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鑽石醉婚之尤物名媛 >90、是呀,你咬我?
    晚晚聽完忍不住揚眉淺笑,“沒辦法,我漂亮,人見人愛花見花開”

    不過話說回來,晚晚若有所思的看着老毛,“沈初討厭女生麼”

    老毛淡淡的點頭,眼裏有着難以明說的內容,只一句:“嗯,至少他一直這麼表現的。”

    嗯晚晚狐疑的看着他,“一開始,我也覺得他應該很不喜歡女生,連同我也討厭得厲害。”

    那天走過來擋住她的視線,說話的語氣那叫一個不高興,乾淨的臉上表情冷得很。

    可是因爲剛剛的事,晚晚反倒不那麼認爲了。

    她挑眉,“我看他是不喜歡女生,而且連我也不喜歡,之所以會表現得很喜歡我,我看”

    笑眯眯,晚晚頷首指了指對面的老毛,“我看他那是純粹表現給你看的吧”

    這就很奇怪了,怎麼偏偏就要表現給老毛,跟賭氣似的。

    老毛欲言又止,終於是沒說什麼,只看了她,問:“最近怎麼樣了”

    晚晚點頭,發自內心的笑意,“挺好”

    老毛看出來她的狀態很好,之前聽說抑鬱症有些嚴重,這麼看來,應該好得差不多了,問:“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她想了想,歪過腦袋,“不想結,你說是不是病”

    老毛倒是豁達,“結婚這事,也沒人規定非要經歷,一個儀式而已,如果沒有愛,結不結婚都沒意義,如果有愛,那也同理。”

    晚晚意外的看着他,“嘖嘖,我怎麼發現你現在鑽研得很深呢當初那個在酒吧裏大浪淘盡、一臉市儈的老毛不見了”

    不是她說笑,現在老毛看上去簡直換了個人,氣質都變了。

    怎麼回事

    老毛見她琢磨着自己,也就笑了笑,“等你哪天有空了再仔細聊。”

    晚晚挑眉,“我今天就十分有空你沒見坐了這半天,我也沒什麼電話、沒什麼事”

    說的好像也是。

    老毛看了她,“換個地方聊一聊”

    晚晚想了想,好容易碰到老毛的,每兩秒就乾脆的點了頭,“好”

    離開書店那個小商場的時候,她給聿崢簡單寫了個短信算是交代了。

    老毛以前開酒吧,氣氛那叫一個熱鬧,結果這會兒,他給晚晚找的地方靜謐舒適,一個很私密的小茶吧。

    在市區裏找一個這樣的地方可真是不容易,很大一部分面積都用來做周邊仿真自然環境了,營造了在郊外清幽之地的感覺,很用心。

    茶吧裏清清爽爽,老毛給她要了一杯養顏茶,他自己就一杯紅茶。

    既然特意找這麼個地方,晚晚再不聰明也知道他肯定有故事要跟自己說。

    “有什麼就直接聊吧,咱倆倆也沒什麼需要拐彎抹角隱瞞的,我的事你可是什麼都知道”她淺笑着,讓氣氛不那麼凝重。

    老毛輕輕轉着杯子,開着玩笑,“別嚇到你。”

    晚晚一副見過世面的樣子,優雅的抿着養顏茶,“本小姐什麼世面沒見過還能給你嚇到”

    然而,老毛真說出來的時候,她明顯一愣,一口養顏茶差點嗆得直接吐出來。

    一雙美眸怔怔的看了老毛一會兒,“我好像沒聽清”

    老毛笑,“是不可思議,還是覺得不忍直視”

    晚晚立刻擺手,“不是不是我就是”

    她努力的找着狀態,緩了緩,道:“我就是覺得有點突然,或者說有點嫉妒行不行畢竟毛某人以前可是很喜歡我的呢”

    半開玩笑,把她心裏的驚愕掩飾過去,也不讓老毛難堪。

    但是她應該沒有聽錯,老毛剛剛說:“總感覺,喜歡過你之後,我好像失去了喜歡女人的力氣,反而是某一次在酒吧裏見了沈初和男同學親密而動了怒,甚至心思一度收不回來。”

    這會兒,晚晚抿了抿脣,“我好像是罪人喜歡我沒了結果,竟然讓你連取向都改了”

    老毛倒是不覺得糾結,“不應該是我幸運麼至少沒完全喪失喜歡一個人的能力要知道,這世上有多少人,是錯過了一個人,便一輩子沒了愛。”

    話說的,好像也沒什麼毛病。

    但是,她還是覺得比較沉重。

    只聽老毛悠悠淡淡,娓娓道來,沒有半點不好意思,很自然的不疾不徐,道:“那是我第一次去接沈初放學。”

    在那之前,老毛也不知道他那個一直不肯再嫁的姐姐還收養了一個孩子。

    他和姐姐指尖關係不算好,可以說很僵,從他離開家自己開酒吧的時候開始就打定了絕不靠家裏,不和他們往來的決心,因此,多少年幾乎不聯繫。

    但是年長他很多的姐姐生病,收養的孩子在倫敦上學,離他近又沒人管,不得已硬着頭皮找了他。

    那時候,老毛去接一個大學的孩子當然是不情願的。

    路上問了問,得知沈初還是讀博的,可見年齡更是不小,還接什麼接

    但他還是去了,然而撲了空。

    打了電話,電話那頭少年的聲音裏還帶着幾分青澀,總之並不如他想象的讀博人士是死板和渾厚,而且還很任性。

    “你接我幹什麼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願的語調。

    這就是沈初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老毛看着被掛掉的電話,忽然好奇,想知道一個讀博的、這麼任性的人,得長什麼樣才說話這麼令人討厭

    於是,他不嫌累了,學校裏沒見,那就一路找過去,就那麼不巧,竟然在他的連鎖酒吧,倫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愛丁堡,別的城市,他幾乎很少去,進入酒吧,基本沒人認識他,老毛找個地方坐下,目光巡視。

    一邊打了電話,然後看着舞池角落一個桌邊的少年不耐煩接了,很吵,聽不清沈初說了什麼,又給他掛了。

    老毛略微眯起眼,看着短髮利落的深處,乾淨的白t恤,一頂白色鴨舌帽,乾淨得真和酒吧不相融合。

    他旁邊坐着一個比他高大的男生,偶爾隨意的把手搭在他肩上,沈初會不自然的躲一下,又不那麼排斥,總是看着就糾結。

    直到那男生不知道說了沈初什麼,對着他拉拉扯扯,毫不尊重,手腳不乾不淨,老毛才皺起眉,撥開人羣走過去。

    “沈初。”他站在那兒,叫了他名字。

    幾個人都轉過來看他。

    都不認識他,包括沈初。

    他繼續冷聲,“沈初,你過來。”

    沈初好像終於想起來他是誰了,但是秀氣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反而不聽他的,主動去拉了那個男生的手,“我們去別的地方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