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487章 民主政體的嘗試
    中國公學的組織是一種民主的政體。公學的發起人多是革命黨人,故學校成立之時,一切組織多含有試行民主政治之意。全校分執行與評議兩部,執行部的職員是學生投票互選出來的,有嚴格的任期,並且對於評議部負責。評議部是由班長和室長組織而成的,要定期的開會,有監督和彈劾職員之權。選舉、嚴格的任期是民主制度區別於專制制度的重要特徵,執行部對評議部負責並在評議部監督下行使行政權,則有民主制度下行政權和約束、立法機制分立的雛形。把權力置於監督之下,防止獨裁和權力的被濫用,這同樣是民主制度的題中應有之義。

    評議部開會時往有激烈的辯論,有時到點名熄燈時方纔散會,說明大家對執行這個制度是很認真的。

    兩江總督端方每月撥銀1000兩,派四品京堂鄭孝胥爲監督。學校有了官派的監督,民主的政體便發生了障礙,執行部久不改選,評議部也有度止的危險。

    兩江總督端方,其實是個新派人物。戊戌變法中,朝廷下詔籌辦農工商總局,端方被任命爲督辦。他全身心的投入到新籌辦的部門當中,他曾一天連上三折,其工作熱情與效率,可見一斑。

    升任湖北巡撫不久,隨即辦起了六十餘所新式學堂並派出大批的留學生(其子也赴美國留學)。

    光緒三十年(1904年),代任兩江總督創建暨南大學。之後,他調任湖南巡撫。半年內便建有小學堂八十多所。據說,端方在調任江蘇巡撫時,上任伊始便革除了各州縣例送紅包給新任巡撫大人的陋習,並用紅包的錢選派兩名學生出國留學,一時傳爲美談。

    在歷任上述封疆大吏期間,端方鼓勵學子出洋留學,被譽爲開明人士,“奮發有爲,於內政外交尤有心得”。

    中國公學簡直就是個革命黨人的培訓學校,能夠爲這樣的學校每月撥銀1000兩,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可惜,這樣一個開明之人,最後還是死於革命黨人之手,不能不令人惋惜。

    胡適寫到:“到了申之秋,評議部與職員發生激烈的衝突,結果致絕大多數學生整隊退學,自行組織中國新公學,仍繼實行民主政治,支持至一年餘始解散。這三年多的維形民主國,在中國政治革命上是很可紀念的。"

    1952年12月23日,胡適在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話中,又強調了中國公學當年的共和民主的政體在教育上的試驗意義,他說:“中國公學和中國教育制度以至民主的政治制度,也有很深切的關係。當時我們母校的教育制度,有着一點獨持的作風,這種作風便是民主制度在教育上的試驗,當時校內並不設校長,而三位幹事共同負責處理校務,成爲學校行政機關。另外由全體同學推舉班長、室長,實行自治,並且選舉評議員,組織評議會,成爲學校的立法機關。一切校務雖由幹事部負責執行,但必須先經評議會通過,完成立法程序。”

    後來當過中國公學副校長的亮功至把這種“學生治校”的制度,和歐洲中世紀大學創始時的制度作了比較,充分肯定了它在中國教育史上的創新意義。

    中國公學實行的這種高度民主自治的管理制度,自然受到廣大革命熱情高漲的同學的歡迎與擁護。但從實際出發,它在中國這塊土壤上,顯然缺乏充分持久發育的外部條件。

    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使中國公學的“民主共和國”於解體的危機。

    一、學校內留日學生逐漸減少(部分又回日本復課了),而新招的學生逐漸增加,已不是當初發起創學時學生與管理彼此不分界限的情形。

    二、當時上海社會和官方,對這種辦學制度的忌疑與不滿日益增大,缺少社會尤其教育界人士的理解與同情。

    三、學校沒有兩江總督端方的官費資助便辦不下去,而接受了官方的資助,便無法抗拒官方在管理制度上插手學校。

    最初創立時不設校長,幹事部的幹事分任教務、度務、商務,後來推鄭孝胥爲校長,聘馬君武爲總教習。馬君武赴國外留學後,總教習之職便度止。公學受兩江總督的津貼之後,校長改爲監督。第一任監督是鄭孝胥,第二任爲夏敬觀,同時成立了鄭孝胥、張賽、熊希齡等幾十人參加的校董事會,推舉張賽爲會長。在董事會制與監督制的雙重壓迫下,學生自治的民主政體開始瓦解。

    儘管鄭孝胥、夏敬觀這一些社會名流忙於詩壇和文壇,對校務毫無興趣,但公學的民主政體已經受到嚴重壓抑。原來公選的幹事改爲由學校聘任的教務長、庶務長、齋務長,而且新校章取消了評議部這個以學生爲主體的“立法機關”。這就激起了廣大同學的強烈不滿。他們抓住校章上“非經全體三分之二承認,不得修改”的“法”條文向校方表示抗議,認爲三位幹事自修改校章是非法的,取消評議部也是非法的。

    爲此,全體同學就組織了一個“校友會”,類似於現在的學生會組織。校友會與三位幹事爭議了幾個月,終於達成了由全體學生修改校章的協議。又費了幾個月,開了許多會,校友會把修正意見整理出了一個草案,議定一本新校章。誰知校章草案遞上去後,監督與董事均不承認,於是雙方的情緒衝突便不可避免。“修憲”成了這次大風潮的導.火.索。

    190年舊曆九月三日,校友會召集大會,向全體學生報告關於新校章交涉的經過。大會未散,監督貼出了佈告,完全否認學生有改訂校章之權,把先前三幹事與全體學生達成的協議撕段了。緊接着又出了兩道佈告,一道是“集會演說,學堂懸爲萬禁,……校友會以後不準再行開會”。

    從中國公學分立出去的新公學,同學們頂住了一切困難,一心一意要把新公學辦成一所教員好、功課緊、管理嚴的好學堂。

    因缺少教員,新公學的教務千事李琴鶴要求胡適擔任低年級各班的英文教員,他深信胡適當時的英文程度足可以當一名合格的英文教員。條件是:每週三十小時課,月薪十元。因爲是自家同學當教員,薪水不能領全額,需得拖欠一部分。

    胡適答應了,原因很簡單,他的困窘的經濟狀況不允許他繼續求學。聘爲教員的被信任感與榮譽感使他感到欣悅,而巨大的責任感,又使他一開始,就十分認真而熱情地面對自己的這個全新崗位。那時他還不足十七週歲。

    胡適當了一年新公學的英文教員,每天上課六小時,還要批改作文卷子。胡適教書生涯的第一批桃李中,出了幾位相當有名氣的人物,如饒毓泰、楊杏佛、嚴莊、張奚若等,他爲有這樣的優秀學生而感到自豪,也爲自已沒有誤人子弟而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