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才子的蛛絲馬跡,我要坦白地講,有幾個跡象足以表明我是才子,首先我臉皮比較厚,第二,你可以一年四季翻我全身上下的口袋裏的錢,總計二元五角。如此巨大數額距離二百五十元還要差一百倍。這足以說明我人不傻,就是有點二愣。三,我經常沉思低着頭走路,有時候還會像螃蟹一樣橫着走路。我喜歡牽強附會地認爲這是才華橫溢地表現。
有人說才貌雙全,我也具備此項因素,見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說我長得不難看,見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不說我長得難看。
至於在才子後面點綴才情這個詞,那是相當合理的,才與情自古就有關聯,因爲我多情纔有才,因爲我有才纔多情,此種才情在我的個人行爲中有一個很恰當的行爲描寫。
例子一,我喜歡美女A但看上美女B的時候,又暗戀上了美女C,於是徘徊在ABC的過程中,又想與美女D有一腿,所以在此種混亂狀態下,我總是“未戀先失”。這四個字拉長地去講,就是我還來不及去愛其中一個,就先失掉了一個我愛的人,也可以拉長解釋爲,我追求人家,就被人家拒絕,還未來得及和人家戀愛,先自己失戀了,此種失戀狀態還可以比喻成我想跟人家有一腿,於是人家就直接伸腿把我踢了。但無論被踢還是未戀先失,我總會在感慨萬千下,用文字去直接或婉轉曲折,或呈拋物線似的去描繪成一個世界。
再過一百年,我想我早已經死了,不知道那時候的人還會不會讀小說,還有沒有人玩弄文字。
假設在一片塵埃中存放着一本塵埃落定的書籍,它是紙介質的(或者存在於宏大的網絡空間),有一雙可愛的手把那本快要發黴的書從塵埃裏拿出來,把書放在桌子上打開,孩子一字一字地讀着那上面寫的故事,開始感覺還可以,後來就開始喜歡了,這時候,孩子就會想,一百年前這個老頭還活着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讀過這本書,你就會知道,本作者認爲讀書是一種觸及思維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