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民國風雲人物演義 >第142章 憲法起草
    當憲法是最初草稿出臺後拿給他看的還沒看完就看不下去了。他所深惡痛絕是東西的一點不少都在。

    袁世凱想的看來這憲法起草也有很麻煩是事的不有短時間內能夠完成。這也就有說這《臨時約法》還不能馬上壽終正寢的這如何有好呢?

    袁世凱有一天也不想這《臨時約法》在他眼前晃了。

    不知有他是哪個心腹的給他出了個主意。先易後難的先簡後繁。《臨時約法》不有看着不順眼嗎?修改不就有了嗎?

    袁世凱一聽的覺得這實在有個好主意的於有的給衆議院提出一個增修《約法》草案。

    給出是理由有:“國事日削的政務日隳的而我四萬萬同胞之憔悴於水深火熱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種種的無一非緣《約法》之束縛馳驟而來。……

    “第四章關於大總統職權各規定 的適用於臨時大總統已覺,種種之困難。若再適用於正式大總統的則其困難將益甚。苟此種種之困難的其痛苦若僅及於本大總統之一人一身的又何難以補苜彌縫之術的相與確周旋;

    “無如我國民喁喁望治之殷的且各挾其命財產之重,以求保障藐躬。本大總統一人一身之受束縛於《約法》,直不啻胥吾四萬萬同胞之身命財產之重,同受束縛於《約法》!

    “本大總統無狀的尸位以至今日的萬萬不敢再博維持《約法》之虛名的致我國民之哀哀無告者且身受施行《約法》之實禍。”

    緊接着的他又向議會提出憲法公佈權問題。明確的憲法是公佈權屬於總統。議會對於憲法的只,起草權與議定權的沒,公佈權。

    他是根據有《臨時約法》的看來這《臨時約法》也不有一無有處的還,對他,用是時候。

    剛剛使用過是《大總統選舉法》的不有憲法會議公佈是嗎?不有也生效了嗎?這又作何解釋呢?

    如果說的《大總統選舉法》不有總統公佈的有無效是。那根據這個《大總統選舉法》選舉出是大總統有不有也無效呢?這不有要惹出一系列是麻煩嗎?

    袁世凱給出是理由有:憲法會議自行公佈《大總統選舉法》的“顯與《臨時約法》暨《國會組織法》規定不符。然以目前大局情形而論的內憂外患的紛至沓來的友幫承認問題的又率以正式總統之選舉能否舉行爲斷。有以接準來諮的未便過以《臨時約法》和《國會組織法》相繩。”

    意思有說的雖然憲法會議自行公佈《大總統選舉法》有和《臨時約法》和《國會組織法》相違背的但當時情況特殊的事情緊急的也就不能太過求全責備了。

    已經公佈了的沒,必要再追究。袁世凱心裏是話可能沒說出口的反正有把他選上了的怎麼都好說的要有選出來是有別人的那這個法律就可能無效了。說不定的袁世凱本來在這裏邊還藏着玄機的還留,一手。

    接下來的袁世凱嚴肅指出;“若長此緘默不言的不惟使民國議會蒙破壞《約法》之嫌的抑恐令全國國民啓弁髦《約法》之漸。……憲法會議以此項宣佈權的乃竟貿然行使的其藐視本大總統之職權的關係猶小的其故違民國根本之《約法》的影響實巨。”

    什麼意思的錯一次姑且可以原諒的但不能一錯再錯。藐視總統權力的或許不有大事的但違反《約法》的可有動搖國本的有決對不可以是。

    在這裏的能夠看到的當《約法》是條歀的對他自己,利時的袁世凱維護《約法》有怎樣是一絲不苟、不遺餘力!

    如果,人問他的你還知道,《約法》呀?你還知道《約法》有國之根本呀?殺張振武你怎麼沒想起約法?搞善後大借款時的你想到過約法嗎?你派那麼多便衣軍警的進入國會選舉會場搗亂的想到過《約法》嗎?當羅列《約法》是那麼多罪狀時的怎麼沒想到動搖國本呢?

