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十四章 厄運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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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ep;不論是麻瓜還是女巫,只要是女人打架,打到最後都會扯頭髮。

    &ep;&ep;以前好運泉在禮堂上映,還有赫敏和米麗森就曾經在決鬥俱樂部那麼幹過,一個是格蘭芬多的麻瓜種,一個是斯萊特林純血小姐,她們把魔杖丟到一邊,一邊哭一邊揪。

    &ep;&ep;每年要處理因爲感情糾紛而大打出手的女孩子就夠波莫娜煩的了,波莫娜曾經發誓不會和那些爲了男人決鬥的女巫一樣,結果到了最後她還是有必須要打的仗,而且對象還是那個長得難看,性格還討人厭的鼻涕精。

    &ep;&ep;如果莉莉是個像潘西帕金森那樣喜歡冷嘲熱諷,看上去高高在上,一副討人厭模樣的女生,那麼波莫娜可以放心大膽地中傷她。

    &ep;&ep;可是莉莉不是那樣的人,她並不總是很溫柔,有些時候也很兇,甚至說很固執,但她很漂亮,有被火焰吻過的頭髮和清澈見底的綠眼睛。她還在魔藥方面展現出了天分,只是到了7年級她醒悟過來,學得好不如嫁得好,最終和有錢的詹姆波特結婚了。

    &ep;&ep;放在以前,波莫娜也覺得莉莉太遲鈍,居然沒有感覺出詹姆的感情,正是因爲她才讓尖頭叉子老找西弗勒斯的麻煩。

    &ep;&ep;到了現在,波莫娜也感覺到自己和莉莉一樣傻,西里斯和盧平已經不是小孩子了,鑑於盧平那個時候正在和唐克斯約會,能讓西弗勒斯感覺到“不舒服”的就是西里斯布萊克。

    &ep;&ep;讀書的時候她是隱形人,和光芒萬丈的西里斯根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那樣的王子怎麼可能會對她有感覺呢?那感覺就跟王子和灰姑娘一樣,是不可能發生的童話故事,但是童話故事裏纔有的死亡聖器都出現了,其中躲過死神追蹤的隱形斗篷還在波特的家裏。

    &ep;&ep;詹姆波特和莉莉結婚的時候西弗勒斯居然沒有大鬧婚禮現場,破壞鳳凰社成員聚會這種事食死徒是幹得出來的,芙蓉的婚禮就被他們攪合了,但神奇的是沒事,真是見鬼。

    &ep;&ep;費裏芒特和尤菲米婭在退休後纔有了詹姆,他們在有生之年見證了詹姆迎娶一個麻瓜種女巫莉莉伊萬斯,但他們還沒來得及看到他們的孫子哈利出生兩人就在感染龍痘後的幾天內相繼去世。在這種情況下英俊瀟灑充滿了男性魅力的西里斯就不適合再繼續住在波特家了。

    &ep;&ep;費裏芒特和尤菲米婭可以當他視如己出,詹姆也當他是親兄弟,但只要是女人就很難對西里斯不動心,尤其是被那雙菸灰色的眼睛凝視的時候,就如同進入了一個夢幻的世界。波莫娜想起的是在紐特斯卡曼德家過的暑假,他騎着馬形水怪從湖底一躍而起的樣子,他閃亮到能把人的眼睛給弄瞎,男性很難不把他當成威脅。

    &ep;&ep;這個世界已經快發瘋了,她想保留點理性,就像鄧布利多以前一樣,但西弗勒斯卻說她的心跟巖皮餅一樣磕牙。有時她真的很贊同赫敏的話,將私人情感帶進工作裏是大忌,他的腦子出現問題很多計劃都要打亂,爲什麼他不阻止莽撞的哈利波特從蘇格蘭飛到倫敦?他明明可以做到的。

    &ep;&ep;西弗勒斯的工作是照顧哈利波特,如果說三強爭霸賽是一次激進的冒險,那麼神祕事物司之戰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他跟往常一樣找哈利波特的麻煩,不讓他幹這幹那就行。

