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二十七章 “房奴”
    哥斯達黎加很受美國退休人員的歡迎,這裏有兩片海洋上的廣闊海灘,中間景色茂盛,還有熱帶氣候。生活費用合理,犯罪率低,政治穩定。

    



    大城市的醫療保健既好又便宜,國家鼓勵養老金或社會保障收入最低的外籍退休人員。移民哥斯達黎加的一大好處是高質量、低成本的醫療保健。

    



    哥斯達黎加實行了醫療社會化,使所有公民都有權得到醫療,這一事實使該國在世界衛生保健標準上名列前茅。

    



    美國和哥斯達黎加沒有避免雙重徵稅的稅收條約,但哥斯達黎加不對退休人員的外國收入徵稅。因此哥斯達黎加成爲了很多美國退休人員的移民勝地。

    



    移民美國現在越來越嚴了,不過如果真的那麼渴望成爲“自由的美國人”可以將哥斯達黎加當做跳板,移民哥斯達黎加無語言、學歷、以及任何居住要求,直接獲取永久居留權。

    



    哥斯達黎加距離美國本土很近,距美國邁阿密1個多小時,距離紐約2個多小時飛行時間,因爲有很多美國人在那裏養老,辦理簽證非常方便,持有永久居留證者,符合要求即可獲取美國一年多次往返簽證,若無任何不良記錄,將獲取5-10年往返美國簽證。

    



    哥斯達黎加公民百分之70以上都赴美國和加拿大就讀大學,無需申請者投資,是全世界生活幸福指數最高的國家,自然環境豐富,氣候適宜,社會穩定,適合居住,房價適中,社會福利高,醫療設施健全。

    



    那是美國的“後花園”,對於海外稅收避稅方面有很多優惠政策,持哥斯達黎加護照免籤全球一百多個國家,赴西班牙居住2年以上,按照西班牙當局政府規定,可以申請西班牙公民,獲取西班牙國籍。

    



    然而這樣天堂一樣的地方還是免不了醜惡的一面,死亡能讓一切美好的東西變得醜陋。有一個哥斯達黎加婦女,她患有嚴重的腦病,現代醫學技術發展到今天依舊對她的病沒有任何辦法,於是她向約翰·保羅二世祈禱,結果她不藥而癒了。

    



    除了奇蹟以外還有什麼詞能形容?

    



    美國和宗座的關係不錯,2002年還成立了一所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高中。

    



    衆所周知,美國夢和天主教所說的天堂一樣是虛幻的,只是一個追求的是死後的幸福,一個追求的是在世時的幸福。

    



    移民美國最常見的是結婚,還有居住,美國的房地產已經非常泡沫了,這往往需要高額的房貸。****家庭金融服務公司會給你很多法律以及其他相關服務。

    



    一個新移民,她的信用一直不錯,月供沒有斷過,美國人管不交月供的人叫“老賴”,一個接受了現代高等教育的“體面人”怎麼會當不道德的“老賴”呢,是什麼樣的人會欠錢不還呢?

    



    “如期還款的納稅人不該爲那些失敗者還款。”

    



    “這裏是美國,你們中有幾個人會爲有好幾個衛生間,住在大房子裏,但沒錢還貸款的鄰居還款!”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她失業了,又或者家裏有人生病,急需用錢,於是她打電話給****家庭金融服務公司,希望能延遲還款,聲音甜美的接線員建議她那麼做,承諾以後還會繼續貸款給她,但她纔來得及換口氣,法院就收回了她的贖回權,逾期產生了滯納金、罰金,都被打包反饋給了國家信用機構,信用受損讓她無法從抵押貸款公司給予貸款延期,即便她能賣掉她的房子償還貸款,產生的傷害還是有好幾年的,緊接着她還會接到驅逐令。

    



    在美國移民法中,並沒有購買不動產即可申請居留身份的任何相關條款,只有希臘等歐洲國家和部分島國纔有購房移民法案存在。

    



    但在實際中,人們還是可以在很多地方聽到“買房送綠卡“的廣告,於是乎,就有人投人所好,把一些美國地產和正規移民項目捆綁打包,以買房送移民的模式進入市場,這樣移民步驟就符合了正規流程,而且申請人確實也是投出去資金,換來一套房產和美國移民服務,這就是****家庭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務。

    



    美國EB-5投資移民,本質上是風險投資移民,所有的資金需要投入到能創造就業的商業活動中去,必須同時存在虧損的風險和獲利的可能,如果純粹就購公寓、別墅或者地皮,就不滿足規定,那麼也就拿不到身份。

    



    但是有一條路是可行的:通過入股美國的商業地產,如投資經營賓館,酒店,餐廳等,這樣可以作爲項目的股東,擁有部分商業地產的所有權,之後商業運營正常,產生了足夠數量的就業,就可以拿到身份。拿到身份後,退出投資或者清算時就有可能收到一些剩餘不動產,例如酒店公寓和套房之類,這時候轉手出售,運氣好還有得賺。

    



    目前在美國大部分地區,酒店、公寓這種業態的供給量已經遠大於需求量了,很多酒店的入住率不到一半,投資這類商業,大概率是會虧錢的。

    



    但直接跟投資人說投的錢可能會虧損,那麼很多人肯定就不幹了,因此有些開發商爲了吸引投資人,會允諾全額退還投資款,再提供一些抵押物給你,這些抵押物就是房子。

    



    有了等值的房產做抵押,那麼國內的投資人就安心多了,畢竟房子不會跑,房價也相對穩定,但這種抵押協議是一份見不得光的抽屜協議,如果在遞交移民申請時,和官方披露這份抵押協議,那麼EB-5的投資移民申請就黃了,因爲這和EB-5移民政策中的風險投資不符。

    



    如果繞過官方,私下籤署協議,那麼到時候開發商不承認這份協議也毫無辦法,被害者不能申訴,因爲一旦申訴,就相當於承認了移民申請造假,那綠卡就得收回,到這時候,大部分申請人就會啞巴喫黃連,有苦說不出。

    



    訴訟那個哥斯達黎加女人的是斯蒂恩國家銀行,它萬幸得躲過了大蕭條沒有破產,不過她從來沒有和這家銀行打過交道,它是誰?爲什麼要和她扯上關係?爲什麼要奪走她的房子?

    



    她簽訂協議是和****家庭金融公司籤的,裏面沒有****,也沒有斯蒂恩國家銀行,她一直把月供還給****家庭金融公司,在斯蒂恩國家銀行沒有她的還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