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天!夫君是個大反派 >第736章 姚氏招供
    關於潘成一案,葛時簡其實真覺到案情並沒有那樣的簡單,因爲這又事涉興國公一方的黨營,而另一方,被告潘成雖是個紈絝子弟,權場的邊都挨不上,他的妻族袁門也是貫來位於中立,不偏不倚,然則潘成的妻子袁氏,最近卻與湘王妃交好,妹妹入宮爲女官,又是在陳皇后的左右當差,案發當夜,實際爲的是兩個妓子起了爭執,卻只有一個妓子在場,另一位楊柳岸的蘭舟,根本就沒在現場。

    潘成還偏是跟徐國公府的廉世子在飲酒作樂,一察徐國公廉琦最近的動向,雖不那麼明顯,可分明突然和興國公、沈炯明等增加了來往,廉琦的弟弟廉玟,這一酒局,半醉後誇口,說他一門很快就要東山復起。

    怎麼個東山復起法?

    廉家父子兩代人,就沒一個成器的人物,料理自家的庶務都嫌喫力,公爵權門,享有的都是相同的爵祿,雖說徐國公府少了天家時常的恩賞,家底子不敵興國公府是一定,可也獨他家一門,竟然收支鬧出極大的虧空,連給予下人的薪酬,竟然都時常拖欠。

    再送女兒入宮?

    這回宮中採選,廉家倒是送了個女兒入宮,不過廉家那女兒本是已經定了親,廉家反悔,還拒絕退還採禮,男方家不憤,狀告了廉家,這事被禮部知聞,就取消了廉家女兒備選的資格。

    要麼廉玟是酒後誇口,要麼,廉家日後的飛黃騰達,也只能是倚靠興國公一方提攜了。

    那關於陳渝落水一案,就很值得思考了,因爲當日廉世子在場,不知這位,是否從旁煽風點火,導致了他所請的客人之一,也就是被告潘成與陳渝間矛盾激化,雙方爲了一起口舌之爭,竟鬧得大動拳腳,最終導致了陳渝葬身西湖,連屍骸都遍尋不得。

    但這只是葛時簡的猜測。

    他詢問了廉世子,廉世子表示他是攔勸不住潘成這渾人,而葛時簡通過與潘成的接觸,也的確覺得潘成渾得不像話,鬧出了命案,他竟然言之鑿鑿,說是陳渝先行挑釁,死了也活該,還說他沒挨着陳渝一個指頭,陳渝墜湖,就算是他的僕從所爲,也和他這主人無關。

    主人讓僕人背罷免,潘家的僕人卻無一承認有推陳渝落水的行爲,當時雖說場面混亂,可他們無非是和陳家的僕從推搡,陳渝是被陳家僕從護在身後,多半是失足落水。

    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見證,就是妓子趙春心,她一口咬定陳渝是爲潘成推跌落水。

    而當時湖面上,雖除了廉世子、陳渝所乘的兩稻舫船,左近尚有五、六艘舫船,可都與生事的舫船隔有一段距離,又因罪案發時是夜晚,燈火迷離,人影駁亂,衆人只見打成一團,竟誰都沒看清陳渝究竟是怎麼落的水。

    根據他們的供辭,陳渝雖先挑釁,但也只是喊話要與潘成理論,是潘成二話不說就動拳腳,最終才導致了這場命案。

    總之現有的證據,對潘成極其不利。

    若僅以現有的口供斷罪,潘成即犯故殺,這又涉及到一條人命,葛時簡格外慎重,他正尋思着是否應當詢問詢問看似無關命案的湘王殿下,這一日,湘王殿下就主動請他飲酒了。

    “在這起命案發生之前,真有一個私娼企圖詐騙潘大郎的錢財?”葛時簡蹙着眉頭問。

    晏遲喝着酒,點點頭:“葛少尹想必也察清楚了,那潘大郎的妻室與內子交近,而袁娘子之所知道這一件事,也是因爲楊柳岸那伎人的提醒,之於私娼姚氏是否得人指使,這我一時半會兒也察不清,只確定的是姚氏最近的確發了一筆橫財,我尋思着這起命案既是由臨安府衙經辦,還是當將線索提供給少尹。

    又有,袁娘子還道,元務墉的妻子區氏,分明使計爭取了甄家婦爲說客,企圖讓潘成的胞妹聽令於她,對陳皇后不利,那麼這起命案她就有法子平息,我當然相信袁娘子說的都是實話,把這些線索一梳理,背後的真相就浮現出來了,我若料得不差,接下來興國公就會出面對葛少尹施壓,讓少尹儘快以故殺之罪判處潘成斬決。”

    果不其然,葛時簡才見了湘王,立時就被他的上司興國公召見。

    其實讓潘成人頭落地原本並非司馬權等人的目的,可要是這回放過了潘成,豈不是向潘二孃這區區女官低頭認輸?不能降服一介女官已經夠失顏面了,若還不能讓潘家爲此付出代價,堂堂興國公,堂堂沈相臣,堂堂元大夫,今後還有什麼威信能夠籠絡別的黨徒?

    所以當計劃遇挫後,他們爲了彌補損失,目的已經更改成必須讓潘成死。

    司馬權是直接發號施令的口吻:“西湖那起鬥毆導致陳小郎墜水的命案,拖了也有些時日了,葛少尹你也盤問清楚了衆人的口供,怎麼仍不庭審斷決?!被告潘成罪犯故殺,當處斬決,葛少尹若不敢公判,那麼這一命案就由我親自審決吧!”

    “大尹,某認爲此案可疑,興許是有人企圖構害潘大郎。”

    “你可察出了證鑿?”

    “尚未……”

    “既無證鑿,你身爲主決此案的刑官,怎能僅靠猜測便拖延不決?我看你分明是懾於那潘成背後,有湘王晏無端撐腰,才故意找的藉口爲殺人者開脫!罷了,這件案子不需你審決,由我親自經辦!”

    “大尹當然有權經辦府衙之案,不過,卑職與大尹判見兩異,若大尹堅持要將被告判死,卑職會上書刑部請求複覈,言明此案,卑職認爲蹊蹺甚多,並不贊同大尹的裁決。”

    司馬權雖是臨安府尹,可但凡死刑案件,並不是他一人判決就會執行,不僅要報刑部複覈,而且還得上報天子覈准,而提出異議者還並非別人,正是臨安府衙的少尹,這就是說此案鬧到最終,必須得由天子親審了。

    司馬權倒也不心虛。

    “很好,如此,葛時簡你就準備和我打這場御前官司吧。”

    有衛以來,上司和下屬的爭執也並非沒發生過,鬧到打御前官司的地步同樣不罕見,而最終的結果,必然會有一方至少會被調職,因爲兩個有嫌隙更甚至結仇的人,是無法精誠合作的,司馬權是勝券在握,而葛時簡,他就純粹是爲了原則而以仕程爲賭了。

    既知潘成很可能是被構害,他就絕不會眼睜睜的看着潘成被冤殺。

    只是葛時簡不能輕率的前往盤問姚氏,因爲要是打草驚蛇,像姚氏這樣的人證,被殺人滅口太有可能了,於興國公等而言簡直易如反掌,就算他們不用這樣的狠辣的手段,給姚氏一筆錢,也大可說服姚氏遠離臨安,暫避一陣風頭。

    葛時簡正構思計劃,這日,卻忽然有一個人,往他家中送了一封信,葛時簡拆開一看,眼珠子都差點落在了信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