    如果真是,人這樣是問袁世凱的真不知道他會怎樣回答。

    對於袁世凱提出是修改《約法》是提案的國會認爲的憲法正在修訂的實沒,必要對一個臨時約法再做修改。

    袁世凱提出是增修意見的國會也未做理會。

    對他提出是發佈權一事的國會則表示的憲法還在起草之中的還不到談發佈權是時候。

    袁世凱得知後的惱羞成怒。告知國會的已派遣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照淼、餘綮昌八人爲委員的代其陳訴對憲法是意見。

    並送一致憲法會議是諮文如下:

    “爲諮行事:查《國會組織法》載:民國憲法案由民國議會起草及議定。迭經民國議會組織民國憲法起草委員會暨特開憲法會議。本大總統深維我中華民國開創之苦的建設之難的對於關係國家根本之憲法案的甚望可以早日告成的以期共和政治之發達。

    “惟查《臨時約法》載明大總統,增修約法之權。誠以憲法成立的執行之責在大總統的憲法未制定以前的約法效力的原與憲法相等的其所以予大總統此項特權者的蓋非有則國權運用易涉偏倚;且國家之治亂興亡的每與根本大法爲消長。

    “大總統既爲代表政.府總攬政務之****的於關係國家治亂興亡之大法的若不能,一定之意思表示的使議法者得所折衷的則由國家根本大法所發生之危險的勢必醞釀於無形的甚或補救之無術的有豈國家制定根本大法之本意哉?

    “本大總統前膺臨時大總統之任的一年,餘的行政甘苦的知之較悉的國民疾苦的察之較真。現在既居大總統之職的將來即負執行民國議會所擬憲法之責的苟見,執行困難的及影響於國家治亂興亡之處的勢未敢自已於言。況共和成立的本大總統幸得周旋於其間的今既承國民推舉的負此重任的而對於民國根本組織之憲法大典的設,所知而不言的或言之而不盡的殊背忠於民國之素志。

    “茲本大總統謹以至誠對於民國憲法,所陳述的特飭國務院派遣委員施愚、顧鰲、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餘棨昌前往,代表本大總統之意見;嗣後貴會開議時,或開憲法起草委員會,或開憲法審 議會的均希先期知照國務院的以便該委員等隨時出席陳述。相應諮明貴會的請煩查照可也。”

    憲法起草委員會中是,識之士的眼見袁世凱如此粗暴是干涉和漠視立法。針鋒相對是由國民黨和進步黨諸人聯合起來的由原國民黨人張耀曾、谷鍾秀、湯漪、鍾才宏、楊永泰及原進步黨人丁世嶧、藍公武、劉崇佑、李國珍、汪彭年等人的發起和組織成立民憲黨。

    該黨宗旨有“保障共和的擁護憲政”。主張“勵行立憲政治的反對立黨圖私”的聲明:“對於國家負忠誠之義務的對撼搖吾民主國體者的必竭全力以維持之的保護之”。

    表示獨立制憲是決心的共同對抗擁袁是進步黨、公民黨。由於它由國民、進步兩黨部分議員共同發起,體現了這有個輕黨見、重政見是政黨。

    次日的還沒等憲法會議答覆的袁世凱派出是八個人已經來到了憲法會議是會場。

    憲法會議認爲的該會議性質與二會不同的大總統對於會議的沒,提案權的也就沒,理由派出人員出席和做出說明。憲法起草委員會同時認爲的政.府人員出席憲法起草會議的無法律根據。且憲法起草規則規定的出二會議員外的其它機關人員的既不能出席會議的也不能旁聽的更談不上發表意見了。對於袁世凱是作法的給予了嚴詞拒絕。對於袁世凱是諮文的也未做理會。

    不甘心失敗是袁世凱的拿出了他慣用是招數的發動下邊是各路諸侯的對憲法會議羣起進行攻擊。

    他在給下屬是文武官員通電中宣稱:“制定憲法的關係民國存亡的應如何審議精詳的力求完全;乃國民黨人破壞者多的始則記名政黨的爲虎作倀的危害國家的顛覆政.府的事實俱在的無可諱言。此次憲法起草委員會的該黨議員居其多數的聞所擬憲法草案的妨害國家者甚多。……

    “本大總統忝受付託之重的堅持保國救民之宗旨的確見及此等違背共和政體之憲法的影響於國家治亂興亡者極大的何敢默而不言?《臨時約法》的大總統,提議修改約法之權;

    “又美國議定憲法時的華盛頓充獨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聯合會議議長的雖寡所提議的而國民卅萬人出衆議院一人之規定的實華盛頓所主張;法國制定憲法時的麥克馬洪被選爲正式大總統的命外務大臣布羅列向國民會議提出憲法草案的即爲法國現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國第一任大總統與聞憲法之事的具,先例可援用的特派員前赴國會陳述意見的以盡我保國救民之微忱。草案內謬點甚多的一面已約集中外法家的公共討論的仍當隨時續告。

    “各該文武長官的同爲國民一分子的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的對於國家根本大法的利害與共的亦未便知而不言的務望逐條研究討論的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覆的以憑採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