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十四章 “正義戰爭”
    波莫娜身上的這條裙子很有斯萊特林的風格,上半身是深綠色的天鵝絨,下半身則是淺灰綠色的A字垂紗長裙,腰部點綴了一些金雀花,看起來優雅又夢幻,既可以當作禮裙,日常穿着也不會顯得很奇怪。

    



    波莫娜相信這條裙子不是西弗勒斯選的,他的品味也就那樣,這條裙子多半是伏地魔親自選的。

    



    黑魔王的品味毋庸置疑,雖然他在孤兒院出生,並不是在富有的家庭長大,在他全勝時期,那個英俊的魔頭一出場就能吸走全場所有人的眼球。

    



    他適合華麗的風格,雖然他穿的衣服通常都是一身簡單的黑袍。

    



    西弗勒斯修建的這個舞廳非常金碧輝煌,很有凡爾賽宮的氣勢,只是它目前只搭建了一個外殼,安了幾盞水晶吊燈,並沒有裝飾的雕塑和壁畫,地上也沒有鋪大理石,如果要舉行一場盛大的舞會,還是顯得太寒酸了。

    



    岡特家喜歡擺排場,數代就將錢揮霍了,那個時期的歐洲被法國文化影響,到處都是洛可可風格,數不清的舞會在皇宮、莊園舉行。

    



    這股風潮不僅波及麻瓜精英階層,就連巫師也被影響,只是要維持這種奢侈的生活需要大量的收入,麻瓜皇室和貴族靠稅收,岡特家則靠祖先留下的財產,當這些家產被揮霍一空後岡特家就開始沒落了,到了伏地魔這一代連所像樣的房子都沒有。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開始的巴洛克式生活風尚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整個社會形成了一種嫌貧愛富的思想觀念,農民只要有一點錢,就會讓孩子去讀書,或者給他買個一官半職遠離種田的生活。

    



    而讀了書的人,也會想盡一切辦法與農民隔絕開來,人們對種田致富有一種奇特的厭惡心理。所有有點本事的人都往大城市裏擠,農村只剩下家道小康、無力脫身的小貴族。他們往往在平時省喫儉用存錢,到了冬天到城市裏去和自己一個階層的人一起玩樂。對待佃農他們缺乏同情心,他們不會因爲天災的問題而減免地租,因爲奢侈的生活讓他們債臺高築。

    



    平民給這些小貴族起了個綽號,名叫“燕隼”(le hobereau),這種最小個頭的猛禽以捕食小鳥和大型昆蟲爲生,意思就是說這些小貴族一點肉都不會放過。

    



    路易十四本來可以收編歐根親王,讓他成爲法國的將軍,可是因爲他對歐根親王矮小身材的偏見,導致歐根親王成了德國的統帥,最終導致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權戰爭中法國失去了意大利北部的統治權。

    



    有一個古老的諺語,少了一顆鐵釘,掉了一塊馬蹄鐵,折了一匹戰馬,敗了一場戰爭,亡了一個國家,國王在稅收收不上來的時候會買賣官爵來增加收入。

    



    就算路易十四讓歐根親王留下了,在這個充斥着買官,而非自己真實本領獲得官職的朝廷任職,歐根親王恐怕也會和拿破崙一樣被雪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歐洲人每次遇到危機都會找替罪羊,在天氣好的時候,莊園裏的農民不僅會種地,還會養家畜和蜜蜂。

    



    惡劣的天氣不僅會造成糧食減產,還會讓牲畜大量死亡,潮溼的天氣加劇了蜜蜂染病的可能,反反覆覆的瘟疫讓虔誠的基督徒們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會遭到上帝的懲罰。

    



    人們怪罪麻風病人、殺死耶穌的猶太人,後來在諸多的猜疑和偏見中又加上了巫師。

    



    路易十六和瑪麗皇后被憤怒的民衆推上斷頭臺也是如此,他們是身份顯赫的替罪羊,爲整個貴族階級的腐敗墮落而承擔罪責。

    



    如果軍隊與上層統治階級斷開了,那麼軍隊對國家來說就是十分恐怖的東西。

    



    法國大革命時期部分軍人也參加了,那些靠着女人的裙帶和金錢開路的官員阻攔了軍人上升的路。

    



    英國人很聰明得意識到了這一點,軍隊的上層軍官幾乎都是貴族和有錢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你想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就要自己努力維持現狀,想要維持自己的特權就必須流血。

    



    遺憾的是世界上很多貴族階級都意識不到這一點,所以最終他們都消失了。

    



    波莫娜不知道魔法部的那些官僚會不會意識到這一點,她只知道狼人法案不僅斷掉了狼人通往社會上層的道路,還連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沒有了,這些狼人就像是一無所有的農民,又沒有工廠這樣的地方可以安置他們,再加上有心人的煽動,於是這場叛亂就開始了。

    



    妖精暴亂被稱爲殘酷而血腥的,這一次狼人暴亂估計也一樣,現在英國魔法部應該沒空去處理國外的事務,伏地魔又在他們的眼皮子底下開始捲土重來了。

    



    上一次伏地魔是乘着格林德沃留下來的風潮,這一次則是別的。

    



    這個舞廳很高大,入口也是,足以讓巨人站進來,她還記得霍格沃滋之戰時有巨人站在了伏地魔的這一邊,歐洲大陸的巨人應該比英國多。

    



    坐火車的時候西弗勒斯曾說列支敦士登附近有一個巨怪部落,還有一個爲了巨怪權益而奔走的女巫,再加上“喚夜”以及到處流浪的前阿茲卡班守衛攝魂怪,伏地魔再掀起一次腥風血雨也不是沒可能。

    



    中世紀的人們對和平主義沒什麼興趣,騎士首先是一個兵種,但不是每個“騎士”都是貴族,沒有受到冊封的騎士被稱爲“野騎士“、“流浪騎士“,一個領主要是願意,他也可以冊封一位農民做騎士。但這種行爲如果沒有極爲合理的解釋,這位領主絕對會被其它領主與自己手下的效忠騎士所唾棄。

    



    到了文藝復興時期乃至後面火器發展以後,騎士才慢慢轉變爲鄉紳貴族,這些住在鄉下的鄉紳階層成了農民和貴族之間的聯繫,簡·奧斯丁所描寫的就是英國鄉紳淑女的婚姻愛情故事。

    



    紳士風度已經成爲英國的文化元素,但這個紳士不是“城裏的紳士”,而是農村的鄉紳,如伊麗莎白父親一樣的人物。

    



    17世紀初,鄉紳最核心的兩個屬性是獨立和閒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