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百二十三章 厲火狂潮(十六)
    布魯日的聖多納廷教堂的教長樓是巴洛克式的,爲的是對抗宗教改革,那段時間恰巧也是西班牙人的統治時期。

    即便西班牙人給了尼德蘭人自治權,尼德蘭還是爆發了反對西班牙人統治的“尼德蘭革命”,或者是稱之爲八十年戰爭。

    當時的西班牙國王是有名的天主教徒,而尼德蘭地區的富裕與漢薩同盟不無關係,參加漢薩同盟的主要爲北德意志人、英國、瑞典等新教國家。奧地利大公約瑟夫二世的改革包括了信仰新教的少數派有信仰自由、公民身份非宗教化取消靜修院和教區神學院,反對他的主要是天主教的民衆。這時候漢薩同盟已經解體,曾經的“北方雄獅”瑞典也已經衰弱,新教徒們已經無法和17世紀時一樣支持奧蘭治的威廉,與西班牙人大戰數場了。

    宗教審判所不僅僅是審判巫師,還有“異端”,有時還被用來排除異己。好不容易奧蘭治的威廉被荷蘭人民推選爲荷蘭共和國的君主,但他卻在自己的家裏被西班牙刺客給暗殺了,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懸賞4萬盾追捕刺客,不過西班牙人也沒有趁機繼續戰爭,因爲威廉的兒子繼承了荷蘭王室,也正是奧蘭治家族的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在暴君詹姆斯二世被推翻後,代替了詹姆斯的兒子,被英國議會扶持爲英國國王。

    有很多事她確實不該去管,但是如果巫師們請求國王立法承認和保護巫師無法成功,那麼至少可以取消那些巫術相關的法律。

    然而,約瑟夫二世在1787年爲奧地利和匈牙利引進的新刑法裏沒有這些條款,他的改革在比利時遭到了抵制,法國督政府在1798和1799年的徵兵激起了比利時農民暴動,並且遭到了極爲殘暴的鎮壓。

    農民和中產階級是有明顯區別的,法國大革命是徹底的資產階級革命,1789年尼德蘭的保守派與進步派聯合起來反對奧地利,保守的中央集權派獲得共同勝利的同時有互相發生衝突,最終保守中央集權派進入了布魯塞爾,但是農民卻還是支持奧地利的。

    這次運動被稱爲布拉班特起義,因爲起義軍佔領了布魯塞爾後宣佈成立布拉班特合衆國,1790年還頒佈了憲法,但起義領袖諾特和翁克因爲政見不合,聯合陣線破裂,翁克流亡國外,剛即位的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二世立刻出兵打敗了諾特,重新佔領布魯塞爾,並且沒有遭到大衆的反對。

    換個說法就是比利時的上層階級反對奧地利統治,農民支持;上層階級接受法國統治,農民反對。1782年發生了一個案子,有個叫安娜·葛爾勒迪的女僕,她爲一位生活在瑞士的特楚迪家工作。然而,她與這戶人家的男主人發生了“戀愛關係”,而特楚迪蕩市已經結婚,並且還是兩個孩子的父親,葛爾勒迪懷孕後想要公開他們的關係,特楚迪害怕事情曝光後失去名譽、地位,於是與在教會和法庭工作的朋友、親戚共謀,指控葛爾勒迪是個女巫,並且在他女兒的奶瓶裏放毒針,企圖毒殺他的孩子,葛爾勒迪慘遭折磨,最後屈打成招,並於1782年被斬首。

    特楚迪先生的女兒還在哺乳期,那就意味着他的妻子應該懷孕生產不久,他不僅在妻子懷孕期間和女僕睡在了一起,女僕懷孕後他還想殺了她滅口,保住自己的名譽和地位。但是這場司法謀殺還是被一個目睹整個事件的教會成員將真相和原始文件寄給了德國的一家報紙,在歐洲掀起了軒然大波,也正是這個案子爲起始點,約瑟夫二世纔在新法典中刪除了巫術或妖術有關的法律,人們傳說葛爾勒迪是歐洲“最後一個女巫”。

    禁止巫術迫害是歐洲歷史的巨大成就之一,指控某人獵巫成了有效的譴責方式,但是事情沒有未來人想得那麼簡單。

    歐洲現代化的過程完全改變了西羅馬崩潰後的遊戲規則,法國大革命完全廢除了想象犯罪。你要首先明白自己生活在哪個世界裏,基礎建設、農業生產、工業發展、住房、衛生、醫療保障等等,人們還在被瘧疾、天花、霍亂威脅生命。啤酒是古斯塔夫三十年戰爭期間軍隊流行的飲料,戰爭往往會引起水質污染,士兵喝了那種水肯定會失去戰鬥力,但這幫人喝醉了軍紀怎麼維持呢?

    在蜜蜂的寓言裏有這樣一句話,榮譽與宗教是互相矛盾的,有些人命令你用忍讓去對抗傷害,有些人跟則會跟你說,如果你不去仇視那些傷害你的人,你就不具備生存法則。宗教要求你把復仇交給上帝去做,而榮譽卻要求你不要借其他人之手完成復仇大計,你唯一能依靠的是你自己。

    宗教規定不可殺人,榮譽則公開坦言殺人是合法的,軍人們將殺敵數量多當成一種功勳,到底怎樣讓這二者和諧統一?

    作者想不出這個問題的答案,他希望能有比他更明智的人去處理。

    在古老的日耳曼法律裏,並沒有一項正式的譴責國王的程序作爲懲罰或推翻國王的必要前提,也不存在對國王不法行爲的司法程序,在布拉格扔出窗外事件中,人民通過暴力解決這個問題。

    但有這麼一句話:

    Sciatquodobsequiumsibinondebetur,

    Quitnegatservicium,quodoetenetur。

    (讓他知道,人們無需服從那個否棄自身對神之義務的人。)

    這就涉及了日耳曼民族所有的抵抗權,這不是起義或反叛的那種抵抗,中世紀早期的觀念裏,臣民對統治者基本的義務是效忠,但是效忠不同於服從,只有雙方都保持誠信的情況下,情況下一方對另一方纔有義務。

    如果國王違反了法律,他便自動放棄了要求臣民服從的權利,無論如何將情婦切成碎塊後,再從窗戶丟垃圾一樣丟出去都不是合法的,雖然犯下這樣暴行的不是國王本人。

    只有忠實的國王纔會有忠實的臣民,另一方面,君主糟糕的統治也有可能是由於獻媚之人和姦邪謀臣的欺瞞,這些人成了忠實的反派,爲了讓國王不再受欺瞞,並且使得國王不再受到奸邪的大臣們奴役,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勇敢得“爲了國王而反對國王”,這纔是抵抗權。

    法蘭西共和國吞併了列日公國,列日公國的統治者是大主教,11世紀時列日主教瓦佐直接了當得指出了授職權之爭服從與效忠的區別,他對國王說,對於教皇,他必須服從,對於國王,他必須效忠。教會體制內,人們必須服從更高級的權威,但這個前提是教更高級的權威不犯錯,他要是犯錯了,就不需要無條件服從,就比如葛爾勒迪謀殺案,低級教士將資料給了記者。

    抵抗權存在於世俗和教會之中,布魯日拒絕第二次挖通與里斯河運河連接的原因是這麼挖會產生負面問題,弊大於利,所以他們是正當使用抵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