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二百六十二章 煙與鏡(十五)
    來到廚房後,波莫納繫上圍裙開始烹飪。

    每年霍格沃茨的開學宴會上必定會有一道菜,不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愛喫。

    先取去骨的雞大腿肉切成一口一個的小塊,加入鹽和胡椒調味,再將洋蔥和芹菜切成丁。

    在鍋里加入一大塊黃油後再加入橄欖油,雞肉下鍋煎至表面金黃,再將洋蔥和芹菜加入雞油和三片月桂葉一起炒,當洋蔥也有一點焦褐感時,往裏面加入麪粉,加入雞湯和雞肉燉煮半個小時。

    烹飪途中要不斷攪拌,接着加入龍蒿葉,直至可以聞到濃烈的香味。

    到這個程度用黃油煎蘑菇,直至表面焦黃,放入燉好的雞肉裏,再加入奶油攪拌均勻,這就是餡料了。

    做餡餅酥皮的時候由於要使用黃油,而黃油在接觸到人的體溫後會快速融化,影響烤制的口感,波莫納一般用魔法來進行這一步。

    做好的酥皮在放進模具裏烤制之前要刷一層油避免沾底,接着將餡料放進去,然後用酥皮條編織成一個網蓋在上面,烤40分鐘就熟透了。

    接着就到了試喫環節,本期嘉賓由米勒娃麥格教授來負責,只見她切開了雞肉派嚐了一口後,瞬間就“幸福得石化”了。

    “怎麼樣?”波莫納期待得問。

    “你放了多少黃油?”米勒娃放下了叉子問。

    “比平時少了20%,我用橄欖油代替了。”波莫納笑呵呵得說“我知道,橄欖油是健康食品。”

    “還是太油膩了,波莫納,就連我都那麼覺得,別說外國的客人了。”米勒娃說。

    “哦~你嫌我做的菜油膩?”波莫納不滿得說。

    “有時我會擔心自己血管裏流的是血還是油。”米勒娃無情得說“你猜爲什麼孩子們會去霍格莫德喫飯?”

    波莫納生氣了。

    她端着剩下的雞肉派,如騎着火弩箭一樣到了隔壁的地窖,敲響了斯內普辦公室的門。

    “幹什麼?”他打開了門,不耐煩得朝着她頭頂咆哮。

    “嚐嚐這個。”波莫納舉起了手裏的雞肉派“告訴我你什麼感覺。”

    斯內普低下頭“你給我喫別人喫過的?”

    “嘗~嘗~味~道。”她一字一頓得說。

    最終他拿起了一塊,吃了一口“你這次少放黃油了?”

    “我就知道!”她怒吼着,端着剩下的派,又大步流星得回到了廚房。

    米勒娃還沒有走,她在喝家養小精靈給她的南瓜汁,看到了波莫納回來後頗有些挑釁得問“所以西弗勒斯是怎麼評價的?”

    波莫納“咚”得一聲將雞肉派放在廚房的桌上。

    “用橄欖油代替黃油會改變口感的。”

    “我可不想爲了享受一時的口感而擔心自己的心臟。”米勒娃又喝了一口南瓜汁“我可不年輕了。”

    波莫納看着米勒娃臉上的皺紋,如果她自己也是人類女性的話也該是這樣了。

    有時我們會坐在鏡子前,希望時間能倒流,回到我們頭髮依舊有光澤,皮膚緊緻的時候,臉上還有幸福快樂的笑容。

    “你把時間轉換器還給魔法部了?”波莫納問。

    “當然。”米勒娃伸手,拿一個約克郡布丁。

    “他們說了什麼?”波莫納問。

    米勒娃沒有回答她的問題,拿着布丁離開了廚房。

    她不滿得嘟嘴,看着剩餘的派陷入沉思。

    她是該聽從大家的話,還是該堅持自己的意見呢?

