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二十五章 “Mr. Mn”
    1989年8月,一個炎熱的夏天,大衛·米爾斯在無線電中接到了調度的通知,和搭檔奧沙利文一起開着警車到了比弗利山莊。

    



    這一次的警情和以前碰到的不同,被害者有5個人,其中一個被害者跑到隔壁求助的時候還有氣,米爾斯的巡邏車是距離現場最近的。

    



    富人區很少聽說會發生這樣的惡性的兇殺案,甚至於他一開始還以爲這又是一個惡作劇,不過等他們差點和一輛迎面而來的車撞上後,他開始相信這是件真事了。

    



    他將車牌號和車型報告了總部,讓其他巡邏車和交警去負責追擊,自己則繼續開向報案者提供的地址,那是一個挺有名的導演和他漂亮的演員妻子的家。

    



    時常有瘋狂的影迷會偷溜進比弗利山莊,想見一下自己崇拜的明星,米爾斯有時會幫忙趕走那些影迷和偷拍的狗仔隊,有個別人甚至是老熟人了,明星向法院申請了限制令,不允許某個人靠近自己。

    



    限制令只是一張紙,要想它生效需要他這樣的制服警察,從某個程度而言他對比弗利山莊非常熟悉了。

    



    當他開車來到那個豪宅的時候,正門是打開的,隔壁的男鄰居穿着背心短褲,披着女人的晨衣、光着腳就跑了過來,他的手裏還拿着一把左輪手槍,但即使有槍在手,他的臉色還是很惶恐,他家養的狗一直在叫,他的妻子躲在屋裏,滿臉都是淚,而且身上有很多血。

    



    “救命!”那個發福的中年男人說。

    



    “是你報的警。”

    



    “是的。”中年人顫聲說道“我是……”

    



    “兇手有幾個人?”米爾斯將強拔了出來。

    



    “我不知道。”中年人捂着頭,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我看到有個女孩在停在外面的車裏,屋裏面至少3個人。”

    



    “回屋去,把窗戶和門都鎖好。”奧沙利文朝他大聲嚷嚷,那個中年人立刻又跑回去了,他和米爾斯就像往常一樣,分兩頭包抄。

    



    豪宅裏的燈光明亮,透過窗戶可以看到裏面的一切,前門地板上有兩大灘血,門上還用血寫了“吸血鬼”這個詞。

    



    身爲導演的男主人曾經自導自演了一部吸血鬼題材的電影,他所扮演的吸血鬼獵人帶着徒弟,兩人前往傳聞中吸血鬼大本營的東歐古堡,決心剷除整個吸血家族,不料陰差陽錯之下,反而將吸血鬼帶出古堡爲禍凡間,戲中扮演“德庫拉的新娘”就是導演的妻子莎朗——恐怖電影裏永遠都有個美女負責尖叫。

    



    導演家修剪得十分整齊的草地上躺着一具屍體,一個30多歲的白種男人,屍體的頭和臉被刀刺得面目全非,身體其他部位被刺了很多刀,衣服都被血浸透了。

    



    車道上聽着一輛藍色的野馬,後座上的屍體是一個年輕男人,渾身浸泡在鮮血裏,車廂裏的高溫讓血腥味更濃了,就算是見慣了謀殺現場的米爾斯也忍不住噁心。

    



    不過這些血腥的現場都比不上後來的,當米爾斯和奧沙利文走到睡房後真正被嚇了一大跳,一個年輕的金髮懷孕女子跪在地上,身旁全是鮮血,一條從天花板橫樑垂下來的繩子緊緊繞着這名女子的頸脖,躺在旁邊的男人他同樣也是渾身鮮血,行兇者用他們的血在牆上畫了個血淋淋的十字架。

    



    就像米爾斯對威廉說的,那並不是他第一次接觸詭異的謀殺現場。

    



    米爾斯緩緩張開眼睛,發現自己在審訊室裏,正巧就是他審訊那個嫖客的審訊室,那個小子被嚇得魂都快飛了。

    



    “你在聽我說話麼?”

    



    米爾斯恍惚得看向說話的那個人,他不是米爾斯的新搭檔威廉,而是那個想出風頭的警長,當他得知律師事務所牆上用指紋描繪的“help??me”是毒販的時候,他讓swat出動,搞得陣仗很大,結果卻撲了個空。

    



    他很丟人,不過現在更讓他惱火的是米爾斯殺了約翰·杜,警方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那個被米爾斯開了六槍的屍體確實犯下了那幾起謀殺案。

    



    只有那個殺了妓女的人可以證明,前提是他沒有發瘋。

    



    弗洛伊德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提起人類動機只包括“生的本能”,即求生欲,當殺手用槍對着那個小子的頭的時候,因爲“生的本能”,他用怪異的皮具殺了那個妓女。

    



    她是個妓女,而且還有病,殺了她自己就能活,於是他照着兇手說的做了。

    



    地下夜店裏震耳欲聾的音樂遮住了所有聲音,包括求救的,那個傢伙被約翰·杜逼瘋了,也許會留下後遺症。

    



    ‘別讓他贏了,大衛,振作起來。’

    



    他聽到一個聲音說,然後,那個慍怒的警長消失了,他看到了審訊室的攝像頭,腦海裏出現了電視的畫面,查理·曼恩和他的信徒在洛杉磯幹了兩起滅門慘案,他們的審判過程被全美播報,每一次受審,那三個年輕美豔的女嫌犯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着歌走向法庭,就像這個地方不是法庭,而是她們表演的舞臺。

    



    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恩家族”的成員坐在門口,這個“邪教”的領袖查理·曼恩是個非常有魅力,擅長催眠洗腦的慣犯,他帶領他的徒衆,往往無日無夜的在一起圍聚,唱反戰的歌曲,像心靈導師一樣用愛、和平、自由、對未來的憧憬向一些中產階級的青少年洗腦。

    



    犯下震驚整個洛杉磯兇殺案的四個年輕人三個是女孩,一個是男孩,而這個名叫查爾斯的男孩是所有老師、家長眼中的乖孩子、優等生,很難相信那個外表溫順的鄰家男孩能對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捅51刀,並且其中有個受害者還是孕婦。

    



    還有一個女孩兒,她以前是亞拉巴馬州教堂合唱隊的成員,後來還考進了一個天主教大學,只是她後來和姐姐一起搬到了洛杉磯,然後她就以驚人的速度變壞了。

    



    她居住的新社區對傳統的一切都持蔑視態度,這種“自由”正好是姐妹二人想要擺脫父母管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