-穿越集團的目標和任務”一節中添加“在短期內提高每一位元老生活水平”的字句。並且責成辦公廳拿出具體的方案來。

    “穿越集團的目標和任務”一節裏還明確的提出了近期穿越集團的目標。近期目標――在第一個五年計劃完成的時候,統一全海南,佔領臺灣;控制廣東-福建沿海的制海權;在東南亞地區、越南、朝鮮半島和東北建立軍事/貿易據點;在臨高建成以機械工業、化學工業、造船業爲主體的初級工業體系;在臨高完成現代農業體系改進;完成海南北部人口密集地區的民政制度改革,爲未來全中國民政體制改革摸索和積累經驗。

    穿越集團的最終目的:是在全球範圍內建立其由穿越集團主導的,按照“新秩序”重新建立起來的新世界。

    穿越集團中的理論界還沒有對未來世界的“新秩序”該如何建立做出具體的設想,但是新世界必然不同於他們到來的那個時空。

    這個遠期目標由於過於宏偉,大多數元老是看不到了。多數人認爲在有生之年能夠一統整個東亞地區,佔據澳大利亞、新西蘭也就足夠了。在討論共同綱領中的遠期目標的時候掀起了一陣狂想曲,大家對如何享受革命勝利之後的成果提出了無數的想法,以至於馬甲不得不屢次打斷髮言,要求大家不要跑題,只針對目標本身提出自己的看法。

    《共同綱領》在經濟上,制定了穿越集團的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政策。

    穿越集團在經濟方面的政策是國家資本主義的,實行“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並存的經濟政策。

    重工業、化學工業、礦山採掘和科技研發將全部掌握在穿越集團手中,除了少數行業和部門外,不允許民間資本進入;輕工業、農業、交通業、貿易和金融開放給民間資本――穿越集團將採取措施鼓勵大明的民間資本進入臨高投資這些產業。

    對農村經濟的總得政策是:大力推廣“合作社經濟”,鼓勵農民自由組合,推進農村生產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直接購買土地建設現代化國營農莊;大力扶植經營性地主,採用行政和經濟手段雙管齊下的方式打擊傳統的土地租佃制度,廢除“永佃制”;鼓勵農村的中農、富農、小地主擴大生產,迫使貧農和佃戶逐步離開土地成爲僱傭勞動者;廢除農村高利貸。提高農民的收入水準,提高消費能力。

    綱領規定:在穿越國領土上的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全部屬於穿越國家所有,其處置權由元老院決定。對原有的私有產權持有人,穿越集團將採用一定價格的贖買制度。

    綱領承諾保護土著的私有財產,包括土地所有權。這一條引起了很大的爭論。反對的一方認爲這樣會造成土地兼併,造成新一輪的社會動盪;贊成的一方是以“有恆產者有恆心”這個概念來反駁。雙方就這個問題進行了辯論,直到最後,達成了一個妥協協議,在“保護土著私有財產”這一條的前面加上前提:“在不危及與穿越集團的根本利益下”,再添上一條:“在穿越集團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對土著的財產實施徵用措施,在徵用時可根據具體狀況酌情給予補償。”

    “以後真要有土地兼併太厲害的話直接一個‘徵地’不就完了?”提出這個動議的江秋堰滿不在乎的說道,“補償嗎,隨便給點就完事了。難道我們還怕土著起來鬧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