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女子就是——”
“是我!”
就在陌千羽揚起另一手準備指向場下時,一道女子清潤的聲音驟然響起驁。
所有人一怔,循聲望去。
包括夜離,包括鳳影墨。
陌千羽更是渾身一震,愕然轉眸,看向聲音的主人。
當眉目如畫的清麗女子從百官的席位後緩緩走出,陌千羽舉起的手就僵硬在半空中,許久忘了放下來。
衆人都疑惑地看着女子。
女子眉眼陌生,卻分明傾城之姿。
當隨着她緩緩上前,清瘦身影時高時低的樣子入眼,衆人才發現,有着如此絕世容顏的女子竟然是個瘸子。
同時,很多人也終於想起了此人並非第一次見。
曾於元宵節那日在戒坊的擴建大典上,混入跳燈傘舞的女子中間,妄圖行刺端王。
還於蹴鞠比賽那日,混入宮女之中,奪走了端王提供出來的比賽獎品南火草。
先帝聖旨上的人竟然是她。
看這兩件事似乎都跟端王有關,莫非這也是密查端王的一種方式?
衆人紛紛猜測着。
太后側首看了看端王,只見其面色冷峻,眸色深深,看不出心中情緒。
她又轉眸看向還在一瘸一拐緩緩往前走的女子。
怎麼會是這個女人?
不應該是夜離嗎?
陌千羽打了半天鬧臺、吊了半天胃口,竟然不是爲了夜離?
難道真的是她想多了?
夜離根本不是女子?
她又下意識地朝夜離看過去,只見夜離面色如常地坐在那裏,同衆人一樣,正看着女子,並無任何反應。
其實,只有夜離自己知道,此刻她的心裏在想什麼。
說實在的,易敏的出現,她很意外。
真的。
在易敏出現之前,她一直以爲陌千羽說的這個女人是她,雖然事實上不是。
她跟先帝沒有過任何交集,也未收到過先帝的任何聖旨,但是,她以爲這是陌千羽爲了名正言順地幫她恢復女兒身所使用的手段。
她本不是一個自作多情的人,特別對方是陌千羽。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爲那日陌千羽跟她的一場交易。
那日在御書房,他跟她說,鳳影墨跟張碩明知道她是中了蜈蚣毒,且是如何中的蜈蚣毒,卻在緝臺的時候,跟他裝作一無所知,他們兩人是欺君。
他要治他們的罪。
欺君之罪有多大,她很清楚。
她知道,對這個男人來說,求,是沒有用的。
曾經霓靈的賜婚她求過,巧黛的生死她也求過。
前者,他回她,朕不願,後者,他向她,提出了交換條件。
所以,這一次,她直接跟他開門見山。
她問他,要怎樣,他纔可以不追究鳳影墨跟張碩。
他說,選妃當日,只要他的任何決定,她都遵從,不要提出任何異議,他就可以當這件事從未發生過,鳳影墨還是風光無限的緝臺臺主,張碩依舊可以好好地在太醫院任職。
雖然不知道他所謂的“任何決定”是什麼?
她還是答應了。
所以,當他拿着先帝的聖旨說有這麼一個女子存在,他要當衆恢復這個女子正常的身份時,她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自己。
畢竟,她現在的身份已然岌岌可危,從那日太后故意以手鍊落湖相試就可以看出。
而且,兜衣事件跟月事提前事件,雖是鳳影墨跟她所爲,可陌千羽並不知。
這些在他的眼裏,都說明她的女兒身身份早已被人懷疑。
所以,在被人徹底揭穿之前,他找個合理的理由,當着衆人的面,名正言順地幫她恢復女兒身,完全有可能。
她就是這樣想的。
她甚至還很矛盾。
因爲一旦恢復女兒身,人是輕鬆了,不必再生活在提心吊膽中,也不用換來換去身心疲憊。
但是,戒坊坊主一職,她肯定是做不下去了,歷朝歷代,要職部門,都不用女官。
一旦失去跟政事打交道的機會,要想查清鍾家當年的冤案更是難上加難。
而且,陌千羽爲何會選擇在選妃之日恢復她的女兒身,會不會跟選妃有關,這些她不確定。
所以,她很糾結,很鬱悶,甚至有些恐懼,對未知的恐懼。
然而,事實再一次證明了她高估了自己。
壓根就不是她。
他想要恢復身份的人,是易敏。
其實想想,也不意外。
因爲刺殺端王,因爲奪取南火草,易敏已經被通緝、被追捕、不能生活在陽光下。
他這樣將先帝聖旨一亮,正好徹底洗清了易敏身上的罪責。
夜離彎了彎脣,這樣也好。
省得她一個人在這裏自尋煩惱。
這般想着,心裏忽然就釋然了。
很輕鬆,是連續幾日以來從未有過的輕鬆。
這感覺很奇怪。
微微吁了一口氣,她不由自主地轉眸看了看鳳影墨,不期然地撞上他正朝她看過來的目光。
驟不及防,她心頭一撞。
所幸,對方並無深意,很快又將視線轉開,看向快走到前面的易敏。
夜離眼簾顫了顫。
對哦,她竟差點忘了易敏跟他的關係了。
看到另一個男人如此處心積慮、聲勢浩大地將易敏恢復成正常人,也不知道他心裏作何感想。
夜離只覺得自己心裏已是滋味不明。
前方,易敏終於走到了陌千羽的面前。
陌千羽看着她,這才緩緩將早已舉得麻木的手臂放下,黑眸映着頭頂明豔的陽光,一片意味不明。
在他的注視下,易敏輕拂裙裾,跪下行禮,因爲一隻腳不方便,跪得稍顯艱難。
“易敏參見皇上,皇上萬歲,萬歲,萬萬歲!”
陌千羽沒有吭聲,薄脣緊緊抿着,忽然轉眸看向場下的夜離。
夜離正低垂着眉目,沉浸在自己的心事中,也未察覺。
雖可能是隨意一瞥,可卻落入太后和端王的眼底。
難道……
兩人對視了一眼,太后幾不可察地點點頭。
然後,就對着跪於地上的易敏冷聲道:“你當真是先帝聖旨上的那個女子嗎?莫不是見自己犯了死罪,故意前來冒名頂替,好讓自己脫罪?你有什麼可以跟大家證明,證明你就是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