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蔚然成風 >第3章 一無所有的年月,有着最親愛的朋友
    (1)

    高三暑假的時候我開始寫文,做出一個不成功便成仁的表情,我對我爸說:“爸,我終於找到人生目標了,那就是當個作家!”

    我爸說:“你歇着吧,你小學的時候說要當個畫家,學了這麼多年,現在還不是畫筆都不摸一下。”

    我對我媽說:“媽,你會支持我的吧?”

    我媽說:“老孃不管你要當什麼家,別想變着花樣多要一毛錢生活費。”

    於是我在父母均不支持的情況下,開始了我的寫文道路。那年我十八歲,剛考上大學,正是花樣年華、清純善良、美麗動人、活潑可愛的時候。(編輯:真是夠了!這樣自戀真的好嗎?)

    大二的時候,爲了安靜地寫文,我決定搬出學校宿舍,因爲沒錢,只能和朋友合租在離學校很遠很遠的地方。至於有多遠,那是要走十分鐘,然後坐公交車,經過六站下車,再走五分鐘,再坐公交車過八站,再下車走十分鐘才能到學校的地方。

    哦,我的這位朋友一定要重點介紹一下,她就是舒雅望的原型,她叫張靜茹,是個有着一雙大眼睛的漂亮女孩。她的工作就是園林設計師,我和她同牀共枕了將近兩年,我叫她小心肝,她叫我小肉蛋,我們好得就像一個人。

    我賦予舒雅望的所有園林知識都是來自她,雅望的杏花公園也真的存在,就在合肥,而我朋友也真的參與過設計。

    書裏雅望那句“爲什麼我大學畢業了以後還要和民工叔叔一起做事呢?每天面朝黃土背朝天,挖坑種樹,再挖坑再種樹……”,就是一字不差出自她。

    雅望的性格大部分也取自她,善良、開朗,對身邊的人很好,又有一點兒小壞,喜歡捉弄人。每次捉弄人成功了,她可開心了,總是哈哈哈地笑,爽朗又可愛。

    她和雅望一樣,原來是學裝潢設計的,因爲工作不好找,所以纔去幹了園林設計,漸漸地,她喜歡上這個行業。

    她總是在晚上和我散步的時候,指着小區裏的樹木問我:“知道這是什麼樹嗎?”

    “這個呢?”

    “這個呢?”

    “哈哈,你都不知道吧。”

    每次,她都得意揚揚地告訴我那些樹木花草的名字:白雲蘭、香樟樹、洋槐、紅葉女針、丁香、迎春、石榴樹。

    那時,我第一次認識到原來我們身邊的花草都有那麼好聽的名字,這種震撼,我一直記得,所以也就在書中呈現出來,希望更多人知道。那些花草樹木並不是簡單的花,簡單的樹,它們有好聽的名字,有各自的生長習慣,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種在那兒的。

    書裏雅望對唐小天說的話,也是出自她的口,她說:有一天,她要建造出一個和天堂一樣美麗的地方。那時,你一定要來。

    她真的很熱愛這份事業,夏天,工地上塵土飛揚,陽光炙熱,我在家吹空調,她卻在工地上和民工哥哥一起種樹。

    她也喜歡像雅望一樣,一身臭汗回來,壞心眼地讓我聞,一直鬧着我問:“臭嗎?臭嗎?”

    我說:“臭!”

    她說:“那你還愛我嗎?”

    我說:“多臭都愛!”

    每次都要我這樣回答後,她纔會喜滋滋地去洗澡,再卸下一身的疲憊回房間休息。

    她既有能力又有才華,四年的時間,從剛進公司當學員到現在已經升爲公司的設計總監,她的老闆特怕她跳槽,她一想加工資就說不幹了,一說不幹了,她老闆就給她加工資。

    呵呵,這點她可比舒雅望要強勢很多。

    我真心以有她這樣出色的朋友爲榮,今年,她就要結婚了,嫁給一個比她小三歲的男人,那個男人像夏木一樣愛着她。

    她也在爲她的夏木設計一個美麗的天堂。

    (2)

    和朋友合租之後,我因爲能安安靜靜地寫文覺得很開心。那時,我租的房子是兩室一廳,除了我朋友以外,還有我朋友弟弟的同學,我和我朋友住一間,她弟弟同學住一間,我每天都在客廳碼字,客廳算是我的地盤。

    同學的弟弟叫鄭偉,明明長得挺清秀可愛的,卻有一個和他身材並不相符的大肚腩,每次他挺着他的大肚子在客廳晃悠,打擾我寫文的時候,我都氣憤地指着他的肚子說:“喂,你別在我面前晃悠,趕快去醫院預定產房,你明天也該生了吧!”

    每次我這麼說,他都皺着他那張可愛的臉,特別鬱悶地看着我:“你這人嘴巴真毒,明天晚上不帶你喫晚飯了。”

    一聽這話,我就笑得特賤,孫子一樣地說:“別啊,哥哥,我錯了還不行?您這肚子就是典型的將軍肚,多氣派!”

    沒錯,我吧,那時真窮,我爸媽每個月就給我五百塊生活費,一毛不帶多給的,我每個月交了房租、水電、手機費後,能用的錢不到一百塊。

    所以,那些年,我一直很窮很窮很窮,完全靠蹭飯過日子,被我蹭得最久的就是他。

    那時,爲了省錢,我每天只煮一鍋稀飯,早上喫,中午喫,餓了就喫,每天就等着晚上他下班回來,帶我去喫頓好的。

    他這人性格非常好,人也很大方,和女孩出去喫飯,從來不要她們付錢。我和我朋友就經常蹭他的晚飯,我朋友臉皮薄,又已經是有工作的人了,只是偶爾蹭幾頓。而我這種臉皮超級厚的,就天天眼巴巴地等着他下班,跟着他出去喫晚飯。

    他簡直就成了我的救星,我朋友還經常撮合我們倆,說他這人挺好的啊,老實啊,可靠啊,IT男啊,有技術啊等等等等。

    我總說:“得了,他再好,懷的也不是我的孩子。”

    他總說:“我就是娶不到老婆,也不要這種說不出人話的姑娘。”

    於是,我們倆之間一直是純友誼。

    可惜這種蹭飯的好日子也有到頭的時候。

    大三那年夏天,我看看日曆,是他發工資的日子了,我對他說:“我想喫韓國烤肉。”

    他說:“好。”

    那天晚上我特地打扮一番,跑去他公司接他下班。那時發工資還是直接發現金的,他把工資全部揣在褲子口袋裏走在前面,而我就像個小馬屁精一樣,一路流着口水用最美好的詞彙誇讚他。

    他特別鄙視我地說:“只有喫肉的時候你的嘴巴纔是甜的。”

    我特別無恥地說:“你天天帶我喫肉,我不就天天嘴甜了嗎?”

    他說:“行,等哥有錢了。”

    可惜啊,我沒等到他有錢,反而等到他和我一樣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