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天兒好似十萬個爲什麼。
問得多了。
蕭雲也覺得心煩。
撇了撇嘴,敷衍道:“皮子嘛,裏面當然又粘合的作用,要不然,咱們人身上也長了皮,咱們的皮膚爲什麼沒有隨着咱們的行動而從肉上斷開?爲什麼撕不下來?這就是因爲上面有粘性,我煮一下,把這種粘性給煮出來而已。”
“這……”
拓跋天兒眼角一個勁的抽抽,又問:“那爲什麼你要用皮子?”
“你看啊,軍靴的鞋底就是皮子,人穿着很好,走在顛簸的路上也磨不壞腳,既然人能穿,爲什麼不能給車子穿上?反正咱們的皮子很多。”
“你放屁!”
拓跋天兒忍不住罵了出來。
雖然這些話聽起來好像還挺有道理的。
但任誰都能聽出來,這是一種相當不負責任的敷衍!
蕭雲撇嘴道:“你這丫頭,怎麼學會罵人了?”
拓跋天兒怒道:“自然是被你給氣的!”
“我何嘗氣你了?”
“你這樣胡說八道,還不是故意氣我?而且這皮子怎麼回事?方纔我用刀子去割,竟然都沒有割動,皮子哪裏會有這麼結實?”
蕭雲撓了撓頭,說道:“你所見的皮子,其實都是鞣製的,鞣是什麼?你想那個字,還不明白嗎?說白了就是要讓皮子變得柔軟的方法,而一塊沒有經過鞣製的皮子,那真的是堅挺如木,強硬如鐵,想要掰斷它都要費一把子力氣,這皮子我也是鞣製過的,卻保留了它的硬度和韌性,不要它柔軟,能掰彎,黏在車輪上就行,算是最基礎的鞣製,也是最簡單的鞣製,這皮子當然就堅硬了,你那破刀,當然是割不動的,也正因爲割不動,它行駛在路面上的時候,纔不會輕易的被石頭給割碎啊,才能用的時間稍微長一些啊。”
拓跋天兒呆呆的眨着眼睛。
仔細一想,自家庫房裏面好像真的有沒有鞣製過的皮子,好像真的很硬。
可是……
“你怎麼什麼事都知道?!”
蕭雲無奈的翻了翻白眼:“我說……天兒姑娘,我知道的多也有錯啊?再說了,這些都是常識好不好?”
“常……常識嗎?”
“嗯嗯。”
“是這樣嗎?”
拓跋天兒有些不自信的轉頭看向冷月翎。
冷月翎直接忍不住笑,卻還在那裏助紂爲虐的點着頭。
拓跋天兒極爲不服氣。
“你做輪子,做的那麼費力,已經很好了,爲什麼還要貼上這層皮子?”
“哎呦,我說……哎,算了,其實一方面是想要讓車輪有一個緩衝,畢竟皮子有彈性,別看僅僅是貼了這麼一層,但只要是車輪行走起來,就會平緩很多,甚至那種哐當的聲音都會少很多。而另一個原因……輪子是好,但我還是想讓它變得更好,並且可以維持的時間更長一些,畢竟我們之後要走的路,可不是平穩的官道,而是這崎嶇的山路,所以任何能讓馬車變得更堅固的方法,我都要去試一下的。”
拓跋天兒一下子啞口無言。
是啊……
蕭雲做這麼個輪子。
可不是爲了炫技。
或者是閒着沒事,就想弄一個出來。
他現在弄馬車,就是知道她們兩個女人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什麼行動能力,這是來拉她們的工具。
可是……即便是把馬車造出來。
他們卻沒有馬!
誰拉車?
自然是蕭雲自己。
而蕭雲自己的傷,其實還沒有好。
即便他表現的好像很健康,很強大。
可每當他夜裏睡着,兩個女人還是能聽到他在睡夢中呻吟。
只有冷月翎將他拉進自己的被窩,輕輕去揉搓他的額頭,那彷彿永遠皺在一起的眉頭,纔會微微散開。
能不痛苦嗎?
獨戰千軍萬馬,身受重傷昏迷不醒,又長途跋涉旅途顛簸,好不容易醒過來,還直接翻下懸崖,即便是有兩個女人的保護,但他能不傷上加傷嗎?