    “院長。”家養小精靈蜜糖仰頭,用尖細的聲音對波莫納說“蜜糖覺得你做的派很好喫。”

    “謝謝你,蜜糖。”波莫納笑着說,然後帶着剩下的派離開了廚房。

    沒有了小巨怪們城堡裏安靜了不少,而且她可以不用裝穩重成熟的樣子,她找了個涼爽又視野開闊的地方一邊欣賞風景一邊喫雞肉派。

    黑湖裏的巨魷魚在游泳,她突發奇想得認爲下次去斯卡曼德家可以帶着一個雞肉派去,說不定能勾起他學生時代的回憶。

    斯內普忽然出現了,他在她身邊坐着,從她懷裏的盤子中拿了一塊雞肉派,學着她的樣子一邊吹風一邊喫餡餅。

    那天阿不思問她,她爲什麼會容忍西弗勒斯沉迷黑魔法。

    她給了他一個理由,但那不是她的真實想法。

    她很羨慕那種能堅持自己的信念,如磐石般不隨波逐流的人,儘管很多人都認爲黑魔法代表邪惡,而反黑魔法代表正義,波莫納自己做不到和西弗勒斯一樣不在乎別人的看法。

    像羅哈特那樣的“梅林騎士”,只不過是批了個正義的外衣。他只是不想站在少數的那邊,混在大多數人裏謀取他們的好感罷了,靠譁衆取寵爲生的人當然希望自己的追隨者越多越好。

    “砰砰砰”

    她感覺自己好像快得心臟病了,看來真的如米勒娃說的那樣,爲了健康還是少放點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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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莫納穿上了圍裙,準備爲“失敗者”們做一桌英國菜餚。

    揉麪團的時候她彷彿看到了那個在巴黎街頭四處尋找機會的炮兵中尉,目送着他消失在硝煙之中。

    歲月果然是個可怕的東西,就像一條奔騰的河流,落入其中的岩石最後都變成了圓滑的鵝卵石。

    一個人成爲什麼樣的人,不是他擁有什麼樣的能力,而是他的選擇。

    迷宮之中只有一條路是正確的,該向左轉還是向右轉?

    即便是先發的,如果選錯了耽誤了時間,又不曉得立刻迷途知返,那麼他浪費的時間足以讓後來者居上了。

    這個世界裏唯一能讓她有些許覺得有留戀價值的,便是那本書,她不僅能找到原稿,還能找到懂阿拉伯語的翻譯,這樣她就不需要拿着時間轉換器,帶着“隨從”一起跨過千年,找作者解答疑惑了。

    這些人全部都已經死了,湯姆·裏德爾一度認爲自己是一段記憶,卻不曉得他其實是個靈魂的碎片。

    記憶就像冥想盆裏的電影,外人無法干擾,可日記本里的湯姆不僅可以影響控制金妮,還能在學校裏製造恐怖。

    在日記本並沒有心臟之類的致命器官,也沒有血管和血液運送毒液,讓它流往全身,並且蛇怪的毒牙並沒有像厲火那樣完全消滅拉文克勞的冠冕。

    靈魂需要依附在形體上,如果形體毀滅了,它也就跟着毀滅了,但人的靈魂需要是不滅的,這樣才能分裂靈魂,製作魂器。

    這就要涉及宗教和神學的問題了,但這個話題很無聊,不會有多少人感興趣。

    她只能這樣暫時理解,蛇怪的毒液會解除靈魂碎片與形體之間的聯繫,也就是卑鄙的海波爾製作魂器時用的魔法,不過具體原因是什麼,她需要更詳細的資料。

    換個說法,她需要那本書。

    權力不僅僅是讓人言聽計從,還讓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她知道讓聖提雷爾乾的活如同大海撈針,誰讓法國人將亞歷山大圖書館和梵蒂岡的圖書館都搬空了。

    也正是如此,他們這裏纔是最有機會找到那本書的地方,其他城市的圖書館存在的機率很低。

    她找到自己下一步要去什麼地方了,出發前她需要準備好盤纏,畢竟在人類社會活動需要金錢。

    他其實大可不必如此大費周折希望她原諒他,他不過是犯了一個尋常男人都會犯的錯誤而已,何罪之有,又怎麼會需要懲罰呢?

    花錢買那麼多玫瑰真是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