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武道龍吟 >第二百八十九章 “美人”與“美”
    衆人思緒翻飛,眼前幕幕乍現,彷彿當年那血肉橫飛,屍橫遍野的景象,一一重現

    “哈哈哈哈哈哈”

    “何人發笑”

    “后土”

    “后土是誰無名小輩,也膽敢擅闖我苗土崖”

    “無事,無事,只是聽聞你這苗土崖裏死人多,所以,便想着來借幾具”

    “大膽你可知我這苗土崖裏葬的都是什麼人”

    “知道,正是知道,所以纔要來借”

    “哼大膽歹人,無理取鬧,且先喫我三十錘”

    “哎,等等,等等,你若不肯借,不借便是了,我身子骨弱,可喫不下你那三十錘,別說三十錘,便是一錘,我也喫不下,哈哈哈”

    “既知如此,還不速去”

    “去我雖怕錘子,可卻不怕死人,更不會去”

    “如此說來,你還是想找死”

    “慢話已至此,既然你不肯借我,那我請,如何”

    “請”

    “沒錯,請”

    “苗疆的各位前輩,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請各位,還望出來一見”

    “苗疆的各位前輩,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請各位,還望出來一見”

    “苗疆的各位前輩,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請各位,還望出來一見”

    “哼裝神弄鬼”

    “各位前輩,既然嫌我后土情小面薄,那便屈尊,聽我爲衆位前輩演奏一曲吧”網更新最快 電腦端:..

    “這這是幽篁琴你你是住手”

    “嘿嘿琴聲已起,此時才教我住手,怕是有些晚了”

    “你啊”

    “呦,你們好啊,我苗疆的各位將軍,大祭司,還有我控屍一脈的鼻祖”

    正月初三,小雨,梅山

    淅淅瀝瀝的小雨,飄了一整天,時至黃昏,小雨更盛,隱成煙霧,於叢林翠山間飄蕩。

    山腳下,一人踽踽獨行,身後扛着一口碩大的棺材,棺尾曳地,比他的人還要高。

    后土實在未曾想到,這梅山高逾萬仞,險絕奇陡的名聲,可真不是徒有虛名。

    上山只有一條小路,立陡如劍,單人獨行已屬不易,更何況,他還扛着一口比他的人還要高的棺材,最最重要的是,這口棺材重逾千斤,以致他每行一步,都要耗費極大量的真氣。

    現在,不過半山腰,可他從黎明時分起爬山,到現在,日已西斜,也才只爬了一半,可他的整個人,卻似已要虛脫一般,簡直連半步都不願再行。

    后土朝山頂的方向望了一眼,眼中所見,唯有終年不散的雲霧。

    他輕嘆一聲,坐在登山石階上,夕陽離他只有一臂之遙,他緩緩地伸出手,可轉瞬之間,夕陽距他,卻又變成萬里,遙不可期,他縮了縮手指,笑了笑,低下頭,雲霧便在他身下,鋪陳開來,他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腳。

    忽然,他長嘯一聲,霎時間,梅山震動,鳥獸驚散,他大笑三聲,自背後取下石棺。

    石棺落地,砸碎三個石階,棺蓋打開,一把古琴,滿棺美酒。

    隨手取出一罈,橫琴放於膝上,琴聲起,鳥獸瞑,一邊喝酒,一邊撫琴,一邊唱歌。

    喝一口酒,彈一支曲子,唱一首歌,美酒辛辣甘醇,曲子蒼涼優美,歌聲嘹亮悲愴。

    若伯牙子期在世,定會攜他,三人結拜,于山林清泉間,高山流水旁,彈琴吹簫,忘卻人間。

    酒喝罷,一曲畢,歌喉收,棺扛起,人遠去

    這一走,便走到夕陽遲暮,月上柳梢。

    月夜下的梅山,更顯寂寥,山坡山脊,處處孤墳林立,鬼火點點,于山野間飄蕩,蒿草遍地,分不出那是鬼火,亦或是螢火蟲的光

    夜間山頂的風,清爽怡人,風中夾帶着微涼露水的溼氣,野花野草的芳香,讓人忍不住想要大吸一口。

    這時若是有一罈酒,把酒迎風,人生豈不快意快哉

    所幸后土有酒,且還隨身攜帶,烈酒下肚,嗆人,灼人肺腑,后土站在墳頭,望着滿地泥濘,和自己那一雙沾滿髒泥與草屑的白鞋子,皺了皺眉頭,環顧四周,竟無處落腳,更別提想稍坐片刻。