如今他能站着,能動,怕是大部分都靠着胸中一股子熱血撐着。
他還能撐多久?
誰也不知道。
想必蕭雲自己都不是那麼清楚。
只有兩個輪子。
之後就是車軫,更確切的說,應該是車板。
畢竟“軫”爲“並列三人而立”,一人駕車,一人持盾,一人持戟或持弓。
這個字爲戰車標配。
而蕭雲的馬車,可不是什麼戰車。
而是能讓兩個女人平穩的躺在上面,下有軟塌,上有棉被,還能擋風遮雨!
打獵變得越發艱難。
蕭雲每天用在打獵的時間也越來越多。
回來還要製作這“人力車”。
他每天能夠用來睡覺喫飯的時間,根本不足三個時辰。
漸漸形容枯槁,身心疲憊。
只有臉上的笑容,卻彷彿越發燦爛。
這是這種燦爛之下,隱不住的一種躁紅之色。
明顯是已經極其的不健康了。
冷月翎擔心的要死。
幾次跟蕭雲商量,最少,休息幾天呢?
在食物淡水都充足的情況下,狠狠睡上幾天,不行嗎?
甚至她直接說了,現在蕭雲是三個人的主心骨。
若是他倒了,自己兩個女人也活不了的。
所以要想救她們,首先要蕭雲自己能夠健健康康的活着。
可是不管好話說盡,還是威脅使絕。
蕭雲都是嘿嘿一笑,置若罔聞。
尤其一天。
蕭雲帶了一個大獵物。
一頭熊!
獨自一人的獵戶,這應該是極限的獵物了。
他走了將近兩天時間纔會來。
當他費力的拖着灰熊回到洞口的時候,兩個女人下意識的歡呼起來。
她們並不知道蕭雲走了多遠才能遇到這種獵物。
也不知道這絕境山谷之中,是哪裏來的這種東西。
她們當然不明白,不管是之前的飛鳥,還是蜂蜜,其實都是爲了能引來這頭灰熊!
山谷的一角,在早先四下尋找喫食和出路的時候,蕭雲注意到一條巖壁上有利爪抓過的痕跡,附近樹木也有被抓過的裂痕,還有整塊樹皮脫落的跡象。
這都證明,在這片山谷之中,存在着這頭野獸!
可是它到底在哪,洞穴是在附近,還是偶然來此,蕭雲都沒有辦法知道。
人們認知中的灰熊,都有自己的活動範圍,也有固定的巢穴。
這都沒錯。
但卻都忽視了灰熊活動範圍的大小。
一頭老虎,佔着的是一個山頭。
而一頭強悍的灰熊,一頭便能佔領整個山脈!
那實打實是山中的霸主。
它們看似蠢笨的身體,卻可以在密林中跑出每小時六十公里的急速,配合它巨大的體重,那就是一輛坦克!
它們看似蠢笨的爪子,卻可以讓它們輕易爬上數十米高的巨樹。
那巨大的好似走起路來都費力的肚腩,卻絲毫不會影響它們在水中自由遊動。
拍擊力,撕咬力,都名列前茅,皮糙肉厚,防禦力方面也幾乎無人能敵。
誇張文學時代有過單挑老虎的存在,可即便在那種時代,也很少有筆者敢寫某某人單挑了灰熊。
可蕭雲需要它!
它的皮毛,是兩個女人能夠健康出洞的保障。
它的肉,是長途跋涉所需能量的來源。
它的消失,是一路上減少風險的必要條件。
更不要說它的內臟入藥,可解三人多日服藥而產生的“藥毒”,它的骨頭可以成爲馬車上重要的細小部件。
所以蕭雲必須解決它!
萬幸。
他偶然發現了蜂巢。
利用蜂蜜作爲誘餌,是一項不錯的主意。
而他去惹那些飛鳥,不僅僅是爲了獲取食物。
更是讓飛鳥處於一種躁動之中。
森林之中,飛鳥走獸,往往井水不犯河水,但若是其中一個變得瘋狂,當環境發生極大的變化,它們生活的圈子就會撞擊在一起,互相打擾。
這種“打擾”,足以讓這位森林的霸主憤怒,再次審視自己的領土。
而恰逢其時,在某個地方,出現了讓它喜歡的蜂蜜……
那它中陷阱的概率就會高上不少。