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鬥羅活久見 >第1613章 君,臣氓之通約也
    吉鎮在思考中,逐漸找到了一條讓被統治者也認同法律的道理,封建貴族用的不是這一套道理,因爲封建貴族講究的是貴族祕密法,法律的執行幾乎全部依靠暴力,平民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樣的,貴族們掌握着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如此才能讓平民更加老實。

    但吉鎮是做不到這一點的,他需要獲得領導自己班底的權利,又沒法用武力脅迫,那就只能靠着理論與欺騙。

    而相比於欺騙,能講得通的道理就像是陽謀,無疑是更加有用的。

    “從蠻荒中走出的原始人,建立國家時,自發遵守的規則,就可以算是律法的雛形,而這是爲了所有人能夠活下去的大利。

    如此,我現在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遵守我制定的法律,我的法律無法讓他們得到生存的大利,因爲他們沒有面臨生命危險,但其他的利益,是講的通的,所以可以讓每一個人,出讓一部分權利,來換取另一部分,與彼此達成盟約,而我則是盟約的見證者。

    未來,當他們習慣了我作爲盟約的見證者與執行者後,當我提出某些並不平等的盟約時,他們也不會產生太強的反抗意識,這件事李二是辦不成的,需得我親自分說。”

    於是星關城的一家廉價酒肆之中,吉鎮召集了工廠與沙暴集團,總計七十多人,開始了第一次全民會議,旨在定立下沙暴集團的律法。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吉鎮也終於開始拋出自己真正的意圖:“今日召集大家,除了慶祝我們打通了一條自己的商路之外,還有一件事,那就是定下我們沙暴集團內部的規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

    他剛說到這,就有人不滿道:“頭,我們就是一羣給貴族老爺幹活的凡人,有必要搞得那麼正式嗎?”雖然是這樣說,但開口之人和其餘人內心,其實只是對有管束自己的規則而感到不爽,平日裏遵守法律就已經很麻煩了,他們不想遵守集團定下的規矩了。

    吉鎮笑了笑:“我知道你們不想多一種管束你們的東西,但規律這東西,沒有是不行的,我們自己的公司,規律自然是和國家的法律不同的。

    而且就算是國家的法律,本身也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只不過是被某些人濫用,才導致我們遵守法律的時候,很是痛苦。”

    “有什麼必要啊!沒有規律,我們就不用交租了,見到貴人也不用行禮,進城不需要交城門稅,在路邊拉屎也不會被鞭笞,沒有這些破規矩,我們過得舒服着呢!”

    吉鎮看了眼反駁的人,眉頭挑了挑,戲有點假,話顯得太幼稚了點,想來是李二安排的託,不過無傷大雅,他繼續解釋:

    “我知道大家是不服氣的,那我們不妨假設一下,沒有律法的世界是什麼樣的,每個人卻都是自私與尋求私利的,故而始終在發生着戰爭。

    強者可以掠奪弱者的一切,因爲搶掠並不是錯的,也沒人管。

    人與人就像是狼一樣,互相爭鬥,沒有任何的約束,天下必然大亂。

    如今殺了人、搶了別人的錢財糧食,終究是不對的,有時候王公貴族們也會管一管這種事。可如果沒有國家、沒有律令呢?

    那種混亂的自然之下,人們需要保護一些東西,併爲了這些東西結成了鄉、邑、國。保護什麼?

    我們是人,所以我們要活着,要保有自己的私有財產,要能繁衍後代,這就像是狼喫肉,羊喫草一樣,是我們的天性,也是我們的權力。

    爲了保護這些權力,我們才結成了國,定立了法,定下哪些是錯的,哪些是對的,從而保證每一個人的利益。”

    臺下從起初的嘈雜,變得安靜下來,大家聽進去了,也開始了思考,似乎是這樣的,可是國與法又是怎麼保護這些天賦的權力的呢?貴族明明是在用法律,剝奪他們的私有財產,剝奪他們的生命,剝奪他們的配偶,這難道也是一種保護嗎?

    “在具體將法律之前,我們要先明確一個道理,什麼是得利?喫到美味的食物,獲得財產,得到滿意的配偶,這是取利,那假若你面對兇猛的魂獸無處可逃時,面對切斷一隻手臂,餵飽魂獸,與被魂獸殺死的抉擇時,切斷一隻手臂是取利,還是取害呢?”

    這樣的問題,答案很顯然是取利,但人們平日裏卻不會有這種思考,故而覺得這種說法很是奇特。

    “顯然,在危害中選擇小的,乃是取利,而非取害。

    殺人者死,被叛斬首的人一定會想,我殺人是憑自己的本事,憑什麼要死呢?有什麼資格判處我死呢?

    但這種想法,在國家建立起來後,顯然是謬誤的,並非是因爲法律規定了殺人者死,傷人者刑,而是在邦國建成的那一瞬,每個人都將一部分的生命權交由了法與國,比如殺人之後自己的生命,所以這便是資格這便是原因。

    你放棄了這部分的利,得到的是自己不容易被殺的利。那麼這難道不是於害中取小嗎?不是得利嗎?

    我們的先祖便是明白了這個道理,所以建立了國家,定立了對錯,將每個人一部分權力割讓給國,以確保另一部分的權力得到保障。

    國、君、法慢慢就這樣產生了,並且形成了聽命國君遵守律令的習慣,你們可能不知道先祖是爲了什麼才凝成了國,但聽從的習慣卻保留了下來。難道不是這樣嗎?”

    並不完全是這樣的,他們遵守法律很大程度上還是因爲懼怕皮鞭與鐵拳,但吉鎮的話,仔細推敲似乎又很有道理。

    而吉鎮也沒有提另一個極爲關鍵的點,買就是,倘若國君無法完成與臣民的盟約,又該怎麼辦?

    “所以說,我們定立規律,爲的不是壓迫各位,更不是爲了彰顯我的權威,爲了耍威風,我們是爲了得利!把可以讓我們得利的事,總結起來,約定成法,這難道是各位應該反對的嗎?”

    吉鎮說到這裏,感覺氣氛有些沉默,他不知道這沉默之中蘊藏的是牴觸與麻木,還是熱情與爆發,但他還是鼓起勇氣,用堅定的聲音大聲宣告:“你們願意放棄你們隨意殺人別人的權利、換取你們不被別人無故殺死的利益嗎?”

    沉默……

    雖然只是不到一秒的沉默,但卻讓吉鎮的心臟猛的揪緊,好在不到一秒的沉默後,就是山呼海嘯的:“願意!”

    吉鎮給這些人帶來了利益,即便是剛剛加入的新人也看到了希望,所以相比於剝削他們的封建貴族,他們更加信任吉鎮,也信任他制定的法律可以讓大家得利。

    一直以來,只想掌握權力的吉鎮,在山呼海嘯的吶喊聲中,感到了某種觸動,那是一種比起掌握生殺大權更加深刻的感觸,他不知道如何形容這種感覺,只是感覺胸口悶悶的,肩頭變得沉甸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