    無奈之下,只得取下石棺,放在墳頭。

    石棺甚重,墳頭立刻被夷爲平地,后土一邊坐在棺蓋上,一邊輕聲唸叨着:“鄙人後土,初登寶地,恰逢小雨,無處棲身,借汝墳頭一坐,抱歉,抱歉”

    說罷,便又仰頭看着那霽月,沐着清風去了。

    說來也奇怪,在今日這陰雨連綿的日子,本該烏雲濃密,可竟能看到明月當空,實屬稀奇罕見。

    可這些,后土都沒有注意到,即便注意到,他也不會在意,他當然不會在意,因爲,他一直在等一個人。

    冷月興,寒風住,那個人還是沒有來

    后土又喝一口冷酒,彈一支曲子,唱一首歌

    林梢影動,后土嘴角微挑,向後拋出一罈酒,道:“來了”

    “來了”

    身後的黑暗中,傳出一聲沉悶的應答,如磁鐵相擊,攝人心魄。

    身後的黑暗中,緩步走出一人,面如冠玉,細眉飛揚,眼若寒星,一頭烏黑的長髮,既不束扎,也不攏起,就那樣隨意地披散着,遮住他大半臉龐,他便如畫中走出的君子,仙氣翩翩,氣質如幽如蘭,尤其是在月光下,臉色蒼白,舉動行止間,中規中矩,倒像是個尚未出閣的少女,仍顯羞澀嬌嗔。

    只是現在,他的右手偏偏抓着一罈酒,修長纖白的手指,輕搭壇沿兒,舉起酒罈,任憑酒水傾瀉而下,入口,入喉,打溼衣裳。

    美人與酒,自古以來便是令無數男人心馳神往的兩樣東西,現在,這兩樣絕美的東西,就這樣裸地擺在世人面前,沒有人可以不動心,哪怕是聖人也不能。

    可后土卻偏偏不去看他,在他的眼中,只有美酒,沒有美人,如果真要他說,什麼是這世間最美的東西,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他的“美人”,他親手造出的“美人”。

    美人都是有生命的,可真正能夠讓他駐足停留的,只有那些沒有生命的“美人”,也並非只有美人,從小到大,他對於一切沒有生命的東西,都有着異乎尋常的執着,他總是慧眼獨到,能夠發現那些已逝生命中的美,所以,他爲了看清一隻老鼠的“美”,便只有親手殺掉那隻老鼠,對於人,他也向來如此ァ新ヤ~8~1~中文網.. <首發、域名、請記住

    他自小便對屍體有着近乎狂熱的迷戀,以至於病態。

    他越是迷戀一個人,便越想得到那個人,得到那個人的屍體。

    所以,他越是喜愛一個人,便越會千方百計地殺死他,得到他的屍體,因爲,只有屍體,才永遠不會背叛他,遠離他,對於這一點,尚處幼年時的后土,便已深知

    后土的童年,是極其悲慘與不幸的,苗疆趕屍一派的沒落,族人的追殺,他從小便過慣了提心吊膽,顛沛流離的生活,親眼目睹父親的死亡,噴薄滾燙的血液,濺到他的臉上,孃親的拋棄,在無數個東躲西藏,徹夜難眠的夜裏,陪伴着他的,只有一隻麻雀,一隻麻雀的屍體。

    麻雀是他捉來的,初時,麻雀總是想要逃跑,他便用繩子將麻雀拴在手上,可麻雀即便掙脫斷了腿,也要飛翔。

    那一夜,他親手摺斷了麻雀的脖子,這一次,麻雀再也不會飛走了,他永遠地留在了后土的身邊,自那之後,后土便一直帶着麻雀,直到麻雀腐爛,生蛆,終成一堆枯骨,他便將麻雀的枯骨幹嚼了,生吞了,這樣,這隻麻雀一輩子就都會跟着他了,永遠都不會背叛他

    從那時起,他便深信,只有死人才不會說謊,只有屍體纔不會背叛

    那一年,他只有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