    &ep;&ep;可是他卻讓哈利幹他想幹的事,一如他明明知道德拉科和阿斯托尼亞繼續發展下去是一條死路,他還是讓他的教子犯傻一樣。

    &ep;&ep;盧修斯馬爾福要解除格林格拉斯家的婚約,給德拉科重新物色一個新娘纔是一個稱職的父親該做的事,只是這麼做卻得到了德拉科的反抗。

    &ep;&ep;男孩子總是喜歡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團糟。

    &ep;&ep;波莫娜站在雪地裏,身上的熱氣被呼嘯的風迅速帶走,她的臉被吹得又幹又冷,耳朵聽到的是轟轟的氣流聲,她彷彿又回到了二十四年前那個被人圍追堵截的早上。

    &ep;&ep;他們在濃霧中飛行,太陽躲在雲層裏遲遲不肯現身,夜騏皮革似的巨大翅膀劇烈拍打着,它飛得很快,爲了防止自己從馬背上摔下去,波莫娜緊緊抓住了它黑色的鬃毛,儘量低伏在自己的馬背上,在密集的魔咒攻擊中保護着自己。

    &ep;&ep;她的身邊有很多貓頭鷹,夜騏也是動物,如果中了阿瓦達索命咒一樣會死的,它們爲她擋住了那些綠色的閃電。

    &ep;&ep;她雙腿緊緊夾着夜騏光滑的背,她飛了一整晚,腿已經有些痠軟麻木了,但她閉着眼睛一動不敢動。她只想快點回到霍格沃茲,那個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那裏有舒適的牀、食物和熱可可等着她,不用像現在一樣被人圍追堵截。

    &ep;&ep;“你的任務怎麼辦?”

    &ep;&ep;她聽到那個低沉的嗓音說,然後緩緩張開眼睛,她的雙腿夾着的不再是夜騏,而是另一種跟它們一樣不祥的動物。

    &ep;&ep;她的手纏進他黑色的頭髮裏,雙眼直視着他黑色的眼睛,那雙邪眼黑得就跟夜騏一樣沒有瞳孔。

    &ep;&ep;“任務?”她有些懵懂得問,她是要引開食死徒,保證海格能把哈利帶回家,還是看着納威隆巴頓?

    &ep;&ep;“我們有舒適的生活,這裏比在霍格沃茲更讓我喜歡,沒有吵吵鬧鬧的學生,黑魔王也已經走了,我們沒有必要再回去。”他執起她的手,在掌心留下一個吻“我們自由了,學姐,都已經結束了,納威隆巴頓不是預言裏的救世主,你不需要再看着他了。”

    &ep;&ep;是這樣嗎?

    &ep;&ep;她困惑極了,這種傻呼呼的表情倒影在他的眼睛裏,他捲起嘴角勾起一個笑渦,替她理順了散落在枕頭上的頭髮。

    &ep;&ep;“讓我幫你忘了那些不好的事。”他輕聲細語地說,腰部的脊柱跟蛇一樣緩緩扭動,橙色的陽光將一切都照得清晰可見,她連忙捂住臉,想把看到的一切都給忘了。

    &ep;&ep;“停下。”她近乎哀求一樣說道。

    &ep;&ep;“你知道我不會停。”他笑着說“爲什麼不承認呢?犯錯其實讓人挺愉快的。”

    &ep;&ep;波莫娜給了自己一個不怎麼疼的耳光,讓自己發昏的頭腦清醒一點。

    &ep;&ep;濫用魔法是錯誤的,尤其是用魔法捉弄麻瓜,可是這種事連韋斯萊雙胞胎都幹過,他們給了貪喫的達利一顆肥舌太妃糖,那個麻瓜男孩被嚇得快精神失常了。

    &ep;&ep;他們做的是爲哈利出頭,因爲他小時候總是被自己的表兄欺負,他甚至還沒有自己的房間,只能住在壁櫥裏,而達利則有兩個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